为什么美国投资移民EB1C不能够直接走?为什么必须L1转EB1C?

黄琦恒 2019-12-21 18: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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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L1签证是跨国公司经理的工作签证,EB1C是第一类优先的绿卡,没有配额的限制。既然是跨国公司,既然是经理,那么所谓的跨国公司和经理就是一个判断标准。一般人眼里的跨国公司,都应该是世界500强之类的企业巨头,但是,法律的要求,却非常简单:只要你国外有公司,在美国成立子公司,那么你就是跨国公司了。于是我们中国人,不管你规模大小,只要有一个自己的公司,就可以在美国注册成立一家子公司,自己摇身一变成为跨国公司经理来到美国。
齐晓明2019-12-21 20: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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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需要,EB1C可以直接申请。只是L1的申请条件和EB1C的申请条件相近,办了L1之后,EB1C更容易办理。EB1C的申请条件比L1苛刻。目前情况是,L1签证首次申请,美国公司可以暂时不招员工,凭商业计划书申请可以顺利通过。EB1C申请需要10人以上的员工,才能顺利通过。一般都是申请L1签证,在美国发展一年,达到要求后,再申请EB1C。L1签证的福利跟绿卡持有者相差不大,也可以申请社安号,考驾照,工作,子女上学等。且对留美时间没有要求。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齐文玲2019-12-21 20:23:03
  • ,我们都知道L1签证是跨国公司经理的工作签证,EB1C是第一类优先的绿卡,没有配额的限制。既然是跨国公司,既然是经理,那么所谓的跨国公司和经理就是一个判断标准。一般人眼里的跨国公司,都应该是世界500强之类的企业巨头,但是,法律的要求,却非常简单:只要你国外有公司,在美国成立子公司,那么你就是跨国公司了。于是我们中国人,不管你规模大小,只要有一个自己的公司,就可以在美国注册成立一家子公司,自己摇身一变成为跨国公司经理来到美国。的确是这样的,第一次的L1申请非常容易,绝大多数申请都会得到批准。那么我们中国L1延期被拒绝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呢?绝大多数的理由是移民局认为你不符合“经理”的要求。申请人会纳闷:我都是总经理,怎么还不是“经理”呢?移民法上的经理,不是仅仅从字面上来理解的,它有一套具体的标准。而我们中国人开的“跨国公司”,即使你担任总经理,往往也无法达到那个标准。其实好想想L1签证将来申请的绿卡类别,就会恍然大悟:EB1c是第一类优先的绿卡,没有名额限制。这个绿卡的申请人,是和杰出人才丶知名教授丶世界冠军等相提并论的,是能够为美国带来国家利益的的一类人。那么你一个小小超市的老板,一家几个人的进出口的总经理,一个加油站的所有人,怎么可能是这样一个高标准的绿卡所有人呢。本司加拿大技术移民30万人民币,不成功不收费!。
    龙小美2019-12-21 20:00:15
  • L1有两种形式,一个是自己开公司,另外一个是收购/入股现有的公司。L1持有起码要一年以上才能申请EB1C,顺利拿到绿卡基本都是2~3年,没比EB5的临时绿卡快多少。实际上,L1转EB1C的成功率极低,总体花费也比EB5要高。我怎么知道的呢,因为身边有朋友通过这个方式拿到的绿卡,托我找的律师,不过那是3/4年前了,现在移民政策越来越紧,不好做了。被追加悬赏了竟然。好吧,那么我再来啰嗦几句,有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感觉。虽然我不是做移民这个行业的,但是因为业务往来的关系,所以还蛮清楚的。L1转EB1C只适合于真真正正打算去美国开公司或者分公司的人,单纯想拿绿卡身份的还是冷静冷静吧。除非是你公司业务拓展需要,否则单单是不断追加投资这一块就能拖垮你,绝不危言耸听。但是现在有些移民机构把这种移民方式说的太美好了,因为前期投入少呀,L1拿的也快,所以但凡是客户情况贴边儿的都忽悠去做这个,或者EB1A,但是成功率呢?你敢认真面对吗?你敢把这里面的流程和风险原原本本的讲给客户听吗?说白了,什么商业计划书,个人材料,无非是比哪家移民公司的假材料做的真而已。可是,假的就是假的,被查出来得概率非常之高。我们中国人是真的聪明,总能找到各种“漏洞”去钻研,投机取巧,但是这真的是值得发扬的好品德吗?退一万步,就算是真的省钱、省了排期,人家各国移民局也不是傻子,尤其是美国,已经被中国人的“智慧“熏陶的越来越聪明了,不管是什么移民方式,一看到递案的是中国人,本能就先打个“?”;不管什么东西,一提到造假,第一个想到的也是中国人。我们留给别人这种印象,绝不是某一个人或者某几个人造成的,而是整个社会的问题,包括移民行业。诶诶。有点激动了貌似。因为实在看不惯有些公司的路子,多说了几句,不喜勿喷嘻嘻。
    赵颜颜2019-12-21 19:41:49
  • 额,L1签证是非移民类的工作签证,可以直接转EB1C移民申请,然后拿绿卡。可以允许有移民倾向的。投资移民,即俗称的EB5,是移民申请,通过就可以拿绿卡的。所以,你实际应该是想问EB1C与EB5的区别。区别很多,网上信息也五花八门,你可以再去找找看。既然你问到了,我可能偏向于L1签证,因为目前EB5排期排到10年后了,加上投资的回款时间,那就更没法想象了。EB5最大的好处就是,简单一句话,钱到位,没问题,虽然排期长。相比较而言,L1-A签证是专为高管或经理设计的,整体费用最低,可对应转EB1C绿卡,没有排期,没有学历、语言要求,只要符合资格就可以申请。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齐晓宁2019-12-21 19:17:51

相关问答

了解一下两者有什么区别,然后再探讨哪种签证更好。L-1签证与EB-1C移民不同点:1性质:EB-1C属于移民类绿卡申请。L-1A属于非移民类来美国短期工作签证。2对公司运作要求:EB-1C的申请要求美国公司在递交申请时必须已经实际运作了一年以上。所谓实际运作一年是指在申请日之前的一年时间内,该美国申请公司已具备了所有满足EB-1C的要求。至少美国公司应该有办公室,有雇员,有业务,有报税至少一年。如果不满一年的话,就不符合实际运作的标准。所以对于那些刚刚在美国设立起新分支机构的跨国公司来说,即使其他条件都符合,如果不满足实际运作一年这一条,他们也不能直接通过提交EB-1C的移民申请而将其高级管理人员调遣到美国。L-1A没有此类时间限制要求。但是对于公司的运作仍然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需要公司有经营收益,但是不要求一定涉及国际贸易。公司的运作主要是指通过合格的机构持续正常地提供商品或服务,如果仅在美国境内或境外设有工作人员或办公室但却没有相应经营运作的话是不能满足要求的。其实也正是因为L-1A没有这种一年实际运作的要求和限制,不少公司往往会先考虑为其受益人申请L-1A签证,等到公司符合实际运作一年的要求后再提交EB-1C绿卡申请。这也是实践中为什么人们通常会认为,L-1A是EB-1C移民申请的必要条件,并且认为有了L-1A就能拿到EB-1C绿卡。这里存在一定的合理和关联性。二者的关系,通过以上对比,两者之间并不存在L-1A是EB1-C的前提条件的关系。通常来讲,受益人一旦取得L-1A签证,把美国公司的业务和人员建立起来,就意味着申请EB-1C也有很大的成功把握。因为两者申请条件相似,移民局如果批准了L-1A签证就说明已经满足了很多EB-1C的要件。但是这并不是说不申请L-1A签证就不能取得EB-1C。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我们都知道L1签证是跨国公司经理的工作签证,EB1C是第一类优先的绿卡,没有配额的限制。既然是跨国公司,既然是经理,那么所谓的跨国公司和经理就是一个判断标准。一般人眼里的跨国公司,都应该是世界500强之类的企业巨头,但是,法律的要求,却非常简单:只要你国外有公司,在美国成立子公司,那么你就是跨国公司了。于是我们中国人,不管你规模大小,只要有一个自己的公司,就可以在美国注册成立一家子公司,自己摇身一变成为跨国公司经理来到美国。的确是这样的,第一次的L1申请非常容易,绝大多数申请都会得到批准。那么我们中国L1延期被拒绝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呢?绝大多数的理由是移民局认为你不符合“经理”的要求。申请人会纳闷:我都是总经理,怎么还不是“经理”呢?移民法上的经理,不是仅仅从字面上来理解的,它有一套具体的标准。而我们中国人开的“跨国公司”,即使你担任总经理,往往也无法达到那个标准。其实好想想L1签证将来申请的绿卡类别,就会恍然大悟:EB1c是第一类优先的绿卡,没有名额限制。这个绿卡的申请人,是和杰出人才丶知名教授丶世界冠军等相提并论的,是能够为美国带来国家利益的的一类人。那么你一个小小超市的老板,一家几个人的进出口的总经理,一个加油站的所有人,怎么可能是这样一个高标准的绿卡所有人呢。本司加拿大技术移民30万人民币,不成功不收费!。
单从申办绿卡方面来说,用法人还是个人当股东,差别不大,只要母公司控股或中美公司由同一组自然人控股即可。但从中国公司/个人境外投资办理程序和税收来说,两者就有别。虽然法律对于母公司规模没有硬性要求,但实践中,太小的公司不建议做拿绿卡的打算。通常,我们会从公司的营收,组织结构,员工人数,业务等方面做进一步的评估。一般投资30万美元起。因为需要足够的资金支持公司正常运营的开销,尤其是在开始阶段,开办费,租金,办公设备,人员薪资等,没有足够收入支持的情况下,如果公司资金不够,岌岌可危将影响到移民申请。从开公司到拿绿卡整个过程分为四部分,每部分时间大约为:1)设立公司:一般1个月左右2新L1签证申请:一般移民局审理时间为5个月左右,有选择加急处理服务,一般15个工作日即可完成,批准后转到海外领事馆签证,新公司的首次L1签证有效期为一年3L1延期:在有效期截止前申请延期,当前审理时间为5个月,可以加急4EB1C绿卡申请:一般来说,新公司运营一年以上,各方面达到要求就可以开始申请绿卡,需要提交的是I-140和调整身份I-485申请,审理时间一年左右,批准后就可以取得十年正式绿卡。总体来说,由申请到获取绿卡步调加紧的话3年内可以实现申请绿卡对于美国公司员工人数,为了能顺利获取绿卡,我们建议:1美国公司最好运营超过一年,则需要提供公司运营的证据,例如销售合同,税单,银行对账单,员工薪资保险等来综合判断。也出现过这样的判例,美国公司仅仅只和自己的母公司做生意,所有销售合同,发票等都是与母公司之间的,但最终也获得了批准。2申请人需要在美国公司担任高管职位。这一部分和员工是紧密相连的,如果员工只有3-4名,含前台,出纳等,申请人自己包办销售,业务,怎样证明你就是高管呢?所以这个高管定义在10人以下的小公司往往不容易被认可,建议要求至少要达到10名员工,按照之前写好的商业计划循序渐进。因此,商业计划书也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