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5移民,是真的延期了吗

黄生博 2019-12-21 22: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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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每个投资者的状态,问题不同,分头解释:1.我的I-526已经获批了,会影响我的I-829获批吗?这个细化来讲,分两种情况:A。如果我投资参与的是直投项目,那么不会影响我,因为1990年的那个移民法案中的EB-5计划继续有效,不会影响我的I-829获批。B。如果我投资参与的是区域中心项目,那么如果9月30日之后,EB-5区域中心计划的法案到期不能获得延续,那么我的I-829审批时就只能计算直接就业了,不能按照区域中心计划计算间接就业了,理论上来讲有I-829不能获批的可能。不过,这里要强调的是,这个几乎不可能发生,就算新EB-5法案不能出台,EB-5区域中心计划的法案也得继续延期,现在没有看到任何政治势力,到了去废除EB-5区域中心计划的地步,所有要求都还是改革,而不是废止区域中心计划。所以,实际上来讲,这里可以肯定地回答:不会。2.我的I-526已经递交了,会按照新法执行,如加钱或者TEA/就业等按照新法吗?法不溯及既往,是世界各国通行的,法律体系的基本原则,也就是新法出来,管不了老的EB-5申请。所以,已经递交了I-526申请的朋友们,也大可放心睡觉。也同问题1一样,以后的I-829获批一样不用担心。3.我在新法生效前递交EB-5申请,都还来得急50万美元吗?理论上是的,按照现在新提案,新法的发布之日,为其生效之日,那么之前的EB-5申请,都还是按照老法来执行。不过,新法案具体何时能发布,也没人知道。很大的可能是,今年的9月30日之前,美国国会能吵清楚,通过新EB-5法案,但是也不排除有可能万一吵不清楚,暂时先把老法延期一段时间,继续吵,直到达成共识通过新法案。4.我的EB-5申请是在新法生效之前的,但是该项目没招满,是否会剩下的人按照新法,进而影响到项目招募和开工运营?在新提案中,新法生效就按照新法执行是基本原则,但是也有例外,就是为了避免影响到现有运作的项目,规定了如果某个实际项目的商业计划书已经获批或者正待批准,那么该项目新法生效之后的,EB-5申请还是可以按照老法执行。所以,按照新提案的规定,不会影响新法之前,已经启动的项目的后继运作。当然,所有这些都是基于个人对于新提案的理解。提案不是法案,有太多不确定因素,何时落地如何落地,尚在争议之中。不过据各路消息而言,争议主要在TEA和就业创造部分,涨价这一条本身,几乎没有任何争议,说的好听点是朝野共识,说的难听点是各方共谋。政府可以要求多点投资为业绩,项目方也可以少招募投资者而多吸收资金,一拍即合,没有分歧。
连俊勤2019-12-21 23:5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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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抛开移民公司本身还有具体项目不谈,投资人需要关注的问题倒是不少。基础就是要仔细研究项目的PPM。1.商业计划的合理性,包括市场调研,解决就业人数是否涉及争议,项目的生命力是否能够真实的满足漫长的排期。2.有限合伙公司的结构,投资人和GP普通合伙人之间的权利和制约。3.投资模式,明确债权或者股权关系,债权关系下,抵押品是否是真实的抵押,抵押品的价值是否能真实的覆盖投资款;股权结构的项目最近少见了,但是一旦出现,要多关注股权结构中的权利和责任。4.开发商的真实情况,如果是顶级开发商,是否是采用子公司运营的方式,如果是,有几个子公司,这是常见的“壳公司”保护方案。5.银行贷款,如果有,投资人的还款顺位将会降低,要更加关注项目盈利能力和变现或者抵押能力。同时,银行贷款和EB-5到位的顺序需要关注一下,以防EB-5资金成为了银行贷款的担保金。6.政府支持力度,书面或者视频支持较为常见,基本没用;税收补贴是否是以项目开始运营为基准;如果有政府直接出资,更要明确和项目的关系,看起来越美好的东西隐藏的东西可能越多。7.投资款在监管账户的释放条件,目前因为排期长,所以大部分项目采用的还是直接放款给项目,或者少量资金存放在监管账户,这是个问题,但是没办法。8.宏观角度考虑项目融资的合理性,如果一个大项目的资金缺口却不大,非要用EB-5的资金,就不是非常合理,现在不是以前一窝蜂似的移民的时候了,投资人更加谨慎,而且项目的可选性更强,融资难度超越以往,所以宣传中看到的EB-5资金占总投资比例越小越安全的理论是否可靠就需要大家自己去衡量了。
    齐有伟2019-12-22 00:19:44
  • 在5月1日,美国众议院预算委员会就正式推出了2019财年OmnibusAppropriationsbill。如果没什么意外,那么美国联邦政府预算就将再次顺延,直到2019年9月30号。
    赵高启2019-12-22 00:07:56
  • 美国EB-5移民和EB-2移民均属美国职业移民范畴。EB-5:美国投资移民EB-5方案EmploymentBasedFifthPreference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是美国基于就业的移民类别第五类,由议会在1990年创立,旨在通过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和就业职位的创造刺激美国经济的发展。在2年试行之后到1992年,被升格为长期法案。美国政府于1993年在EB-5移民法规中特别增设了一种区域中心移民方案RegionalCenterPilotProgram,将移民申请条件中对"须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的规定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作10个就业机会"。区域中心的所有相关内容到2004年才基本完善并开始接受申请。上一期的区域中心临时法案在2019年10月30日到期,在2019年9月份获得3年延期。每年10000个名额。根据此法案,外国移民申请人在美投资创设有利于美国经济发展的商业性企业,并创造10个全职就业机会,即可获发2年期的条件式移民签证。2年届满前90天,若移民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仍存在,可申请"条件移除",而成为永久居民。此方案的投资额为100万美元。如果投资标的是位于目标就业区,则投资额可降为50万美元。EB-2:EB-2是给有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特殊人才申请移民美国的项目,“高学位或特殊人才国家利益豁免”。许多人同时申请EB-1和EB-2NIW,以保障成功率。EB-2NIW的要求与EB-1比较类似,但仅仅限于“科学、艺术和商业”三大类。EB-2NIW需要证明申请人将来会极大地有利于美国的国家利益,因此要求移民局豁免对其劳工证的要求。仅仅证明申请人拥有高学位,并且在具有国家利益的领域中工作是不够的。他/她在所从事的领域中是相当出色的,才能满足移民局的“工作有内在重要性,产生的利益是全国性的,对申请人要求劳工证将不利于美国的国家利益”的严格标准。如果申请人已经获得了劳工证,并且拥用硕士或者博士学位,或者学士学位加上五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则可以直接申请EB-2高学位移民。
    龚峻松2019-12-21 23:38:26
  • EB5看项目吧,因为是投资移民都会有风险的。你可以评估一下快速职业移民方式,符合条件基本很快就可以移民了。EB-1A杰出人才1-10个月全家拿永久绿卡!EB-1C跨国企业高管3-6个月登陆美国,1-2年全家拿永久绿卡。
    连佩忠2019-12-21 23:05:02
  • ,美国EB5投资移民办理流程为:1、签订委托送件协议及投资方案法律文件;2、汇款50万美金到美国监管账户;3、准备资料与证件,向移民局提出I-526表;4、客户资格申请被NVC认可NVC美国资格申请通过中心,收到I-526核准函;5、美国EB5投资移民申请人在美国,则提出I-485转换身份申请;申请人在美国之外的地方,则收到面谈函、体检、领事馆面谈;6、面谈通过取得移民签证;7、6个月内赴美,即可换取有条件绿卡;8、两年届满前第21个月1年9个月,雇佣指标达到10人以上,提交I-829解除条件绿卡,获永久绿卡;9、继续保持客户资金的正常运转,直至5年合同到期;10、五年后投资满期,投资款返还给美国EB5投资移民申请人。
    窦连波2019-12-21 23:01:21
  • 美国EB-5投资移民签证适合于美国投资移民。非区域性中心投资移民因为新法案被延期,目前排期同样维持在2019年7月22日。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龙小素2019-12-21 22:55:38

相关问答

美国EB-5移民和EB-2移民均属美国职业移民范畴。EB-5:美国投资移民EB-5方案EmploymentBasedFifthPreference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是美国基于就业的移民类别第五类,由议会在1990年创立,旨在通过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和就业职位的创造刺激美国经济的发展。在2年试行之后到1992年,被升格为长期法案。美国政府于1993年在EB-5移民法规中特别增设了一种区域中心移民方案RegionalCenterPilotProgram,将移民申请条件中对"须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的规定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作10个就业机会"。区域中心的所有相关内容到2004年才基本完善并开始接受申请。上一期的区域中心临时法案在2019年10月30日到期,在2019年9月份获得3年延期。每年10000个名额。根据此法案,外国移民申请人在美投资创设有利于美国经济发展的商业性企业,并创造10个全职就业机会,即可获发2年期的条件式移民签证。2年届满前90天,若移民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仍存在,可申请"条件移除",而成为永久居民。此方案的投资额为100万美元。如果投资标的是位于目标就业区,则投资额可降为50万美元。EB-2:EB-2是给有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特殊人才申请移民美国的项目,“高学位或特殊人才国家利益豁免”。许多人同时申请EB-1和EB-2NIW,以保障成功率。EB-2NIW的要求与EB-1比较类似,但仅仅限于“科学、艺术和商业”三大类。EB-2NIW需要证明申请人将来会极大地有利于美国的国家利益,因此要求移民局豁免对其劳工证的要求。仅仅证明申请人拥有高学位,并且在具有国家利益的领域中工作是不够的。他/她在所从事的领域中是相当出色的,才能满足移民局的“工作有内在重要性,产生的利益是全国性的,对申请人要求劳工证将不利于美国的国家利益”的严格标准。如果申请人已经获得了劳工证,并且拥用硕士或者博士学位,或者学士学位加上五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则可以直接申请EB-2高学位移民。
我在另一个回答: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2337675/answer/156614551已经答过,写的比较完善,为了方便大家复制过来给大家参考下移民美国分为家庭移民、雇主担保移民、其他类别三大类。家庭移民前提是直系亲属已经是美国公民或持有绿卡,公民可以帮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请移民,绿卡持有者只能帮配偶和未婚子女申请。雇主担保移民分为EB1、EB2、EB3、EB4、EB5几个类别,其中只有EB1杰出人才和EB2里面的NIW国家利益豁免不需要雇主可以直接准备材料申请,但是非常难。另外EB5是投资移民,花钱投资项目就可以。其他类别的前提是有美国雇主在美国招不到人+并且你的条件符合岗位要求+雇主愿意招你,才可以。找雇主难度相当大,试问你是老板的话你会直接为一个自己没怎么用过的外国人来经历一系列的麻烦事帮他申请绿卡吗?要给政府发无数文件、要跟律师配合完成文件的整理、要把自己的税务给政府验收、要给政府交钱、要提供招聘本地人的面试记录、要在当地打广告…总之各种麻烦…其他类别最后说。下面分各种场景具体介绍一些:留学生路径:打算送孩子去美国念书的都看一下。留学生想拿绿卡要跨越三座大山:l第一座大山:找工作快毕业前或者一毕业就要着手准备找工作,找到愿意帮我们解决身份的雇主一般来讲都很困难,找不到雇主又不想继续努力的话,gameover,打道回府;l第二座大三:抽签毕业后,每年只有4月份一次机会通过工作机会去抽取工作签证:由于申请的人数远多于报名的人数,因此要抽签决定谁能拿到工作签证,近年本科学历中签概率是30%以下,研究生博士是50%左右,抽不到的话,理论上就gameover了;除非是STEM专业的毕业生可以走世界排期的EB3雇主担保移民,最快2年全家拿到绿卡。除了速度快,其他条件要求与上面说的非技术类EB3雇主担保移民是一样的。4.有别国护照的大款可以走E2,也是一种类似L1的工作/投资签证,可以投资美国,很快登陆美国生活。不过最后拿绿卡,还是要靠常规的拿绿卡方式,如EB1c或者EB5。中国国籍办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