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过程中,都存在哪些风险?如何提前防范

粱力建 2019-12-21 17: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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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转让方式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按揭银行允许提前还贷并开设了转按揭业务,有指定的转按揭担保机构;2、下家具备银行规定的贷款条件;3、下家的贷款额度受到限制,一般来说,若下家欲贷款数额超过或明显低于转按揭的贷款数额,则难以成功。其交易过程可以概括为:居间委托———前期审查———签订买卖合同———转按揭申请———过户抵押。风险:通过转按揭方式转让按揭房,上下家的风险较低,但交易周期相对较长,通常需要一个月到一个半月转贷审核期,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过户手续。交易过程中,银行风险主要通过他们自身的金融服务流程和转按揭担保机构来消化。上下家的风险主要通过中介机构和合同约定来防范。非转按揭方式:非转按揭交易不通过转按揭的方式转让按揭房,在二手房交易实践中也很常见,但最好通过诚信度较高的中介公司,以防其中较大的风险。采用这种方式的主要原因有:1、贷款银行没有转按揭业务;2、下家无需贷款或贷款数额要超过原贷款数额,或者欲贷数额明显少于原贷款数额;3、上家需要在短期内完成交易。实质:遇到上述情况,通过中介公司居间出售按揭房的,实践中一般又有两种操作方案,一是买卖合同签订后上家自行还贷,二是买卖合同签订后上家用下家的首付款还贷。因此,非转按揭交易的实质是,签订转让合同还贷后再交易过户。相对于转按揭,这样交易更灵活、方便。风险:从风险角度来说,银行风险很小,上下家的合同风险较大。如何防范风险:为避免上下家的风险,中介公司一般会关注房屋产权是否清晰、首付款是否由中介监管和违约金数额约定是否够高三个问题。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现阶段跨行转按揭一般难以实现,而先还贷后交易,跨行贷款自然不是问题。
龙宇飞2019-12-21 17: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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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注意事项:产权清晰:产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者是否一致;搞清楚所卖房屋的性质;二手房产权证上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相符;验证产权证的合法性与真实性。产权的完整性:确认产权的完整性就是要判断其房产有没有抵押,包括私下抵押?共有人等。以避免在过户后出现不必要的争议与纠纷。房屋质量:观察房屋的结构,建筑与装修材料。看房屋的内外部结构是否被改动过;是否有私建部分;是否有占用走廊或阳台等;牵涉到阳台的面积怎么算的问题。居住空间: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是否合理;是否适合居住;活动空间大小等。装修配置:二手房看原房屋装修的水平、程度如何;确认房子的供电设施、供气管道、水管等是否有老化现象;电话线、宽带的安装是否完备等。物业管理:了解该区水、电、煤、暖的价格及缴费方式,是上门代收还是自己去缴;观察电梯是否可以正常使用;了解该区的停车场、小区绿化的基本情况;当地保安水平怎么样,观察一下保安是否有责任心等。房屋历史:了解该房是哪年盖的,还用多久的土地使用期限;有哪些人住过,有什么用途;还有原住户在当地的信用情况;是否有欠交物业费、水电费等。邻里情况:邻里关系是影响居住舒适与否的重要因素。在买房前应该要拜访上下左右的邻居,了解他们在此的居住情况;与居委会和传达室的值班人员聊天,了解情况。房屋价值:通过对市场上的功放的反复比较判断房屋的价值;委托信得过的中介公司进行价值评估;银行提供按揭时会作出价值评估,这个价格可以看成房屋的最低保值价。贷款条件:二手房的贷款有具体的要求。具体的要依据所在省市的相关规定。产权的交接:需要找个双方都信得过的单位,如信誉较好的担保公司,等过户完成后再将房款转入卖方账户。
    齐术京2019-12-21 18:43:56
  • 二手房交易由于交易金额较大,对非专业的购房人来讲其中蕴藏着大量的法律风险,一旦掉以轻心,就会引发纠纷,给自己造成重大损失。对购房者来讲,希望可以预防风险或将风险降到最低;对卖房者也同样如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最大化”是律师服务的最高准则,谁聘请律师,律师就维护且只能维护谁的合法权益。因此,只有律师才能为委托人排查风险、规避风险。律师在交易过程中,能为委托人提供以下的服务:1、审核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包括审核买卖双方的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审核卖方对于标的房产的产权的真实性、审核中介公司的资质是否适格。2、对于买家而言,律师还可以协助审核标的房产的产权、是否存在禁止交易或限制交易的全面信息。3、律师可以对合同的制定提供专业意见。4、起草并协助签订补充协议:对于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可以起草并协助委托人签订补充协议。5、协助办理贷款、过户以及房屋交接等手续:审核相关资料、协助做好证据保留及资料交接。律师存在的最大意义并不在于通过诉讼解决纠纷,而是在于通过事先预防以避免纠纷的发生。
    龚子鸣2019-12-21 18:05:59
  • 第一、审清“房屋权属主体资格”,注意“共有人”。在房产交易的时候,要注意看产权证上权属人是几个,很多时候是夫妻双方。那么在签买卖合同的时候,卖家夫妻双方都应该到场,如果只来了一方,比如丈夫来了,妻子没来,那么丈夫应该拿来妻子的委托书,并且该委托书必须经过公证,以证实其委托的真实性。否则,按照法律规定,未经共有人同意,部分共有人擅自转让共有财产所签订的买卖合同一般是无效的。第二、仔细审核“代理人”资格。有的房屋交易,房东因某些原因不能到场,让别人代理。那么,代理人的情况一定要核实清楚。最重要的一点,也是代理人是否能拿出房东的委托代理书经公证,也不能因为代理人是房东的亲戚,子女等而轻信。在当前的限购形势下,如果是卖方,也就是房东,也要注意,对方买房是否具备购房资格。如果对方因为政策所限不能在当地购置房产的,哪怕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也是无法履行的房管局不给过户的,那么,合同无效。第三、交易房屋是否有抵押在身,是否被列入拆迁,是否农村集体土地。被抵押的房产不能办理过户,需要先还清贷款,再根据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注销后方可进行交易。房屋是否有抵押可以去房管局查。房屋仍在抵押期内的,则涉及登记过户前先行解除抵押的问题;如果交易房屋被列入拆迁,那么拆迁房屋是不允许过户的,通常拆迁区域也会提前发公告,要求停止交易。如果房屋所涉为农村集体土地,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小产权房”,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买卖无效。有些人考虑到小产权房价格低,而与农民私下交易,风险很大,因为在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一旦起纠纷,产权人还是农民。目前,经济适用房还没有放开交易。比如房屋的装修,有利于评估二次装修的费用;土地使用权为划拨的,涉及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被查封或冻结转让的房屋,则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买卖活动等等,你要先做到充分了解房屋状况之后再履行合同才会放心省心。第四、房屋是否有租赁,有无物管费拖欠等法律上有句话叫“买卖不破租赁”。房屋租赁期未满的,涉及承租方有权租住至期满以及优先购买权;有部分坚持该房屋租赁在前,而且租赁有效。如果租赁有效的话,买房人必须等到租赁期满才可以使用房屋。所以,房屋是否被第三人承租是买方必须要审查的内容。但是我国目前房屋租赁的登记制度并未完全开展,买房人无从查询租赁情况。律师建议,在交易时签署补充约定,或者留下部分保证金,如果没有租赁,才全款支付给卖方。另外,交易房产的物管费、电费、煤气费有否拖欠,也可以去物业那里查一查,如果等到房子买下来才发现,搞不好就要买家来承担了。第五、不要“跳单”法院也提醒,不要轻易跳单,一方面现在规范的中介公司也帮你承担了很多有关房屋买卖审核方面的问题,自己可以省心不少。二来,跳单,一旦被发现,中介可告违约,要支付违约金的。而违约金的数额基本上就是交易合同上约定的中介费。第六、房屋贷款风险。二手房买卖中大多数买方都需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律师提醒购房者不要轻信某些中介公司承诺的可按房屋合同价的几成办理贷款。银行对市民购买二手住房的贷款审核比较严格,?还要对所交易的房产进行严格的评估作价。所以,打算购买二手住房并准备贷款的市民应在确认贷款银行可以贷款的情况下再行购买。第七、产权转移登记过程中风险。买卖双方在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后,应及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申请手续;若双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未完成交易手续的。应积极采取防范措施;若双方发生房屋买卖纠纷,一般要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或诉讼财产保全,将房屋查封,防止房屋被转移。第八、双方的主要权利义务应当明确,附随义务要注意。支付房款是买方的主要义务,一般有一次性付款或者按揭付款两种方式。办理过户手续是卖方的主要义务。当然合同的附随义务也是比较重要的,例如,有些人买房就是为了孩子上学,但是往往忽略户口的问题,在房子购入后,由于原房产所有人未能将户口及时迁出,致使新房屋所有人户口不能迁入,出现法律纠纷。第九、合同违约责任要明确。明确严格的违约责任,是双方诚信履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保障。实践中,小额的定金处罚或简单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损失”,缺少实际效果。当房价波动、资金不足、税费改革等情况出现时,一方拖延或拒绝履行合同的情形时有发生。如有的买方签约后认为房价偏高或不想支付过户税费,就拖延办理过户手续,致使卖方交房后无法及时收到余款;有的卖方发现房价飙升,则称未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买卖合同无效,要求买方退房。因此建议在约定合同履行期限时应明确到具体日期,每项违约情形都要有违约责任,且违约责任的承担要有一定的拘束力。第十、要随时了解国家新政,如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2月26日发布的《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税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从市场反应来看,这条对公众的反响最大。公众的第一反应是,这个20%是按总价的20%来征收的,那将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数额。但事实上,这一理解是错误的,所谓“转让所得”,其实是差额,即现交易价减去当初买入时的价格,再减去合理费用及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
    黄盛福2019-12-21 17:41:21
  • 房地产交易中,买卖或租赁双方要注意防范各自的风险,同样,作为房地产中介公司也应注意防范自身的风险。一、托管定金、交楼押金、首期款处理等资金风险。当一方违约时,是退还买方、卖方还是谁也不退,能否抵扣拥金?以托管的定金为例,如无特别约定,一般托管在中介公司的定金放款于卖方的条件是:卖方将红本房地产证原件交予中介公司且查档清晰后几个工作日。但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一方违约时,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放定条件时,是否应该退还守约方?买方认为应该退还给买方,其理由是:如果卖方违约应该双倍返还定金,而托管在中介公司处的定金属于自己实际缴纳,中介也不可能将其交给卖方,故应退还给买方。卖方认为应该交还给卖方,其理由是:如果买方违约,则上述定金自然应该交给卖方没收;如果卖方违约,也不能放给买方,因为卖方已经向买方开具了定金收据,中介公司又向卖方开具了定金托管收据,因此托管的定金已经属于卖方所有,即若是卖方要双倍返还定金给买方,也应由买方向卖方直接主张,中介公司无权将属于卖方的钱支付给买方。同时,摆在中介公司还有一个更重要的问题是,中介公司是否充分证据证明哪一方违约。因此,在实践中买卖双方发生因一方违约起诉至法院时,法院依据证据情况认定的违约方未必与中介公司的判定完全相符,由此当中介公司提前将定金放予法院认定的“违约方”时,不时会被法院判定中介公司与“违约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为此,为减少中介公司的风险,中介公司在无证据证明任何一方违约的情形下,最好的做法就是——谁都不放,既不放给卖方,也不放给买方,当然也不去抵扣佣金,直到双方纠纷经法院或仲裁机构最后裁判、或双方向中介公司提交约定定金归属的解除协议为止。二、中介服务费支付和计算的佣金风险。常见纠纷主要有因买卖双方私下交易俗称“跳单”产生的中介服务费纠纷;买卖双方一方违约导致交易不成引起的中介服务费支付和计算纠纷等。买卖租赁双方通过中介公司提供的服务后,发生跳单、违约情形不付佣金时,前章已详细阐述,在此不再重复。本章仅主要论述佣金和必要费用的计算时,应注意如下事项:1、合同或承诺书中无论买卖双方均应约定不少于佣金20%的必要费用的金额,防止一方违约不排除卖方违约时,中介公司在无法收取佣金时,向违约方收取多少金额的必要费用没有合同依据。2、对于佣金支付时间和条件,最好不要随意添加不可预测或不可控制的附加条款。比如有业务员在合同中约定,如卖方在6月1日前无法收到全部楼款,则不必支付中介佣金,结果由于当时银行信贷收紧导致贷款审批迟延,致使卖方在6月3日才收到全部楼款,买方因此拒付佣金。中介为此诉诸法院向卖方追讨佣金最终也未获法院支持。三、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无效的标的风险。这类纠纷主要因房屋买卖双方主体不合格或合同标的物房屋瑕疵引起。常见情况有房屋的产权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私自出卖房屋;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卖方房产证尚未办出等,导致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效、无法交付履行或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等法律后果,从而引发第三人或购买人将出卖人起诉至法院,并往往以中介公司存在过错为由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连业青2019-12-21 17:22:33

相关问答

近期冒充正规小额贷款公司进行欺诈的贷款骗子开始增加,这并非危言耸听,自2019年下半年以来,在时下的网络贷款骗局中,假扮正规小额贷款公司的骗子比例已经占6成以上,可以说这种借身小贷公司的行骗手段已经成为网络贷款骗子最善用的的行骗方式,成为网络贷款第一骗术。近两年间网络贷款骗局的名目逐渐发生了转变,以前贷款骗子更多倾向于自称为“某某无抵押贷款公司”、“某某贷款集团”等易识别的名字。但小额贷款公司在各地的快速发展让骗子脑子开窍,贷款骗子逐渐掌握了一种全新的“借壳”行骗,利用现实中存在的正规贷款机构名字,大肆行骗,堂而皇之,而借款人大多对真实的小额贷款公司机构不了解,故而容易麻痹直至受骗。针对假扮正规小额贷款公司现象的泛滥,有必要提出针对性的解析和防范,以便于让更多借款人及时明晰。虽然目前很多贷款骗子在借身小额贷款公司的同时,声称可以全国发放无抵押贷款,并且当日到款,但是他们到底是否有如此神通广大呢?也许这一点广大借款人中很多人并不清楚,当了解小额贷款公司的真实属性,自然会对此类骗局感到惊讶。现实中真实存在的小额贷款公司,其主要的业务范畴是是针对某一个城市某一个特定区县发放抵押及担保类贷款,并且贷款对象主要是区域内的中小企业、个体经营户、三农,业务很少涉及个人消费类贷款,小额贷款公司在区域之外并不具备放贷资格,并且小额贷款公司资金较为有限,只能放贷不能吸资,因此本地业务足以让他们吃饱穿暖,所谓的全国业务只是痴人说梦。明白了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对借款人防范受骗至关重要。另外,如果借款人看到互联网出现某“小额贷款公司”发放无抵押贷款,那一定想一想,这个有可能会是骗子。具体怎么验证?其实很简单,根据该公司所述的经营地址,只需要到所在地的工商门户网站中进行查询,即可获悉正规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与你在网上看到的信息不一样,那毫无疑问,你碰到的就是贷款骗子。虽然骗子的名目千变万化,但发现,九成以上的贷款骗局是用“提前收费”一招吃遍天下的,当借款人给了骗子第一笔钱,就很难收手,这其中有五成以上的借款人在同一个贷款受骗过程中汇款次数超过2次,2成汇款次数超过3此,小到数百元,多则数千元、上万元,借款人很难喂饱贷款骗子。这一点足以见得贷款骗子的行骗是多么令人发指,如不加以防范,仍会有多少人受骗?防骗,谨慎的态度才是良好出发点!对于提前收费如利息、保证金、手续费的网络贷款要谨慎对待,正规的贷款流程是不会用这种方式提前让借款人出资。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因产权不清导致的纠纷,因此了解清楚房屋产权状况是十分重要的。有些买房者,在实地看过房屋、房产权证,和卖房人谈好价格之后就迫不及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定金,这样存在很大的风险。那么要如何查询二手房房屋产权呢?一、查看合法证件要了解房屋的产权状况,购房人第一步要做的是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以及其它证件。产权证书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件是指身份证、工作证和户口簿;资格证件是指查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例如:商品房出售要查验出售方房屋开发经营资格证书;代理人要查验代理委托书是否有效;共有房屋出售,需要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等等。其它证件是指:出租房产,要查验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共有房产,要查验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的协议或证明;中奖房产,要查验中奖通知单和相应的证明等。有些房主房产证在房主手里,但是房产的权利是否已被抵押、查封、冻结等却无法从公开渠道获知。二、查验房产产权来源房产交易双方办理房产查档时,购房者可以要求业主持有效身份证到政务中心查询。另外,若买卖双方在交易登记中心的网上签约平台中签约成功,则证明业主确实拥有此套房产。向有关房产管理部门查验所购房产产权的来源。查验的具体方式是:查验产权记录。包括:1、房主是谁,假如为共有财产,则应注意各共有人的产权比例及拥有权形式;2、档案文号,即该宗交易的文件编号,假如查询者希望获得整份文件,可依此编号向有关方面取阅该份文件副本;3、登记日期,此日期为该项交易的签订日期;4、成交价格,即该项交易的成交价,查询者应注意如果成交价是注明“部分成交价”,则代表该成交价不单只包括该房屋,并且包括其它房地产成品;5、其它内容,如房屋平面图等。三、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房屋产权记录只登记了房主拥有产权的真实性以及原始成交事实。至于该房屋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务和责任,则必须查验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抵押贷款的合同、租约等,还要详细了解贷款额和偿还额度、利息和租金的金额,从而对该房产有更深的了解。另外,购房者还需了解的内容有:所购房有无抵押、房屋是否被法院查封等。综上所述,要了解房屋产权的真实情况,购房者除了要向卖房方索要一切产权文件,仔细阅读外,还要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有关房产的产权记录,两者对照,才能清楚地知道该房的一切产权细节,不至于有所遗漏。搜狐焦点网,为您提供房产信息,房产楼盘详情、买房流程、业主论坛、家居装修等全面内容信息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有时候我们在卖掉我们的房子后,才发现我们的房子有抵押,那我们该如何解决呢?1、二手房交易前必须确认业主的真实身份  在签订合同之前,买卖双方必须首先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业主的身份。因此,业主证书的真实性及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销售合同的先决条件,特别是在买卖双方在没有第三方作为中介担保的情况下自行进行交易的情况下,这一问题需要购房者更加关注。2.必须注明付款、转账时间许多二手房交易不是一次性付款,而是分期付款。因此,卖方需要指定买方的付款时间,余额的付款时间取决于财产转让的日期。因此,买方有权知道财产的转让时间。逾期的,违约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履行违约责任。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时,必须有详细的代理费清单。随着中介市场的不断完善,消费者逐渐意识到信誉良好的经纪公司可以有效保护买卖双方的权利。通过经纪公司交易的二手房比例逐年增加。因此,经纪公司的代理费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关注。签订合同时,买卖双方必须要求经纪公司明确规定代理费的用途。交易过程一、房屋检查:买受人检查房屋,买卖双方初步协商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日期等事宜。一般来说,买卖双方发生的所有费用应由买卖双方支付;第二,档案核对:买卖双方持原房屋所有权证或原抵押合同,到档案室土地部核对档案。以上呢就是关于我们解决房子有抵押问题的一些途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拟订生源地助学贷款提前还款流程如下:一、每年1月15日、7月15日为固定提前还款日。提前偿还的贷款本金须是500元的整数倍或者一次性还清。提前偿还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在校生提前还款在校期间不用付息,毕业生提前还款在毕业当年9月1日前不用付息,9月1日起开始自付利息。二、借款人于提前还款日前30天向县资助中心提出申请,提交《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见附件1。三、县资助中心汇总学生申请,交由代理行测息后,填制《×××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清单》附件3上报省资助中心,并抄送代理行。同时,通知学生前往代理行存足还本付息资金。四、代理行根据县资助中心提供的《×××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清单》,于扣款日从借款人账户扣收资金并立即转入县资助中心结算账户,并于当日将扣收资金从县资助中心结算账户划转到省资助中心在开发银行开立的账户。扣收完成后,代理结算行向县资助中心提交还款清单。五、省资助中心汇总审核县资助中心提供的《×××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清单》后,填制《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汇总表》附件4并附各县资助中心报送的《×××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清单》报客户一处。六、客户一处根据管辖地区,将各县资助中心提供的还款清单复印件交相关客户处,并通知相关客户处办理提前还款。各客户处审核提前还款清单后,填制《湖北分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表》,加盖处室公章,原件存档,复印件交财会处作为还款附件,同时根据信贷管理要求完成还款信贷审批,并发起还款工作流。七、财会处根据还款工作流审批单和《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汇总表》及《湖北分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表》,从省助贷中心账户扣划还款本金和利息。财会处次日从核心系统中打印本息还款凭证,加盖业务公章后交客户一处和相关客户经理存入档案。八、相关客户处根据提前还款情况制作《×××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情况反馈表》,并加盖行章,反馈各县资助中心。县资助中心负责向借款人反馈还款情况。九、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单独办理提前还款,县资助中心受理后,填制《学生自主还款扣划通知单》,报省资助中心审核后,直接交由相关客户处受理。完成提前还款后,相关客户处将《学生自主还款扣划通知单》复印件报客户一处,客户一处负责统一统计汇总。
在银行贷款没有通过的情况下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因为银行没有审核通过的话就办理过户手续,那么买方拿到产权证后就不能办理按揭贷款了,就只能办理抵押贷款。所以要求就是银行审核通过后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然后在把过户后的产权证交给银行,银行放款给卖方,交易结束。交易转按揭贷款流程;A、买卖双方提供相关资料并签署银行相关的法律文书;B、买卖双方提供相关资料并签署担保公司相关的法律文书;C、银行及担保公司受理并审查该笔购楼贷款业务;D、银行受理无误后出具《贷款承诺书》;E、售楼方与担保公司一同去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全权委托担保公司办理购楼及过户等手续;F、担保公司根据银行提供的《贷款承诺书》、《公证书》等资料向银行出具《保证担保合同》;G、银行根据担保公司提供的《保证担保合同》及买卖双方签署的相关资料,审查后发放购楼贷款;H、贷款发放后立即根据借款人签署的《划款委托书》将贷款划到担保公司指定的帐户;I、担保公司持《公证书》及售楼方提供的存折等资料到原按揭贷款银行办理提前还贷;J、原按揭贷款银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并将《房地产证》到国土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K、担保公司持《公证书》到原按揭贷款银行领取注销抵押登记后的《房地产证》;L、担保公司持《公证书》及已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的《房地产证》与购楼方一同去国土部门办理过户,过户后担保公司持《过户回执》;M、办妥过户后担保公司持《过户回执》与购楼方一同去国土部门领取办妥过户后的《房地产证》;N、银行与购楼方到国土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银行持《抵押回执》,过户好后20个工作日拿到新的产证,其他再交接一下水电费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