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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二、有3名正式党员,是否必须成立党支部,没有硬性规定,只是原则规定。三、成立党支部的程序1、向上级党委组织部申请关于成立党支部的请示。2、成立支部的申请批复后,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支部委员会。召开党员大会,首先要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对党员进行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义务的教育。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候选人得到赞成票超过实到人数的半数才能当选。选举结果应以得票多少确定,同时做好记录。3、支部委员会的构成。党员在7人以下的设委员2-3名,书记1名;党员在7人以上的设委员3-5名,书记1名,副书记1-2名。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后,新的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可由当选委员中推举一人主持,采取选举的办法选出支部书记、副书记,支委会研究确定工作分工。四、成立支部需报送的材料1、申请成立支部的请示。2、关于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的请示。包括经党员大会选举情况、支委及书记、副书记、纪检委员、宣传委员、组织委员的拟定人选。委员会。妥否,请批复。xxxx二Oxx年月日2关于中共xxxx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的的请示XX党委组织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经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应到人,实到人,讨论选举产生、同志为支委会委员,拟推举同志担任党支部书记,为副书记。妥否,请批复。附:支部书记、副书记简介和委员、党员花名二Oxx年月日。
米天明2019-11-03 18: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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