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公司做了一个半月,公司给我交了三个月的五险一金,然后我办理离职了,公司让我去申请退还一金

龚孝燕 2019-11-03 17: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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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养老保险是可以中断的,中间中断无所谓,最后是累计年限的,不过交得越多,当然养老金也越多拉.办理转移手续:在老单位打出转移单,交给新单位继续上就行。2.失业保险必须要交.失业保险只有在街道登记的失业者才能申请工人身份的档案放在街道,干部身份的放在人才或单位办理转移手续:不用办理,到新单位继续上就行.3.医疗保险比较重要,规定是中断三个月以上就失效,三个月以后看病就得自己掏钱,小病无所谓,大病就惨了,中断三个月以上的到新单位重新上.每个上医保的有一个存折,终身使用,不管单位是否变化,单位应该每月把一定比例的钱打入存折,个人可以随时提取.用途不管.4.公积金单位把给你的钱和你自己的钱都存到你的公积金帐户,比如工资3000元,单位给你300,你自己扣除300,所以你每月公积金帐户应该有600元,只能一年取一次,要去公积金中心取,需要买房或修房.可以自取或委托单位取。
龚小飞2019-11-03 18: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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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中的确定无效,单位做法有违法律规定。理由:一、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你付出了劳动,履行了义务,除了获得劳动报酬外,还应获得社会保险的权利;二、离职是《劳动合同法》负予职工的权利,五险一金是政府部门收的,又不是你收的,凭什么要让你退。劳动合同这样的约定也是无效的,有违法律规定;三、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有提供专项培训,约定了服务期的,可以约定违约责任外,单位不得在合同中约定其它任何违约责任。解决办法:一、协商、二、投诉或仲裁。
    章观年2019-11-03 19:00:42
  • 公司未缴纳我的五险一金,可以要求公司根据工作年限来进行赔偿,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公司拒绝赔偿,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赵风顺2019-11-03 18:18:01
  • 1、社保能不中断就尽量不要中断,虽然是累计15年,可日后养老金计算的时候是有偏差的。2、如果是为了换工作暂时中断,可以在当一个年度内自行补交。3、医保千万不能中断,一旦中断再续交的交得三个月后才能生效,在此期间内看病只能自费。4、新单位办理五险一金时,旧单位从自己的交保名录中移除即停止给你参保即可,如此新单位便可为你录入。
    齐智娟2019-11-03 18:01:08
  • 公司不会不转的,因为你离职了公司就不会帮你缴纳社保,你的社保费用公司也需交400元的,所以公司必须停交的,待公司停交了,你就可以重新去社保局缴纳,无需手续的。
    赵风雨2019-11-03 17:58:43

相关问答

员工持股是时下大热,越来越多的企业主试图将“员工持股”作为调动工作积极性的手段。与之相应,几乎所有的企业主都会理所当然的认为“离职员工必须转让股权”乃天经地义。但对于离职员工而言,他们可不这么想,“我的股权我做主,凭什么强制我转让啊”。于是冲突应运而生,公司能否强制离职员工转让股权成为值得我们深入探讨的话题。一、强制出让股权的依据——公司能否强制离职员工出让股权?之所以会出现前述企业主和离职员工想法上的冲突,皆因各自所在立场不同。这一现象所反映出的也恰恰是值得我们法律人所需要研究深思的问题:员工对于公司股权的“所有权”能否被限制?能否强制离职员工出让股权?依据什么可以强制员工出让股权?1、公司能强制离职员工出让股权吗?员工一方的观点:根据物权法原理,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由于股权是股东合法财产权,股东合法财产的处分权只能由股东自己行使。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和《物权法》第六十五条、六十六条均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股权非经股东或法定的强制执行程序不能变动。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员工出资取得公司股权后,即成为公司合法股东,对股权的处分应由作为股东的员工自由行使,该权利非依本人意志、法律或司法裁判,任何机构、个人均无权予以处分或剥夺。公司一方的观点:公司认可员工对股权的“所有权”,并尊重这种所有权。但员工对于公司股权的“所有权”并非毫无限制。法律并不禁止员工对个人合法权利的放弃,也不禁止员工对个人合法权力的合理让渡。因此,员工可以与公司或其他股东自由约定处分股权的“条件”。员工与公司或其他股东之间关于“股东离开公司时必须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的规定的效力合法有效。股东之间作出的类似约定,只要不是恶意侵犯股东财产权,非法强制股东退股的针对性条款,就应当依法认定为合法有效,各股东均应遵照执行。对此,我们认为:作为公司股东的员工,其对公司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应当被充分尊重。股东间约定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须退股,实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由于该退股行为系采取股东事先约定主动转让股权的方式,因此,该条件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合法有效。而这恰恰是员工股东行使其对股权的所有权中的“处分权”的具体表现。在“退股条件”具备时,员工股东应当按约履行出让义务。这并非是公司强制离职员工转让股权,而是员工股东在符合约定的“退股条件”下按约转让的行为。这一“约定”由离职员工自行签署,本身合法有效,离职员工理应受其约束。2、公司强制离职员工出让股权的依据有哪些根据所有权的法律特征,对股权的处分应由员工自行行使。因此,公司“强制”离职员工出让股权,只能依据员工的处分行为,而非其他。此处的“员工处分行为”有两种载体:公司章程和协议。通过签署公司章程来约定“退股条件”股权的自由转让虽然属于股东的固有权利,但该固有权利属性并不排斥股权持有者基于意思自治而进行的处分行为。章程对此进行约定时,假如公司原始章程就有此类规定,公司照章收购离职员工的股权而当事股东不予配合甚至诉请至法院要求确认无效时,法院通常会认为因被收购股东签章认可了公司原始章程,全体股东之间已经达成了合意,公司实施收购的行为即使遭到被收购股东的反对,也具有合法性,故在认定章程规定有效的同时,驳回离职员工要求确认决议无效的诉讼请求。此时章程中关于离职股权强制转让的条款类似于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即以员工离职为条件而发生股权转让。因为股权的本质是财产权,股东在不违背法律强行性规范的前提下可以以协议的方式自由处分,该处分包括约定何时转让股权,所以初始章程中关于强制股权转让的条款合法有效。
停交社保后,到新单位后,把社保卡给行政人员,他们会帮你续上的。社保里的养老保险个人部分是累计的,不会受影响。社保停交三个月,对养老保险不会有什么影响,因为养老保险个人部分是累计的,所以不会受影响。医疗保险中断三个月以上,参保年限就归零,会影响以后住院大病的报销最高限额。所以社保一旦停交,三个月内续交就没有什么问题。社保停交三个月以上,对医疗保险会造成很大的影响,影响到住院大病的报销额度。社保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尽管累计缴费年限在10年或15年以上,并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就能够享受养老金待遇,但是缴费年限越长,缴费金额越多,今后的养老金也就越多,反之则少。扩展资料:社保补缴的方法:补缴人向新的用人单位申请补缴;用人单位同意帮你补缴之后,用人单位带着相关资料去社保局办理补缴手续,前提是必须证明用人单位和补缴个人存在事实劳工关系。然后用人单位就可以帮你补缴,你只需要把补缴的费用还给用人单位即可。可以办理转移,社会保险转移流程: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