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抵押给银行的房子可以卖吗

齐振江 2019-12-21 18: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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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逾期还款还是什么原因导致银行出售房子的?银行有权出售抵押房子的,不过是有条件的,银行不能任意处置抵押物。
龙庆亮2019-12-21 18: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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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法抵押担保是不转移物之占有对债权提供担保,因抵押人仍享有抵押物的所有权,抵押人可以处分抵押物。在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情形下,可能会涉及同一物上并存二种物权即抵押权和受让人的所有权。那么,如何认定抵押人转让行为的效力,如何看待两种物权之间的冲突,如何解决抵押物转让与抵押权人的利益、受让人利益的矛盾,将成为无法回避的问题。我国担保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笔者认为,担保法模糊了抵押权的物权属性,对抵押物转让的法律后果规定不甚合理,所以,有必要在理论上予以进一步探讨。一、未办理登记的抵押物转让之法律后果以担保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因不办理登记,抵押合同并不生效,抵押权也就无从谈起。所以,笔者在此只讨论以担保法第四十二条以外的财产抵押未办理登记,嗣后又转让该抵押物的法律后果。抵押权属于物权,如果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时已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或受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知道该标的物已被抵押的情形,应视为受让人自愿承受该标的物上附着的权利可能给其带来的不利后果。因抵押权与所有权同属物权,且抵押权成立在先,所以在债权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行使追及权,使其债权得以清偿。在此情形下,法律自无必要过度保护受让人的利益,而忽视了抵押权人的利益。当然,受让人也可以行使涤除权,即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去除该标的物上附着的抵押权。如果抵押人没有告知该标的物上的权利瑕疵,受让人确实不知标的物已被抵押的情况,那么抵押权不能对抗善意受让人的所有权,因为这样可以防止抵押人和他人恶意串通,倒签抵押合同,侵害受让人的利益,更加有利于维护交易安全。此种情形下,转让行为有效,抵押权人不得行使追及权,受让人可以善意取得不负抵押权的受让物。因抵押担保并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从表象上第三人无法得知该物被抵押的情形,所以不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权未按法定方式公示,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风险是可以预期的,因此,抵押权人不能实现债权的风险由其自行承担,实无不当。综上,笔者认为,既然抵押权在性质上属于物权,那么就应在一定条件下赋予其应有的物权效力,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行使撤销权,从而否定转让行为的效力;如果受让人对受让行为持肯定的态度,那么其可以行使涤除权,消灭抵押权。当然受让人嗣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相关损失也可要求抵押人承担。当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交易日益增多,为了适应这种变化,鼓励交易,繁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事立法更加体现出对当事人意思自由的尊重,也更加严格限定对无效行为的认定。比较合同法与民法通则,我们不难发现立法者此种价值取向的变化。具体到本文讨论的情况来说,受让人行使涤除权,肯定转让行为的效力,完全是其个人的意思自由,并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也不会侵害抵押权人的利益。相反,尊重受让人的此种选择,符合交易经济的原则,也减少了不必要的诉讼。因此,笔者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七条对担保法第四十九条进行目的性扩张解释,赋予受让人涤除权及追偿权,是合理的。
    龚帆元2019-12-21 19:57:55
  • 根据法律规定,抵押人处分抵押物的,应当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也就是说,抵押房产可以交易,但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经过银行同意。但我们日常交易中可能很容易忽略这个问题,在二手房交易中,很多房产都是存在按揭抵押的,我们交易时无论中介还是买卖双方都没有考虑还要经银行同意,但是,我们需要知道,在交易存在抵押的房产时,需要经过一个必须的步骤就是解押,解押顾名思义,就是解除抵押。这里我们是采取了一个更为直接的方法,法律规定,出卖抵押房产要经过抵押权人银行的同意,那么我们把房子的贷款还清了之后,银行就会自动丧失抵押权人的身份,因此,在还清贷款后,银行都会出具一份贷款结清证明,我们拿着这个证明到房管部门办理解押手续,这时候交易房产便属于无负担瑕疵的完整产权了,我们就可以放心的进行交易了。在这里律师提醒大家,无论是出卖还是购买存在抵押的房产时,都要考虑解押款的问题,因为,高杠杆情况存在,按揭贷款往往比例很大,无论买卖双方谁来支付解押款,都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赵风翎2019-12-21 19:38:51
  • 按有关法规规定,将抵押房地产出售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通知抵押权人并经其同意;二是如实告知买受人。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后续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由此可见,将在建房产抵押给银行是合法的。在实践中有几种合法交易模式:发展商对抵押房逐步还款,逐步销售。先还款,后销售,保证出卖的商品房处在已解除抵押状态;目前通行做法是,开发商在履行告知的前题下,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由抵押人自筹资金,一次性提前归还出卖房屋的对应的款项,由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涂销,再办理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在抵押人取得完全产权之前,买方大部分房款尚未支付,因此买方资金的安全性较高;买方和开发商签订合同后,买方、开发商和提供贷款。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龚宜超2019-12-21 19:14:27
  • 房子已经卖给别人了,又抵押给银行的,买受方有权要求出卖方赔偿损失,当然如果出卖方未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的话,该买卖属于非法交易的。如果跟你签署合同在前,抵押给银行在后,那么你应该马上找律师咨询,准备走法律途径;如果抵押给银行在前,签署合同在后,你可以跟卖家协调让对方去解除抵押。扩展资料:1、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齐晓晨2019-12-21 18: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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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抵押贷款,房产证是否要押到银行要根据情况而定,这个要看当地的抵押部门的,有的城市抵押部门会收回房产证的原件,然后出具抵押他项权证给银行,等到还款的时候再去抵押部门解押,然后退回原件。另外有的城市抵押部门则不会收取房产证原件,但是他会在原件备注栏标注该房产已于某某年月日抵押给某某银行,债权多少,原件退还给,出具他项权证给银行。按揭贷款购买商品房,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后,《房屋所有权证》由房屋买受人收执,而银行所持有的是《房屋他项权证》。按揭贷款买房的,应在办理产权登记后,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银行作为抵押权人,会得到《房屋他项权证》。所以,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后,《房屋所有权证》由房屋买受人收执,而银行所持有的是《房屋他项权证》。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在贷款未还清之前,其房产档案中一直有抵押登记的记录,是不允许买卖的,所以银行没有必要要求贷款人将房产证押给银行。在贷款还清之后,一定不要忘记带上银行开出的贷款结清证明到房管局办理解除房屋抵押的手续。扩展资料一、申办房屋抵押贷款流程1、贷款人委托本公司办理贷款手续,提交相应的贷款所需资料2、办理抵押、质押、物押的评估报告3、向贷款银行提交贷款申请表,签订贷款合同及各类协议书,并办托公证、保险等手续4、银行审批5、房产局作抵押登记,办理它项权利证6、银行确认,发放贷款二、申请房屋抵押贷款材料1、房产证5、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请提供出生证6、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7、为提高房子抵押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按揭贷款--房产抵押—住房抵押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