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买二手新房,中介说可更名,且说有债务纠纷或者存在银行贷款的房子就不能更名,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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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房贷的实践中,确有一些房屋因其它原因低于市场价格,而银行又无法全方位查实,所以存在题目中所描述的情况,贷款购买二手房,总价-贷款=首付,那么总价不变的情况下,要想首付低,就只有多贷款,而二手房贷款购买,银行贷款的发放是以评估值作为参考,那么就出现了首付低的几种情况:1、房子总价明显低于市场价,假设评估价和市场价一致,一套价值50万的房产只卖40万,那么银行就只贷到35万,首付只需5万。2、高评高贷,一些评估机构从业人员和银行工作人员里应外合,将评估价值虚高,本来只值40万的房产,评估到50万,这样也造成低首付的现象不管采取什么方式方法,这样的低首付或者0首付的形为都是一种欺骗形为,一旦客户还款出现问题,极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在此也呼吁相关从业人员恪守职业道德。
赵首永2019-12-21 19: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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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会出现不放款,不通过的。买卖二手房一般流程都是买房先交上定金,然后去银行进行贷款审批,银行贷款审查通过后,买方才会交首付,卖方将房产过户给买主,买主然后抵押给银行,买卖双方和银行三方签订一项协议,贷款下来之后由银行将钱直接打给卖方。这样交易可以避免出现银行不放款的情形。也不排除有特殊原因导致贷款无法批复的,这种情况下根据房屋买卖合同,房东有权收回房屋,但房东如果违约,是要付违约金的,然后将首付款归还买方。当然过户的费用是由买方承担,因为这是因为他的原因造成的合同无法履行。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章规定: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由于买房人资信问题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继而与卖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不是卖方原因造成,不应当向中介公司支付违约金。但如果中介公司提供了相应的中介服务,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向买房人索要相应的中介服务费用。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峰晓2019-12-21 18: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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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的首付是给卖家。但现在二手房交易可通过银行来做保,保证交易完成前的资金安全。这种类型是属于资金监管,正常是这样的。买方把首付款打到房产局指定的账号上面,再过户,过户再贷款,等所有手续办好了,银行贷款下来后才能拿到这个全款。如浦发银行推出的“保付通”业务为这种交易提供了可能。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达成购买协议后,买房者可以根据需要将保付通账户内全部或部分资金设定委托银行监管,等到交易完成后,银行将根据双方的交易凭证把资金直接划拨给收款人。这是国家为了保障买方的利益定的规定。不过一般大城市才会实施,小地方都是自主交易的,不存在资金监管,有的地方是自愿,也可以资金监管,也可以不用资金监管。需要到当地的房产局去咨询。扩展资料目前贷款买房,在购买新房与购买二手房时,贷款首付的计算有较大区别。办理新房贷款时,首付款是按照购买时的市场价作为参考,并根据个人贷款次数和个人贷款的信誉程度进行多方面的审核来制定贷款比例。而与新房贷款相区别的是,办理二手房屋贷款是根据“二手房评估价”作为参考。所谓评估价是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通过银行指定的专业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评估而计算出来的。一般二手房评估价低于市场价。评估价大多为二手房市场价值的80%-90%,部分房屋会更低。中国新闻网-贷款小知识:新房与二手房买房首付有区别。
龙宇锋2019-12-21 18:4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