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税收优惠进行税收筹划时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诸葛永斌 2019-12-21 20: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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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相关。大三的时候我们有门专业课,名字就叫税收筹划,用的书也是授课老师编的,就叫税收筹划。考试的时候划重点,内容还记得一点。大概是讲税收筹划对于纳税人的意义,对于国家的意义之类的。没啥用but,那本书上还是有一些案例的,当然主要还是个税和企税方面的。个人感觉由于税法有关条例和说明补充更新等原因,可能书一写出来,这个筹划的方式就失效了233但是说到底,税收筹划还是离不开税法。当时上税法的时候老师也会带一点筹划的案例。所以对税法的牢牢掌握才是硬道理嘛。
齐明杰2019-12-21 2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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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差旅费补贴×20%=2400元,总计纳税额为4800元。两者相比,节约400元。税务师评述: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劳务报酬所得按收入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但对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一次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税额,加征5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10成。这样计算后再减去2000的速算扣除数就是该教师的应纳税额。对劳务报酬所得征税以次数为标准。可见,纳税人如能把一次收入多次取得,将所得分摊,增加扣除次数,就能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节省税收支出。7、提高福利降工资西安高新区一公司聘用高管,计划支付年薪是120万,但经过咨询税务师事务所,与高管达成协议,将年薪降低为80万,同时给高管提供一套现房和一辆车供使用。此外,鉴于该公司员工以技术性员工居多、聘用合同期相对较长等特点,又适当降低员工名义工资,同时为员工提供宿舍以及将缴纳的公积金、养老保险等金额适当提高,从而提高员工福利。粗略计算,该公司高管因此起码少缴40%的个税。税务师评述:增加薪金收入能满足消费需求,但由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超额累进税率,当累进到一定程度,新增工资薪金带给个人的可支配收入就逐步减少。因此想办法降低名义收入,把个人现金性工资转为提供必需的福利待遇,这样既满足了消费需求,又可少缴个人所得税。8、劳务报酬工资化9、高工资那个月分部分到后面的低收入月份某公司业务员,平常工资一般5000——8000左右,6月份是业务旺季提成收入高,合计工资收入30000元,如果将部分工资分摊到6个月,每月拿12000元,最后一个月10000元,这样合计纳税总额为6470元;如果正常纳税应该是30000元纳5620,加上接下来5个月的8000每月合计1725元一共是7345元,这样就多纳了接近1000元的税。收入很不稳定的人尤其适用这种办法,叫削峰平谷。10、提高三险一金的额度如果你的收入高不等钱用,完全可以将社保、公积金等标准提高到最高限度,当然公司所缴额度也相应提高了,这个可以和公司协商。社保交多了以后退休工资自然会高,住房公税金个人和公司都计到个人帐户,各地还有取现机制,所以提高住房公积金是较好的避税办法。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齐春生2019-12-21 23:55:50
  • 就是将税法中的优惠政策想办法使企业符合,如:到开发区注册企业,招募下岗职工,工资按工效挂钩制度算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思路是连接税收筹划理念与实务的桥梁,是连接税收筹划目标与方法、技术的纽带经济开放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政策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鼓励出口政策下的保税区,扶贫政策下的“老少边穷”地区,开发大西部政策下的西部地区,振兴东北政策下的东北地区。这些地区分别享有不同程度、不同类型的税收优惠。因此,纳税人应选择注册地点、经营地点、分公司或子公司设置地点,减轻税负。还可适度运用转让定价手段,合法避税。而且,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地方将拥有更大的税收权限,各地或可出台不同的税收政策,那时国内地域筹划将大有用武之地。2.国际地域筹划。加入WTO后,我国对外经济交往不断扩大,更多的外商来华投资,以及更多的国内企业走向世界,跨国经济活动日益频繁。因此,国际地域筹划的前景十分广阔。国际地域筹划的思路是充分利用不同国家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的差异,通盘安排跨国经济活动。国际税负差异往往大于国内税负差异,在国际上存在一些低税区,即国际避税地。有些国家和地区不征收任何所得税,比如巴哈马、百慕大群岛、开曼群岛、瑙鲁;有些国家和地区征收所得税但税率较低,比如瑞士、列支敦士登、泽西岛和根西岛;有些国家和地区所得税课征仅实行地域管辖权,比如香港、巴拿马、塞浦路斯;有些国家和地区对国内一般公司征收正常的所得税,但对某些特定公司提供特殊的税收优惠,比如卢森堡、荷属安第列斯;有些国家和地区与其他国家签订有大量税收协定,比如荷兰。这些国家和地区统称国际避税地。国际地域筹划往往要利用国际避税地,通过在国际避税地设置中介国际控股公司、中介国际金融公司、中介国际贸易公司、中介国际许可公司,并运用转让定价等手段,从而使跨国公司在全球经营中的总税负降到最低程度。
    齐暑华2019-12-21 21:01:33
  • 税务筹划的方法很多,而且实践中也是多种方法结合起来使用。为了便于理解,这里只简单介绍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法、纳税期的递延法、转让定价筹划法、利用税法漏洞筹划法、利用会计处理方法筹划法等几种方法。优惠政策利用优惠政策筹划法,是指纳税人凭借国家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的方法。税收优惠政策是指税法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国家为了扶持某些特定产业、行业、地区、企业和产品的发展,或者对某些有实际困难的纳税人给予照顾,在税法中做出某些特殊规定,比如,免除其应缴的全部或部分税款,或者按照其缴纳税款的一定比例给予返还等,从而减轻其税收负担。从总体角度来看,利用优惠政策筹划的方法主要包括:直接利用筹划法国家为了实现总体经济目标,从宏观上调控经济,引导资源流向,制定了许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纳税人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筹划,国家是支持与鼓励的,因为纳税人对税收优惠政策利用的越多,越有利于国家特定政策目标的实现。因此,纳税人可以光明正大地利用优惠政策为自己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服务。地点流动筹划法从国际大环境来看,各国的税收政策各不相同,其差异主要有税率差异、税基差异、征税对象差异、纳税人差异、税收征管差异和税收优惠差异等,跨国纳税人可以巧妙地利用这些差异进行国际间的税务筹划;从国内税收环境来看,国家为了兼顾社会进步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税收优惠适当向西部地区倾斜,纳税人可以根据需要,或者选择在优惠地区注册,或者将现时不太景气的生产转移到优惠地区,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创造条件筹划法现实经济生活中,在有些情况下,企业或个人的很多条件符合税收优惠规定,但却因为某一点或某几点条件不符合而不能享受优惠待遇;在另一些情况下,企业或个人可能根本就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无法享受优惠待遇。这时,纳税人就得想办法创造条件使自己符合税收优惠规定或者通过挂靠在某些能享受优惠待遇的企业或产业、行业,使自己符合优惠条件,从而享受优惠待遇。从税制构成要素的角度探讨,利用税收优惠进行税务筹划主要利用以下几个优惠要素:利用免税利用免税筹划,是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纳税人成为免税人,或使纳税人从事免税活动,或使征税对象成为免税对象而免纳税收的税务筹划方法。免税人包括自然人免税、免税公司、免税机构等。各国一般有两类不同目的的免税:一类是属于税收照顾性质的免税,它们对纳税人来说只是一种财务利益的补偿;另一类是属于税收奖励性质的免税,它们对纳税人来说则是财务利益的取得。照顾性免税往往是在非常情况或非常条件下才取得的,而且一般也只是弥补损失,所以税务筹划不能利用其达到节税目的,只有取得国家奖励性质的免税才能达到节税的目的。利用免税的税务筹划方法能直接免除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技术简单,但适用范围狭窄,且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免税是对特定纳税人、征税对象及情况的减免,比如必须从事特定的行业,在特定的地区经营,要满足特定的条件等,而这些不是每个纳税人都能或都愿意做到的。因此,免税方法往往不能普遍运用,适用范围狭窄;在能够运用免税方法的企业投资、经营或个人活动中,往往有一些是被认为投资收益率低或风险高的地区、行业、项目和行为,比如,投资高科技企业可以获得免税待遇,还可能得到超过社会平均水平的投资收益,并且也可能具有高成长性,但风险也极高,非常可能因投资失误而导致投资失败,使免税变得毫无意义。利用免税方法筹划以尽量争取更多的免税待遇和尽量延长免税期为要点。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尽量争取免税待遇,争取尽可能多的项目获得免税待遇。与缴纳税收相比,免征的税收就是节减的税收,免征的税收越多,节减的税收也越多;许多免税都有期限的规定,免税期越长,节减的税收越多。例如,如果国家对一般企业按普通税率征收所得税,对在A地的企业制定有从开始经营之日起3年免税的规定,对在B地的企业制定有从开始经营之日起5年免税的规定。那么,如果条件基本相同或利弊基本相抵,一个公司完全可以办到B地去经营,以获得免税待遇,并使免税期最长化,从而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节减更多的税收。利用减税利用减税筹划,是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纳税人减少应纳税收而直接节税的税务筹划方法。我国对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对循环经济产业,对符合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小型微利企业、从事农业项目的企业等给予减税待遇,是国家为了实现其科技、产业和环保等政策所给予企业税收鼓励性质的减税。各国一般有两类不同目的减税:一类是照顾性质的减税,如国家对遭受自然灾害地区的企业、残疾人企业等减税,是国家对纳税人由于各种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财务损失进行的财务补偿;另一类是奖励性质的减税,如高科技企业、公共基础设施投资企业等的减税,是对纳税人贯彻国家政策的财务奖励,对纳税人来说则是财务利益的取得。利用减税进行税务筹划主要是合法、合理地利用国家奖励性减税政策而节减税收的方法。这种方法也具有技术简单、适用范围狭窄、具有一定风险性的特点。利用这种方法筹划就是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尽量争取减税待遇并使减税最大化和使减税期最长化。比如,A、B、C三个国家,公司所得税的普通税率基本相同,其他条件基本相似或利弊基本相抵。一个企业生产的商品90%以上出口到世界各国,A国对该企业所得按普通税率征税;B国为鼓励外向型经济发展,对此类企业减征30%的所得税,减税期为5年;C国对此类企业减征40%所得税,而且没有减税期的限制。打算长期经营此项业务的企业,可以考虑把公司或者子公司办到C国去,从而在合法的情况下,使节减的税款最大化。利用税率差异利用税率差异筹划,是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利用税率的差异而直接节税的税务筹划方法。是尽量利用税率的差异使节税最大化。比如,A国的公司所得税税率是30%,B国为35%,C国为40%。那么,在其他条件基本相似或利弊基本相抵的条件下,投资者到A国开办公司可使节税最大化。税率差异在各国都普遍存在。一个国家为了鼓励某种产业、某行业,以及某种类型的企业、某类地区等的发展,就会规定形式各异、高低不同的税率,纳税人可以利用税率差异,通过选择企业组织形式、投资规模、投资方向等,实现少缴纳税款的目的。利用税率差异进行税务筹划适用范围较广,具有复杂性、相对确定性的特点。采用税率差异节税不但受不同税率差异的影响,有时还受不同计税基数差异的影响。计税基数计算的复杂性,使税率差异筹划变得复杂。比如,计算出结果,要进行比较才能得出税负大小的结论;税率差异的普遍存在性,又给了每个纳税人一定的挑选空间,因此,税率差异筹划方法是一种能普遍运用,适用范围较广的税务筹划方法;税率差异的客观存在性,及在一定时期的相对稳定性,又使税率差异筹划方法具有相对确定性。利用税率差异进行税务筹划的技术要点在于尽量寻求税率最低化,以及尽量寻求税率差异的稳定性和长期性。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寻求适用税率的最低化就意味着节税的最大化;寻求税率差异的稳定性和长期性,又会使纳税人获得更多的税收收益。另外,利用税率差异进行税务筹划,还应考虑外部环境的稳定性和长期性对企业的影响。比如,政局稳定的国家的税率差异就比政局动荡国家的税率更具稳定性,政策制度稳健国家的税率差异就比政策制度多变国家的税率差异更具长期性。利用分劈技术分劈技术,是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所得、财产在两个或更多个纳税人之间进行分劈而直接节税的税务筹划技术。出于调节收入等社会政策的考虑,许多国家的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通常都会采用累进税率,计税基数越大,适用的最高边际税率也越高。使所得、财产在两个或更多个纳税人之间进行分劈,可以使计税基数降至低税率级次,从而降低最高边际适用税率,节减税收。比如,应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下的适用税率是20%,应税所得额超过30万元的,适用税率为25%。某企业应税所得额50万元,则要按25%的税率纳税,应纳所得税为12.5万元和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的加速折旧法。不同的折旧方法对应税所得额的影响不同。虽然从整体上看,固定资产的扣除不可能超过固定资产的价值本身,但是,由于对同一固定资产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会使企业所得税税款提前或滞后实现,从而产生不同的货币时间价值。如果企业所得税的税率预期不会上升,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一方面可以在计提折旧期间少缴企业所得税,另一方面可以尽快收回资金,加速资金周转。但是,税法规定在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可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的计算,应该采取直线法。只有当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才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这与会计准则的规定是有区别的。纳税人应尽可能创造条件达到符合实行加速折旧法的要求,以便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折旧计算方法,获取货币的时间价值。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黄石卫2019-12-21 20:56:51
  •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获取税收利益,以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是企业实施税收筹划常用的方式。由于税收优惠政策条款繁杂,适用要求高,不同的优惠政策所带来的预期税收利益和筹划成本,以及对税后利润总额影响是不一样的。1、在适用多项税收优惠政策时,必须进行比较分析,通过综合平衡后做出选择税收优惠政策筹划的重点在于根据自身的情况和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的税收优惠规定,通过合理选择和运用,以达到节税或其他税收筹划的目的。当企业同时适用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并要在其中做出相应选择时,必须通过比较分析,综合平衡后,以获取税后利益最大化或特定税收目标效率最大化为标准作出选择。由于某项税收优惠政策是针对特定的税种而设计的,而企业一般需要同时缴纳多种税,这些税之间又往往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因此,评价某项税收优惠政策带来的税收利益,主要是通过实施该项政策后所产生的税后总收益或优惠期内产生的税后总收益的现值等指标来反映。2、充分考虑税收优惠政策的筹划成本税收优惠政策的筹划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主要是指为满足某一税收优惠政策的要求,对目前企业经济状况的改变而发生的经济资源的消耗。此外,直接成本还包括税收筹划中实际发生的费用。直接成本一般可用货币表示。间接成本主要是指税收优惠政策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而造成风险费用。例如,因社会经济因素的变化而使正在执行的优惠政策突然被取消而给企业带来的损失,或者在税收优惠政策实施过程中,因企业经营策略的改变,或其他意外因素使企业不再具备或不再完全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而被迫取消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间接成本的发生一般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在筹划过程中难以用货币予以计量,但在进行方案选择时应予以充分考虑。当着税收利益大于筹划成本时,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才具有可行性。税收利益一般根据优惠政策带来的净收益现值与筹划成本现值的差额确定。 3、跨国纳税人必须关注收益来源国与居住国政府是否签定税收饶让协议 税收饶让是指纳税人在收益来源国取得的税收优惠被视为已纳税收,在向居住国政府申报纳税时,这部分被视为已纳税收入允许从应税收入中抵免。跨国纳税人在收益来源国享受的税收优惠待遇,能否拥有这种税收饶让待遇,关键是看收益来源国与居住国政府是否签定了税收饶让协定,如果签定了这一协议,则跨国纳税人在收益来源国享受的税收优惠,便可最终获取其税收利益;如果没有签定这一协议,则在收益来源国获得的减免税,在向居住国政府申报纳税时,必须依法把该减免税额缴纳。因此,跨国纳税人在进行税收优惠政策筹划之前,必须搞清楚居住国与收益来源国之间是否已签定税收饶让协议。如果没有签定这一协议,一般收益来源国的税收优惠,并不能给跨国纳税人带来实际的税收利益;如果已经签定这一协议,还应仔细研读有关的条款,搞清饶让的方法,以便更好地确定税收利益的预期。
    齐景宪2019-12-21 20:39:40

相关问答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99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企业取得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一、对企业持有2019-2019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二、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是指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以铁道部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92019年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号规定:“根据《研究“十二五”后三年铁路建设总体安排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2019〕80号和《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19〕47号,现就企业取得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一、对企业持有2019年和2019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二、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是指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以中国铁路总公司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30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投资者取得中国铁路总公司发行的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有关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一、对企业投资者持有2019-2019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二、对个人投资者持有2019-2019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兑付机构在向个人投资者兑付利息时代扣代缴。三、铁路债券是指以中国铁路总公司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包括中国铁路建设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请遵照执行。
就是将税法中的优惠政策想办法使企业符合,如:到开发区注册企业,招募下岗职工,工资按工效挂钩制度算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思路是连接税收筹划理念与实务的桥梁,是连接税收筹划目标与方法、技术的纽带经济开放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政策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鼓励出口政策下的保税区,扶贫政策下的“老少边穷”地区,开发大西部政策下的西部地区,振兴东北政策下的东北地区。这些地区分别享有不同程度、不同类型的税收优惠。因此,纳税人应选择注册地点、经营地点、分公司或子公司设置地点,减轻税负。还可适度运用转让定价手段,合法避税。而且,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地方将拥有更大的税收权限,各地或可出台不同的税收政策,那时国内地域筹划将大有用武之地。2.国际地域筹划。加入WTO后,我国对外经济交往不断扩大,更多的外商来华投资,以及更多的国内企业走向世界,跨国经济活动日益频繁。因此,国际地域筹划的前景十分广阔。国际地域筹划的思路是充分利用不同国家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的差异,通盘安排跨国经济活动。国际税负差异往往大于国内税负差异,在国际上存在一些低税区,即国际避税地。有些国家和地区不征收任何所得税,比如巴哈马、百慕大群岛、开曼群岛、瑙鲁;有些国家和地区征收所得税但税率较低,比如瑞士、列支敦士登、泽西岛和根西岛;有些国家和地区所得税课征仅实行地域管辖权,比如香港、巴拿马、塞浦路斯;有些国家和地区对国内一般公司征收正常的所得税,但对某些特定公司提供特殊的税收优惠,比如卢森堡、荷属安第列斯;有些国家和地区与其他国家签订有大量税收协定,比如荷兰。这些国家和地区统称国际避税地。国际地域筹划往往要利用国际避税地,通过在国际避税地设置中介国际控股公司、中介国际金融公司、中介国际贸易公司、中介国际许可公司,并运用转让定价等手段,从而使跨国公司在全球经营中的总税负降到最低程度。
并不需要解散,最简单你看一下前几年A股中的钢铁行业,就有好几间上市公司合并的按例,如现在的河北钢铁、山东钢铁、攀钢钒钛等就进行过合并,他们是以换股形式进行的,合并后这些原来合并前的公司现在仍然存在,你可以看他们的财报就知道了。收购与合并在我的认知中是某种意义上一样的,收购一般是大公司收购小公司来说的,合并一般就是两间或多间公司的规模都相当大,他们整合起来就是合并。至于换股吸收合并还是现金收购好要看情况,现金收购很多时候会产生一定的债务成本,你看美国上世纪就有很多借债收购,他们大多数收购的收购方都不是现金充裕的,但注意那段时间是美国债券泡沫年代,如果现金充裕当然是现金收购好,不会摊薄股东权益,换股吸收合并存在摊薄股东权益的可能。故此没有什么更好的,关键是看公司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上市公司收购或合并上市公司,被收购方并不需要解散,看我第一段所说的案例就知道了。利用海外收购进行海外上市大多数是借壳,被收购方一般都是壳公司,没有什么资产的,买来一个空壳,然后进行资产置换与配股操作,国内证券市场过去也很常见。估计你所说的是整体上市,母公司借子公司上市的平台来整体上市,一般是母公司的股东把母公司的股权换取子公司的股权。是否需要停牌具体看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在国内证券市场里,在换股完成后的首个交易日是复牌无涨跌停。注意并不是公布方案,而是完成换股流程。
一、不征收增值税项目.一存款利息.二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二、免征增值税一以下利息收入1.2019年12月31日前,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所称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农户贷款的判定应以贷款发放时的承贷主体是否属于农户为准.2.国家助学贷款.3.国债、地方政府债.4.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6.外汇管理部门在从事国家外汇储备经营过程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7.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统借方向资金使用单位收取的利息,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的,应全额缴纳增值税.统借统还业务,是指:1企业集团或者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下同,并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本息的业务.2企业集团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由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与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签订统借统还贷款合同并分拨资金,并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本息,再转付企业集团,由企业集团统一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的业务.二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1.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所发生的资金往来业务.包括人民银行对一般金融机构贷款,以及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再贴现等.2.银行联行往来业务.同一银行系统内部不同行、处之间所发生的资金账务往来业务.3.金融机构间的资金往来业务.是指经人民银行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短期一年以下含一年无担保资金融通行为.4.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转贴现业务.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四外汇管理部门在从事国家外汇储备经营过程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五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六被撤销金融机构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财产清偿债务.被撤销金融机构,是指经人民银行、银监会依法决定撤销的金融机构及其分设于各地的分支机构,包括被依法撤销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除另有规定者外,被撤销金融机构所属、附属企业,不享受被撤销金融机构增值税免税政策.七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是指保险期间为一年期及以上返还本利的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以及保险期间为一年期及以上的健康保险.人寿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人身保险.养老年金保险,是指以养老保障为目的,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并按约定的时间间隔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保险合同约定给付被保险人生存保险金的年龄不得小于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2.相邻两次给付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一年.健康保险,是指以因健康原因导致损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上述免税政策实行备案管理,具体备案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免征营业税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65号规定执行.八下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1.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2.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沪港通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3.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4.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5.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九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者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不含信用评级、咨询、培训等收入3年内免征增值税:1.已取得监管部门颁发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事业法人,实收资本超过2000万元.2.平均年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平均年担保费率=本期担保费收入/期初担保余额+本期增加担保金额×100%.3.连续合规经营2年以上,资金主要用于担保业务,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能力,经营业绩突出,对受保项目具有完善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4.为中小企业提供的累计担保贷款额占其两年累计担保业务总额的80%以上,单笔800万元以下的累计担保贷款额占其累计担保业务总额的50%以上.5.对单个受保企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担保机构实收资本总额的10%,且平均单笔担保责任金额最多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6.担保责任余额不低于其净资产的3倍,且代偿率不超过2%.担保机构免征增值税政策采取备案管理方式.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应到所在地县市主管税务机关和同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履行规定的备案手续,自完成备案手续之日起,享受3年免征增值税政策.3年免税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可按规定程序办理备案手续后继续享受该项政策.具体备案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9号规定执行,其中税务机关的备案管理部门统一调整为县市级国家税务局.三、增值税即征即退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达到1.7亿元的,从达到标准的当月起按照上述规定执行;2019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未达到1.7亿元但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在2019年7月31日前仍可按照上述规定执行,2019年8月1日后开展的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业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不得按照上述规定执行.本规定所称增值税实际税负,是指纳税人当期提供应税服务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占纳税人当期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比例.四、跨境金融服务免征增值税一为境外单位之间的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且该服务与境内的货物、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无关.二境内的单位和个人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服务,包括出口货物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
资金是企业经济活动的第一推动力,持续推动力。企业是否能够获得稳定的资金来源,及时足额筹集生产要素组合所需要的资金,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都是十分的重要。而且,很多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主要会遇到融资困境。因此,企业中融资管理人员,一定要具备及时应对各种困境的难题。在平时要丰富自己的知识含量以及有一定培训。这对融资的管理人员来说是至关重要的。那么,融资策略培训哪里好呢?上海利臻权威专家介绍:什么叫融资策略融资策略是指投资方以入股的方式对项目进行投资但事实上却并不参与项目的管理内容,随后到了一定的时间就从项目中撤股的一种策略。融资策略的类型有以下三种:1、适中型融资策略:指对流动性资产,用短期融资的方式进行筹措资金。而对于长期性的资产,其中包括长期性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均用长期融资的方式来筹措资金。以使得资产使用周期和负债的期日相互配合。2、保守型融资策略:使用这种策略,公司不仅可以用长期资金来融通长期流动性资产与固定资产,而且还可以用长期资金满足由于季节性或循环性波动从而产生的部分或全部临时性流动资产的资金需求。3、激进型融资策略:使用这种策略,公司的全部长期资产与一部分长期性流动资产归长期资金融通;另一部分长期性流动资产...资金是企业经济活动的第一推动力,持续推动力。企业是否能够获得稳定的资金来源,及时足额筹集生产要素组合所需要的资金,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都是十分的重要。而且,很多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主要会遇到融资困境。因此,企业中融资管理人员,一定要具备及时应对各种困境的难题。在平时要丰富自己的知识含量以及有一定培训。这对融资的管理人员来说是至关重要的。那么,融资策略培训哪里好呢?上海利臻权威专家介绍:什么叫融资策略融资策略是指投资方以入股的方式对项目进行投资但事实上却并不参与项目的管理内容,随后到了一定的时间就从项目中撤股的一种策略。融资策略的类型有以下三种:1、适中型融资策略:指对流动性资产,用短期融资的方式进行筹措资金。而对于长期性的资产,其中包括长期性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均用长期融资的方式来筹措资金。以使得资产使用周期和负债的期日相互配合。2、保守型融资策略:使用这种策略,公司不仅可以用长期资金来融通长期流动性资产与固定资产,而且还可以用长期资金满足由于季节性或循环性波动从而产生的部分或全部临时性流动资产的资金需求。3、激进型融资策略:使用这种策略,公司的全部长期资产与一部分长期性流动资产归长期资金融通;另一部分长期性流动资产与全部临时性流动资产归短期资金融通。
确认企业的应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一、应当征税的收入:1.销售货物收入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2销售商品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4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5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6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7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的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8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价格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9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10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11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商品的,其赠品不属于捐赠,应按各项商品的价格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收入,其商品价格应以公允价格计算。2.提供劳务收入1安装费应根据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对商品销售附带安装条件的,安装费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2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应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3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3.转让财产收入1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2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2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5.利息收入1利息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2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6.租金收入1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2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8.接受捐赠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9.其他收入1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2企业发生债务重组,应在债务重组合同或协议生效时确认收入的实现。二、不征税收入: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1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缴纳的不符合前述审批管理权限设立的基金、收费,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收费,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3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未上缴财政的部分,不得从收入总额中减除。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1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2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3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取得的“财政补助收入”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另有规定的除外。三、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具体包括: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2除《企业所得税法》第7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