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有债券存在,为什么还会出现银行理财产品

黄玉理 2019-12-21 20: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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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国债,又称国家公债,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国债是由国家发行的债券,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由于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银行理财产品,按照标准的解释,应该是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在理财产品这种投资方式中,银行只是接受客户的授权管理资金,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双方承担。风险等级不同。
黄盛木2019-12-21 20: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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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内的公司发债收到很大限制,不像国外管得那么松。企业债在银行间市场发行,普通民众买不到。公司债在交易所交易,成交量和流动性又非常差,如果没有银行理财和债券基金,普通人几乎无法做债性投资。
    黄百猛2019-12-21 21:20:24
  • 1)央行利率高的时候银行坐着和央行做回购赚利差就行。现在欧洲央行搞负利率了,银行要补亏欠就只有收储户存款费。现在欧洲日本家里床垫下放现金的比例高了。但是你不可能把全部家当放在床垫下吧?为了现金安全和流动性考虑,银行收存款费也得存2)负利率的债券主要是中短期的,长期债券基本还是正利率。对于中短期债券,如果把负利率看成银行存款手续费,只要负利率和存款手续费相当,而且对大机构而言,政府债券比银行存款还要保险,两害取其一,负利率的债券还是很具有吸引力的。最后提一句,欧洲负利率政策收效有限的原因之一就是很多人把现金从银行里提出来放在床下了。
    连俊方2019-12-21 21:02:02
  • 我想从另一个侧面回答下问题,「理财产品预期收益」其实是「花招」。我们来聊一聊预期收益的陷阱。预期收益也叫做期望的收益,是在没有任何意外事件发生的情况下,根据已经知道的信息或者是数据,所预测到的能够得到的理想化的收益。预期收益一般是通过各种数学算法、加权平均值的算法这些分析手段获得的。一般情况下,预期收益是必须要以现实的情况为出发点的,它是对企业的收益状况和发展趋势做出的一个基本的判断,来确定未来的中长期的趋势预测。但是,在理财产品当中,预期收益呢已经被产品发行方给用坏了,预期收益常常成为理财产品发行方营销的噱头,用预期收益代替实际收益来吸引大量的投资人,导致众多的投资人掉进一个又一个预期收益的陷阱。如果让你投资一款理财产品,最吸引你眼球的首要因素就是收益,所以呢预期收益就成为理财产品发行方用来包装项目吸引投资人眼球的最好的手段。预期收益不是现实收益,可是投资人经常在销售人员强大的营销攻势下,会不断的产生心理暗示,将预计收益误认为是现实收益。经常有预期收益的理财产品是那种与股指、期货挂钩的结构性理财产品,产品设计非常复杂,普通老百姓根本看不透产品结构,却被股市、期货神话误导的把预期收益当做实际收益来购买。等到理财产品到期退出时,投资人才发现理财产品当初承诺的预期收益根本无法实现,预期收益是8%的,可能实际收益率还不到5%,甚至有的还出现了亏损。
    齐智敏2019-12-21 20:57:22

相关问答

首先要明确一点所有的理财产品都是有风险的,不过根据理财产品类型的不同,风险高低也有差别。如果选择了风险高的理财产品,是有损失本金的风险存在的。银行理财主要有以下几类产品:投资于债券资产的理财产品;这类理财产品本质上是企业通过银行向投资人借钱,并在到期后向投资人支付本金和收益的一种类似企业债券的产品。风险级别中等偏下。投资于债券资产的理财产品;通常以投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银行存款、企业债、公司债、私募债、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债券回购为主,这类理财产品的风险较低,但是债券资产也是存在违约风险的,尤其是企业债、公司债和私募债,为了降低投资风险应尽量选择信用级别较高的企业债和公司债,私募债的投资占比不应过高。投资于银行间市场以及资金拆借的理财产品;整体风险偏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当同业拆借利率快速走高并且居高不下时,就表明资金拆借出现了紧张情况,应尽量规避投资风险。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参与打新股的理财产品;有股票属性,风险要高于前两种理财产品,风险级别中等偏下。名词解释:私募债:被称为高收益债券,由低信用级别的公司或市政机构发行的债券,这些机构的信用等级通常在BA或BB级以下。由于其信用等级差,发行利率高,因此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资金拆借: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在经营过程中相互调剂头寸资金的信用活动。在我国开展资金拆借的时间不长,主要是各金融机构同业之间开展同业拆借业务。打新股:用资金参与新股申购,如果中签的话,就买到了即将上市的股票。网下的只有机构能申购,网上的申购个人可以参与。
一、银行理财产品利息的计算公式:银行理财产品利息=理财产品的本金*产品年利率/365天*具体天数比如:购买**银行理财产品5万元,年利率4%,182天到期后5万元理财产品利息=50000*4%/365*182天=997.26二、银行理财产品的概念银行理财产品,按照标准的解释,应该是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在理财产品这种投资方式中,银行只是接受客户的授权管理资金,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双方承担。三、银行理财产品的种类根据币种不同理财产品包括人民币理财产品和外币理财产品两大类。银行理财产品1.人民币理财产品银行人民币理财是指银行以高信用等级人民币债券含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其他债券等的投资收益为保障,面向个人客户发行,到期向客户支付本金和收益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收益率高、安全性强是人民币理财的主要特点。银行推出的人民币理财产品,大致可分为两类。1传统型产品主要有基金、债券、金融证券等,此类产品风险低,收益确定,一般收益在3%左右。2人民币结构性存款该类产品与汇率挂钩,与外币同类产品从本质上来说没有多少差异,风险略高于传统型产品。人民币理财产品更像是"定期储蓄"的替代品。例如:交通银行的"得利宝·深红3号"以高息和货币策略吸引投资人眼光,这一款产品投资期限一年,分为人民币、澳元、欧元三种货币投资选择,产品收益率与"一篮子货币"巴西、丹麦、挪威、土耳其对美元的汇率表现挂钩。如果在投资到期时,"一篮子货币"表现不低于期初水平,即使只是持平,人民币产品就可获得不少于10%的收益。2.外币理财产品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只能通过外币才能购买,比如:美元、法郎、英镑等。
垃圾债最早起源于美国,在20世纪20及30年代就已存在。70年代以前,垃圾债主要是一些小型公司为开拓业务筹集资金而发行的,由于这种债券的信用受到怀疑,问津者较小,70年代初期发行量还不到20亿美元。70年代末期,垃圾债逐渐成为投资者狂热追求的投资工具,到80年代中期,垃圾债市场急剧膨胀,迅速达到鼎盛时期。在整个80年代,美国各公司发行垃圾债券1700多亿美元,其中被称作“垃圾债券之王”的德崇证券公司就发行了800亿美元,占47%。1988年垃圾债总市值高达2000亿美元。1983年德崇证券收益仅10多亿美元,到了1987年该公司就成为华尔街盈利最高的公司,收益超过40亿美元。有“垃圾债券之神”之称的该公司负责人迈克尔·米尔肯1987年的薪水高达5.5亿美元,“寻找资金就要找米尔根”成为当时市面的流行语。但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起,就不断有人状告米尔肯违法经营。法庭于1990年确认迈克尔·米尔肯有6项罪名,迈克尔·米尔肯最终被判处10年监禁,赔偿和罚款11亿美元,并禁止他再从事证券业。由于债券质量日趋下降,以及1987年股灾后潜在熊市的压力,从1988年开始,发行公司无法偿付高额利息的情况屡有发生,垃圾债券难以克服“高风险—>高利率—>高负担—>高拖欠—>更高风险……”的恶性循环圈,逐步走向衰退。垃圾债券在美国风行的十年虽然对美国经济产生过积极作用,筹集了数千亿游资,也使日本等国资金大量流入,并使美国企业在强大外力压迫下刻意求新,改进管理等,但也造成了严重后果,包括储蓄信贷业的破产、杠杆收购的恶性发展、债券市场的严重混乱及金融犯罪增多等等。据估计,2019年全球垃圾债发行规模接近5000亿美元,成为自2019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成长最快的市场之一。
央行首次发布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细则,是对理财市场进行规范整顿的延续,更是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银行理财产品的期限错配问题也有望得到解决,对债市是一项利好。昨日,中国货币网发布公告称,央行金融市场司对16家商业银行下发了《关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银行间债市行为进行了规范。根据《通知》,银行理财产品将可通过开立乙类账户直接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通知》共分十七条,明确了申请在银行间债市开立理财产品债券账户的管理人的各项条件,以及理财产品在银行间债市的开户流程。业内人士指出,央行首次发布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市细则,是对理财市场进行规范整顿的延续,更是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根据《通知》,按照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的原则,每只理财产品都要与所投资的资产对应,每只理财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过去银行理财产品募集到的资金,一部分会按照产品说明投资于同业存款和债券等,也有一部分会投资于证券市场或用于贷款投放。过去屡屡出现的理财产品亏损,跟信息披露不足有关。新纪元期货研究所所长魏刚表示,银行资金池的流向问题由来已久,这大大增加了理财产品的风险性,《通知》的发布将加强央行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监管。通知》还要求,管理人的自营债券账户与理财产品债券账户之间,以及同一管理人管理的不同债券账户之间不得进行交易。这主要是为了防范利益输送。魏刚认为。另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为获取利益,银行自营账户把债券高价卖给理财账户的事情屡见不鲜,这使不少理财账户严重受损。按照《通知》要求,理财产品的管理人和托管人应向央行上海总部报备。已开立银行间账户的,应在一年内根据《通知》的要求重新备案,并根据情况办理变更手续或重新开户。据中信证券11.87,0.00,0.00%一位国债交易员透露,此前一些商业银行开设的理财账户多为不能通过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进行联网交易的丙类账户。去年债市风暴时,理财产品在银行间债市开户一度暂停,其后一些丙类账户酝酿升级为乙类账户,但央行此后并未正式发文规范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市。根据《通知》,银行理财产品账户将全面升级为乙类账户,无须通过代理人交易。目前银行理财产品普遍存在外包管理的现象。国内某知名券商固定收益部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其所在公司为银行管理着近60亿元规模的理财产品。这非常不利于监管,银行理财产品在银行间债市直接开立乙类账户后,监管就会更为方便。依靠期限错配进行套利是目前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运作模式。银行理财产品的期限一般都在半年以内,它们通过投资一年期以上的债券赚取息差。期限错配风险很大,如果理财产品到期后资金续不上,而赎回压力加大,会非常危险。此次《通知》的下发有望解决这一问题,对债市是一项利好。 。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居民收入迅速增加,人民生活水平明显的改善和提高,市场将在资源配置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市场经济可以有效的提高效率,却无法兼顾公平。因此,政府应当恰当地运用经济杠杆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通过再分配过程加以调节。个人所得税作为具有调节功能的财政工具,理应担此重任。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与中国近似国家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进行比较,我们不难发现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扣除额相对于人均GNI而言过高。也就是说,在相同税率之下,累进性越强,处于收入分配相对位置排序的个人所获的应税收入面临较高税率。而我国由于制度上的缺陷,使得税率累进性不强,从而降低了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其次,所得税规模偏小,也起不到应有的缩小收入差距作用。在设计1994年的税制时,主要想解决的问题是促进经济发展,所以当时强调税收中性,本着促进经济效率优先的原则。在当时宏观经济的背景下,个人所得税在缩小收入差距作用不可能得到强调,而且在保证财政收入的前提下,也不可能以个人所得税为收入主体,使得个人所得税整体规模很小,即使在个人所得税规模最大的2002年,所有税收收入中个人所得税仅占6.9%,只有整个GDP的1.16%。这对于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当然是杯水车薪。若没有重大的税制结构改革与调整,中国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差距中的作用很难得到较大幅度提高。2、我国个人所得税横向公平的缺陷分析首先,中国目前实行的是分类制的个人所得税,己经失去了应有的效力。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从立法实施到现在己经有十多年了,其间经济环境变化很大,虽然税法本身己经做出了一些调整,如对利息所得的征税,但基本上是迫于形势压力而非主动改进。分类所得税在设计时是合理的,因为当时个人信息体系极不完善,获取个人收入整体情况不容易即使要得到也要付出相当大的管理成本。随着时间的推移,分类所得税对不同收入来源适用不同税率和扣除的弊端也就显示出来了。从决定累进程度的因素来看,如果有两个纳税人有相同收入,但其中一人只有一个收入来源,而另一人却有多个来源时,税收公平原则将受到严重损害。因为不同收入来源都分别有宽免和与所得相关的扣除对应于应税所得的减少,而单一来源收入者却只有惟一的宽免和与所得相关的扣除。由于在收入来源确定上的相对模糊性,高收入者通常可以充分利用多个宽免及扣除减少纳税。举例来说吧,一人工资1300元每月,另一人则每月有800元工资再加800劳务报酬,前者需要纳税,而后者则无需纳税,税收公平性受到了严重损害。另外,当前所得分类过多过细且有歧视倾向,最为典型的表现就是工薪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如果换算为年度比较,个体工商户年应税所得边际税率为30%时,工资薪金所得边际税率才为15%,这显然不能满足横向公平的要求。其次,扣除额未充分考虑纳税人享受相同数量所得的能力差别。即使个人的偏好相同,取得相同数量的所得,由于其性别、健康状况、职业、年龄、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不同,也会导致对同类商品的消费能力不同。如赡养人日多少、残疾人与正常人、老人与青壮年、脑力劳动者与体力劳动者、身体患有重大疾病的人与健康人在消费能力上有很大差别。现行扣除额并未考虑这一点,无论何种人,就同一类所得而言,一律一个标准,并没有考虑特殊的扣减。这一点美国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就比较详细,更加人性化。但是其前提是必须有详细准确的个人收入情况、信用情况的记录,而我国这方面比较落后。再次,扣除额未考虑所得之外的附加福利和取得不同所得的成木差别。从所得之外的附加福利来看,扣除额并未将附加福利加以考虑。现在各类企业以附加福利形式增进个人消费能力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附加福利一般是以实物形式体现的,一些行业由于其丰厚的财务实力会为员工提供很多便利的条件,存在很多有助于生活水平提高和增进文明、身心健康的福利措施。取得相同数量不同性质的所得,其付出的成木不一样,同质同量的所得对不同的纳税人而言,其付出的成木也不一样,不同的人由于处于不同的社会环境,所付的成木中不只是包含劳动体能的付出,还包含着决策、管理、风机遇、荣誉和精神等很多无形的付出。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成木的外延和内含也发生了很大变化,用原始、传统的扣除法已经不能满足横向公平的要求了。3、个人所得税征管上存在的问题我国个人所得税于1980年9月开征,1994年进行了初步修改,开始实施新税制。各级税务机关不断改进和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从而推动了个人所得税收入的连年高速增长。然而,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的个人所得税征管仍然存在许多问题。首先,对个人收入不能实施充分有效的监控,对高收入个人的税收调节力度不强,个人所得税流失较为严重。据统计,2001年中国7万亿的存款总量中,占全国人口不到20%的富人们占有80%的存款比例,其所交的个人所得税却不及个人所得税总量的10%,全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仍然是工薪阶层。在收入监控上,缺乏必要的部门配合和监控手段。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未规定各级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的资产进行评估及相应的法律配套措施。其次,个人所得税征管存在许多不足。①征管手段落后。我国目前实行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征收方法,申报、审核、扣缴制度都不健全,征管手段落后,难以实现预期效果,还没有形成综合信息网络系统。②征管人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目前,我国有近百万税务人员,但真正致力于个人所得税征管的不多。大约有一半以上的税务人员学历低,并且有一部分原先学的并非税收专业,其专业知识和业务技术不能适应税收实际工作的需要。我国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的新时期,新事物的不断出现,使得个人所得税征收与监管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国家在积极地探讨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体制的方式方法。随着我们对于问题本质的逐步认识,个人所得税现在所存在的问题会得到解决。三、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几点建议1、从分类制所得税向综合制所得税转变。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综合所得税较之分类所得税在缩小收入差距上起的作用更大。出于稳定的目的,当前不可能一步到位,改革方案应当采取渐进而非激进方式。所以在政策调整上,首先应当是考虑实际,对分类所得税进行一些适当改进,然后在条件合适的时候再向综合所得税的转化。当前个人所得税改进的重点是使其累进性真正体现出来,从上面比较可知,税法在税率设计上不合理,高税率形同虚设。为此,需要对个人薪金所得适用税率及纳税级距进行调整。在条件适宜时可以由当前的分类所得税向综合所得税进行转化。我们认为这些适宜的条件有:人均GNI达到中等收入国家的水平;社会上交易的实现大多使用转账支付;银行、税务、海关等之间实现计算机联网,能够实现对纳税人的信息共享;纳税人的法律意识有极大程度的提高;对违反税法的处罚相当严厉且行之有效。这是进行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长期目标,其需要很长的时逐步进行。2、完善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额”制度。借鉴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应将扣除额系统化、规范化、层次化、弹性化。在具体操作时,既要考虑到扣除额自身的科学性要求,又要考虑到扣除额应弥补所得确认环节的局限,以及在所得确认环节不能实现的特殊因素。根据不同年龄,扣除额应有所区别,按年龄大小采用累进扣除,以充分考虑实际的消费能力;扣除额可以按家庭人日多少,按人均规定扣除额数量;应建立费用扣除的通货膨胀弹性,对扣除额实行“指数化调整”;根据物价指数调整费用扣除,以消除通货膨胀导致的税基的增加,使对名义税基课税转变为对实际税基课税。3、建立诚信纳税档案和激励机制。例如,税法宣传和增强纳税意识工作,充分利用当今电子信息技术,建立诚信纳税档案数据库,同时也能为税收监控提供数据信息,为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提供依据。要树立纳税光荣,偷税可耻的社会风气。现阶段代扣代缴的征税方式,不仅未向纳税人提供完税凭证,甚至纳税人连自己缴了多少税都说不清楚,应该为纳税人出具完税凭证,这样既可方便纳税人保管和使用,同时也是一种精神激励。我国的个人所得税从体制上到实际征收过程中存在着许多的问题,仅仅靠以上几点建议是远远不够的。我们需要有的学者、政策制定者、以及纳税人进行相互的交流,循序渐进的对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进行改革,只有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听取各方意见,采纳各方智慧才能最终解决存在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监管中的各方面问题。
次级债券,计入银行附属资本。由于资本金融资渠道的限制,中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普遍偏低,特别是在目前股市融资渠道不畅的情况下,对商业银行开放次级债券市场对于缓解中国商业银行资本不足、资本补充渠道单一的状况意义重大。但同样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次级债券除可助银行业提高资本充足率之外,还具有明显的市场约束功能。市场约束是《新巴塞尔协议》提出的新资本框架的三大支柱之一,主要是指存款人、债权人、银行股东和银行的交易对手等利益相关者会随时关注其利益所在银行的经营情况,并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采取一定的措施,影响与该银行有关的利率和资产价格,从而通过金融市场对该银行的经营产生约束作用。我们知道,次级债券在银行破产清算时,其获得偿付的顺序是相当靠后的,仅排在银行的权益之前,风险非常大;而作为债券,其持有人只能获得发行条件载明的固定利息和本金金额,虽然其利息可能高于同等发行条件的高级债券,但毕竟是相对固定的。也就是说,次级债券持有人不可能分享银行的超额收益,但却承担了较大的违约风险。次级债券的特性决定了其持有人会成为相对坚定的“银行看护者”,密切关注银行的风险状况,并通过市场机制对银行经营形成制约。一、次级债券能够通过一级市场激励银行控制风险。次级债券的发行定价是直接与银行的风险相联系的,如果债券市场的投资者认为银行处于高风险状态,其要求的次级债券发行的风险补偿也会提高,发行条件也要苛刻,银行必须为次级债券支付更高的利息才能保证对投资者有足够的吸引力,这对银行的总体负债成本是不利的。二、次级债券在二级市场的表现客观上对银行起到一种约束作用。次级债券持有人在该债券存续期间,都有最强烈的动机随时监督该银行的风险状况,一旦其持有人认为银行风险超过他们可接受的程度,他们就会毫不犹豫地抛售所持债券,该次级债券在市场上表现就很差,就会造成银行声誉的损失,使得该银行以后在市场中难于被投资者认同。这在客观上对银行也起到了一种约束作用。可见,在当前商业银行监管亟待加强的形势下,次级债券的市场约束作用将形成对中国商业银行监管的有力补充。但由于目前中国银行业的透明度不高,信息披露不规范;债券市场发育还不成熟,发行量和交易量都没有形成规模;此外,国有独资银行缺乏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银行的管理者业缺乏有效的约束和激励,这些方面都有可能削弱次级债券的市场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