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购买车险时,商业保险计费的依据基数,不太明白。新车购置价是不是与4S店成交发票的价格。

樊成玮 2020-01-21 19:15:00

推荐回答

新车一般是依据发票,但有时发票低开很多,就要按系统价格。也就是精友价,第二年以上一般是按系统中相同车型,最低车身价来投保。

齐智慧2020-01-21 19: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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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商业车险费率改革以后,各大车险公司在为车主爱车购买车损险等商业汽车保险时,均已车辆投保时的实际价值来计算保费,这样就规避了之前车险投保中一直都存在着的高保额低赔付的问题。
    bengsaifeng2020-01-28 02:59:13
  • 新车购置价是与4S店成交发票的价格。

    连伟才2020-01-21 20:59:13
  • 按照车的购置价和实际价值都可以

    1、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根据投保时保险合同签订的同类型新车的市场销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无同类型新车市场销售价格的,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2、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

    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确定。被保险机动车的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折旧。例如9座以下客车月折旧率为0.6%10座以上客车月折旧率为0.9%,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新车购置价的80%

    辛培军2020-01-21 20:00:18

相关问答

汽车不在4S店保养是不算脱保的,在新版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机动车维修市场。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机动车维修市场。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连锁经营,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鼓励推广应用机动车维修环保、节能、不解体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和救援、维修服务网络化建设,提高机动车维修行业整体素质,满足社会需要。扩展资料:《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利用配件拼装机动车。托修方要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和车架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在查看相关手续后方可承修。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使用规定的结算票据,并向托修方交付维修结算清单。维修结算清单中,工时费与材料费应当分项计算。维修结算清单标准规范格式由交通运输部制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出具规定的结算票据和结算清单的,托修方有权拒绝支付费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