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中的追溯调整如何通俗理解

齐文斌 2019-12-21 2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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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这个科目只应用于权益法。因为在权益法下设置三个二级科目,分别是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对于成本法是没有的。所以第三个分录有必须做。第三个分录的意思是要把之前成本法里的余下的长投转为用权益法核算。还有,你觉得你的题目不完整啊。
连亚玉2019-12-21 23: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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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因为只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才会调整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初始投资成本等于投资方支付对价公允,不能调整初始投资成本。
    赵颖茹2019-12-22 00:07:58
  • 直接按最终控制方角度按份额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就好,以前权益法购买帐面+新追加投资就可以确认,不用追溯调整了。而相反,如果是成本法转成权益法,就得进行相应的追溯调整了。
    堵文斌2019-12-21 23:38:30
  • 权益法变成本法,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比较简单。
    龙家衡2019-12-21 23:05:07
  • 无论是增资还是减资,长期股权投资由权益法转为成本法都不需要追溯调整了。
    赵韩飞2019-12-21 23:01:27
  • 这个对初学者来说确实蛮烦的,其实把体系梳理清楚还是很好理解的。对任意一个报表科目的会计处理可以分为两部分,即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以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某些情况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按历史成本入账,其它都是公允价值----------重要更正及更新--------------2019年准则已经做了修改,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其他投资,即一般来说即购买20%以下股份的情况,以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初始确认入账欢迎赞助我接地气的知乎LIVE:长期股权投资与企业合并,知乎Live-全新的实时问答。
    连丽芳2019-12-21 22:55:44

相关问答

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核算时,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即剩余的40%的股权视同在一开始的时候就是按照权益法进行的核算。由于在自取得投资至处置时这段时间里,要调增的长期股权投资=5000*40%=20005000万是自A公司取得对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后至部分处置投资前B公司实现的净利润,4000万4000万是自A公司取得投资日至2019年年初实现的净利润。同时也说明A单位在2019.01.01~2019.01.06之间,B公司的净利润是1000万。扩展资料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一、处置部分借:银行存款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差额二、剩余部分追溯调整1、投资时点商誉的追溯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计算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属于投资作价中体现的商誉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属于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应调整留存收益。2、投资后的追溯调整借:长期股权投资贷: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原投资时至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被投资单位留存收益变动×剩余持股比例投资收益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至处置日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变动×剩余持股比例其他综合收益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剩余持股比例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其他原因导致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剩余持股比例-成本法转为权益法。
实际上就是说,企业把一部分股权给卖了,剩下另外一部分的改按权益法进行核算了,那剩下这一部分假设从当初买的时候如果就是权益法的话,他该怎么做账,然后和现在原来成本法下做的账比一比,看有哪些差别,看差了哪些,然后给他补一下,该调的给调过来。按权益法走就行了,这就是所说的追溯的问题,思路就是从一开始就是权益法该如何做账。成本法转权益法,典型的一个情况就是减资了,假设原来我持股比例60%,用成本法进行核算,现在企业卖了部分股权,剩40%的持股比例,那现在企业只能用权益法进行核算了。视同原投资在最初就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然后追溯调整相关项目。扩展资料成本法转权益法个别财务报表的处理1、考虑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剩余投资在初始投资时点的投资成本与初始投资时应享有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比较,计算差额,如果是正差,即体现为商誉,如果是负差,即体现为负商誉,一般应调整留存收益。2、考虑初始投资时点至减少投资当期期初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及分配现金股利的影响。对于在此期间实现的净利润,投资方应当按照权益法核算原则,一方面确认长期股权投资,一方面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在此期间分配的现金股利,作享有的净利润冲减即可。成本法转为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
一、相同点两者的投资内容相同。在会计处理上,初始投资成本的核算内容一致,都是指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或放弃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以支付现金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支付的全部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2、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3、通过行政划拨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划出单位的账面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二、不同点1、适用范围不同权益法适用情况是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成本法适用情况是对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2、对投资收益的处理不同成本法你可以简单理解成是收付实现制,不管其是盈利还是亏损,被投资企业宣告发股利的时候才确认投资收益。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除非增加或减少了投资,不然一般不会调整。3、对现金股利的处理不同。成本法下,现金股利分为两种情况,对于投资企业投资当年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由于它是由投资前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利润分配得来的,所以不把它作为投资收益,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而权益法下,现金股利作为投资返还,当被投资企业盈利时,按投资比例计算出应享有的份额,把它作为投资收益入账,同时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当被投资企业亏损时,按投资比例计算出应分担的份额,把它作为投资损失入账,同时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成本法-权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