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利用第二本护照规避CRS

章行远 2019-11-05 21: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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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S全球征税2019年7月1日即将正式开启,只要你的海外金融账户资产总额超过100万美元,你的账户信息就会被税务局上报和交换,如果你不能解释清楚这笔资金来源,那么到时也会给自己惹上不少麻烦!《管理办法》要求:1、从2019年7月1日开始,金融机构必须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的尽职调查;2、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和全部存量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被调查统计的个人资产信息,不仅仅包括银行存款,还将包括股票、债券、基金、保险等。这意味着:很多中国富人的海外资产都要暴露在中国税务部门的眼皮底下。如何利用第二本护照规避CRS?一、身份规划由于CRS要求成员国将非本国税务居民的账户信息向该居民的税务主管国家报告。所以说你的身份决定了资产会被呈报哪个国家。例如,如果你是圣基茨公民,你的资产只会被披露给圣基茨政府,而不会被披露给中国政府。二、资产转移当完成身份规划之后,将资产移转到新身份下,从而实现真正的财产隐私保护。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拥有了第二国家身份后就可以规避CRS,用第二国家身份在该国开设金融账户,将资金转移到该国账户内,才能合理有效的规避掉CRS报税。而用第二国身份开设金融账户需要提供住址证明,这一点如何解决?诚琛可以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黄益绍2019-11-05 22: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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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不支持双重国籍。加入他国国籍,就必须通过法定途径返还中国的护照及身份证明文件。如果同时使用两个护照,一旦发现就触犯了中国的法律,有可能会被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五十九条对涉嫌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人员,可以当场盘问;经当场盘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继续盘问:有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或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嫌疑的。当场盘问和继续盘问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需要传唤涉嫌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人员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边凌雁2019-11-05 23:01:53
  • 圣基茨护照的三个“一”是英联邦的成员之一;圣基茨护照的特权:1.投资一次性获得英联邦国民身份2.享受157个国家和地区免签3.免税天堂,没有个人所得税,资本利得税,净资产税,遗产税和其他税收4.一人申请,四代移民5.护照办理期短在价值背后,有“效率”在办理圣基茨护照的时候,不论是选择捐款还是购买房地产,速度都非常快,一般都在1-3个月左右。国通之前投资房地产的客户,在25天内就获得了圣基茨护照,可以说这非常高效了。为什么必须是圣基茨?1.它是最早推出快速移民的地方之一在同一时期,有奥地利,多米尼克,开曼等。考虑到投资额,时间,文件要求和免签国家的数量,圣基茨护照具有最大的优势。2.移民政策相对稳定圣基茨护照的早期客户为中东,俄罗斯,美国,近年来才逐渐向亚洲市场发展。虽然政府所需的文件相对容易,但在背景调查过程中严格审查文件的真实性,政府甚至可能邀请第三方检查。当然,这对顾客来说其实是件好事,因为这样顾客在使用护照时也比较谨慎,不会造成免签国家的不满和取消免签政策。此外,圣基茨移民计划起步较早,流程和文件要求相对稳定,因此他们的移民政策不会像澳大利亚那样频繁变化,这对客户来说是件好事。3.圣基茨当地离岸金融业开展较早经济相对发达,有各种专业人士可以为客户提供各种法律或金融服务,高效沟通。很久以前,圣基茨受到美国客户的青睐,因为他们靠近美国,并且有灵活的公司法,他们的护照计划主要在北美。后来,由于中国市场的发展,不仅欧洲机构,圣基茨也非常欢迎中国客户的到来,为了迎合中国客户,他们特别推出了“家庭办公室”,“财富继承”的概念。至于圣基茨群岛的大小,风景,甘蔗的甜度,人口等等,这些都不是关键点,关键点是圣基茨护照的申请条件:1.没有犯罪记录;2.购买20万美金房产或向政府捐款15万美元;3.主申请人,配偶,未满30岁的未婚子女,55岁以上的申请人,父母和祖父母。
    简盖元2019-11-05 22:19:04
  • 就是你申请了多米尼克移民之后就会获得多米尼克护照,然后在工作和生活中直接使用多米尼克护照就行,有些人是在国外开公司的,就直接用多米尼克护照就行,不用中国的护照。
    黎璐茜2019-11-05 22:04:59

相关问答

利用香港公司来避税并不是每个企业都适用的,前提是:做进出口贸易。因为香港政策具体有海外利得,那么就可以利用香港公司作为转口贸易起到合理的避税。首先要去开立一个帐户,可以去香港开户,如果嫌麻烦也可在内地的外资银行开立,我们称这个为离岸帐户。离岸帐户的作用是资金出入方便国内国外、公司、个人、不受国内外汇管制,外汇进出自由,任意支付,相当于个小钱包。出口避税的操作方法:比如您的客户是美国的一间A公司,您的购货成本是90万美元,卖给美国是150万。这时用您香港公司以最低价100万元收购,然后再以150万转卖给您的最终美国客户A公司,操作时有两个合同,但深圳的货物可直接发往美国,美国A公司根据合同将货款150万付至您的香港公司的帐户,而您的香港公司再把有关成本等费用100万付至深圳您公司的户口。这样就起到了避免汇率损失的作用,特别在税收方面,由于留存香港公司的50万利润不是在香港发生,可向香港税务局申请海外利得,无须缴税,那么这次国内只需按10万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进口业务可以逆向操作,您从海外客户处进口了80万美金成本的货物,最终销售给您国内其他客户130万美金,那么您国内就要按50万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但现在您可以利用香港公司完成这样一笔业务,首先,先以香港公司名义将这笔80万成本的货物先买下来,再以一个较高价120万卖给您国内自己的公司,最终还是130销售给您最终客户,这样一来,您国内只需按10万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另40万利润则成功留存在香港公司帐户内。
一直以来,个人所得税法及其相关细则、办法以其复杂的结构和繁琐的内容成为很多企业在制定员工薪酬时不敢涉足的禁区。大部分企业的做法是:钱已经支付给了员工,交多少税是员工的事。这种做法固然省去了很多麻烦,却使公司实际支出的薪酬与员工实际得到的收益之间发生断裂,无法充分利用薪酬计划鼓舞士气、达到振奋人心的预期效果。本期为您解读“工资薪金”税务筹划思路和方式。在个人所得税上,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类税制,即将个人各种来源不同、性质各异的所得进行分类,分别扣除不同的费用,按不同的税率课税。其中,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超额累进税率征税。一、“理解税法”是进行税务筹划的前提税务筹划与风险控制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实现“风险可控”的基础是筹划方案不违法,这就要求税务筹划者需要谙熟中国税法的基本原理和实际运用规则。比如,有人提出将发工资转化为发放各种实物福利的方式,就可以实现节税的目的。其基本的依据是,根据《个人所得税税法》第4条的规定,“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纳个人所得税。然而,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规定,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进一步根据《关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文,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并明确指出,包括“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在内的各种补贴补助,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事实上,只要对税法有足够的认识和理解,不需要考虑具体条文的规定,就可以判断出这一筹划存在的问题。事实上,税法在规定一项纳税义务的同时,往往同时也有相应的“反避税”考量,如果通过发放各种“实物补贴”就可以实现合法节税,那么工资薪金就可以轻易的通过“转化”而实现避税的目的,这在税法上是不太可能的。二、节税又不违法的6大筹划“招数”违法的筹划最终非但不能达节税目的,还可能因违反税法和相关行政、刑事法律、法规规定而触犯“偷税”、“逃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法律责任。针对“工资薪金”进行税务筹划,华税重点介绍以下六种途径:一合理分配“工资薪金”和“年终奖”比例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原理是实行超额累进税率计税,纳税人的应税所得额超过某一级数时,超过部分就要按高一档的税率计税。因此,月度“工资薪金”或“年终奖”一方畸高,都会导致适用较高的税率最高达45%,因此需要合理分配二者的比例,从实际情况来看,一般“工资薪金”和“年终奖”在1:1的情况,可以实现整体税负的最小化。二避开临界点同上述一所述,“工资薪金”个税适用税率分为7档,扣除每月3500元的“费用”后,不超过1500元的,适用3%的税率,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适用10%的税率,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适用20%的税率,而对于超过80000元的部分,适用45%的税率,可见,当处于税率变化的“临界点”时,增加1元,就会带来额外较多的个人所得税。因此,单位发放工资时,应充分关注这些临界点,可以通过下月延迟支付等方式,降低适用的税率。三利用“免税”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通常是为了鼓励、引导某些行为而设置,前文虽然介绍了“福利费”免税的范围有限,但是依然是进行税务筹划的一个途径。此外,对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保险赔款”、“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等也属于免税的范围;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业可以在有关标准范围内,最大化降低“工资薪金”个税负担。四变“工资薪金”为“股息红利”针对上市公司等大中型企业高管等群体,按照“工资薪金”计税通常要适用45%的税率,税负沉重。忧郁企业高管通常与企业的利息息息相关,同时,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适用20%的税率,如果通过合理筹划,将高管等群体的“工资薪金”转化为“股息红利”,则可以有效降低个税的适用税率。五积极争取地方税收返还个人所得税属于国家、地方共享税,具体由地税机关征管。按照规定,中央和地方的分成比例为60%:40%。部分地区为了吸引投资,针对地方收入部分给与投资者一定的税收返还,比例最高可达60-70%,因此,对于部分投资区域广泛的企业,可以充分运用这些地区的政策,实现个税的合理筹划。三、2019年中国向全球征收个税2019年12月17日,中国签署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之多边政府间协议》“《多边自动情报交换协议》”,按照规定,2019年9月,中国个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在包括BVI、开曼群岛等56个国家和地区开设的银行账户信息截至到2019年底的信息将会主动呈报于中国税务机关,同时,2019年9月,中国个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在包括香港、瑞士40个国家和地区开设的银行账户信息截至到2019年底的信息将会主动呈报于中国税务机关。这一规定意味着,中国开始面向全球征收个人所得税,利用国际避税港等方式进行税务筹划的空间将大大被压缩,个人税务筹划面临空前挑战。
利用香港公司来避税并不是每个企业都适用的,前提是:做进出口贸易。因为香港政策具体有海外利得,那么就可以利用香港公司作为转口贸易起到合理的避税。首先要去开立一个帐户,可以去香港开户,如果嫌麻烦也可在内地的外资银行开立,我们称这个为离岸帐户。离岸帐户的作用是资金出入方便国内国外、公司、个人、不受国内外汇管制,外汇进出自由,任意支付,相当于个小钱包。出口避税的操作方法:比如您的客户是美国的一间A公司,您的购货成本是90万美元,卖给美国是150万。这时用您香港公司以最低价100万元收购,然后再以150万转卖给您的最终美国客户A公司,操作时有两个合同,但深圳的货物可直接发往美国,美国A公司根据合同将货款150万付至您的香港公司的帐户,而您的香港公司再把有关成本等费用100万付至深圳您公司的户口。这样就起到了避免汇率损失的作用,特别在税收方面,由于留存香港公司的50万利润不是在香港发生,可向香港税务局申请海外利得,无须缴税,那么这次国内只需按10万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进口业务可以逆向操作,您从海外客户处进口了80万美金成本的货物,最终销售给您国内其他客户130万美金,那么您国内就要按50万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但现在您可以利用香港公司完成这样一笔业务,首先,先以香港公司名义将这笔80万成本的货物先买下来,再以一个较高价120万卖给您国内自己的公司,最终还是130销售给您最终客户,这样一来,您国内只需按10万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另40万利润则成功留存在香港公司帐户内。现在您已经知道如何利用香港公司来避税了,那么,正在做外贸的您,是不是考虑注册一家香港公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