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将子公司对孙公司股权无偿划转均为成本法,问母公司和子公司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推荐回答
1、子公司注销前无法偿还母公司的借款,因此母公司的其他应收款需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借:资产减值损失300万元,贷: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00万元2、子公司注销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不再纳入合并资产负债表,长期股权投资视同0元出售,因此做以下分录:借:投资收益50万元,贷:长期股权投资50万元3、合并当期期初至注销日的子公司的期间损益应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分录:借:投资收益,贷:子公司的期间损益股权持有期间,企业应于每个会计期末,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如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企业应按应事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如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则应作相反分录,但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减记至零为限。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应收股息”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分得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息”科目。长期股权投资。
黄益群2019-11-05 23:02:36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无偿划转股权是国有股的一种特殊方式,不适用于非国有股。
齐晶晶2019-11-05 22:19:58
-
为什么控制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必须用成本法核算?尤其是,控制下,集团到出年报时要编制企业合并报表,又要将成本法转换成权益法,为什么控制下不用权益法核算,反正到头来都是一样的?最坚强的理由在哪里?第一,如果控制下用权益法核算,那么通过操纵子公司的利润,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操纵母公司的利润。反对意见:反正母公司能操纵子公司,合并报表中成本法到底要转为权益法的,期中不能操纵,我期末能操纵啊。要的就是这种效果:一方面,减少你操纵的几率,所以母公司的股价顶多年末疯狂一下,不会在一整年都处于“人为”的波动中;一方面,增加你操纵的难度,成本法核算,只有在派发现金股利或利润的时候才确认收入,保证现金流与利润的“一致”。否则,在权益法上,可能利润狂飙,但却没有现金流入。可以说,两种核算方法起到了谨慎监管企业的作用。第二,对应第一,如果控制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用权益法核算,尽管到头来子公司也是要现身,但是无从知道长期股权投资利润的“质量”,也难逃母公司操纵子公司从而操纵集团利润。第三,光有成本法核算还不行,还必须给控制“扩容”。如果很死板地规定只有50%,那企业就可以规避“控制”,让其“子公司”消失在公众视野当中——无需在期末合并报表中将隐藏人物披露出来。通过各种各样的安排来实现控股不足50%的实际控制。既通过操纵实际上的子公司来调节利润,又不用将子公司暴露于公众面前。而现行准则给控制定义成“实际控制”,相当于把众多“丑媳妇”了。
连伟祥2019-11-05 22:06:02
-
母公司不能对股权出资,叫出资就好了。你说的直接无常划转股权,没有这种东西。
管爱枝2019-11-05 22:0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