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收益,30万起投的信托能投吗?

黄燕英 2020-02-10 2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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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投,但是注意2020年经济影响,会有一定的偿付压力,所以建议购买一年期限的产品。
边可君2020-02-10 20: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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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不是很建议
    biaozaming2020-02-12 11:54:00
  • 能投资的产品比较少。30万有点低
    bizhancen2020-02-12 11:54:00
  • 可以,不过信托项目,一看信托公司背景,股东背景实力越强,兜底能力和兜底意愿相对越强;二看违约项目的主要特征,如遇到云贵青等省份的政信类项目,一律规避就能躲开大部分坑;三看融资方实力,融资方实力才是投资人能否收回本金的根本保障。
    黄益权2020-02-10 20: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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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第三条的规定。三、企业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是否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答:企业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企业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解释5号将判断金融资产是否终止确认的条件明确为“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关于如何判断“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此前《〈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应用指南》中以举例的形式说明“企业以不附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表明“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应当终止确认相关金融资产;“企业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表明“企业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不应当终止确认相关金融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应用指南》将法律形式作为判断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的标准,解释5号对此标准进行了修正,即使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如果经过判断企业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仍旧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即,与此前的规定相比,解释5号的本条规定更注重对风险和报酬的承担和转移情况的实质性判断,而不是以法律形式上是否附有追索权作为唯一的判断标准。另外,证监会公告42号的相关要求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将金融资产从企业的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以转移,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应当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还应当调整原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投资收益。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还应当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收益。扩展资料: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各项: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2、债务人违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3、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6、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金融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