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能否不按照当事人的要求作无罪辩护而作罪轻辩护

龚安栋 2019-11-05 21: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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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事人行为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选择罪轻辩护不失为一个务实的辩护方案,能在法律的范围内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根据案件证据和刑法的具体规定,无罪辩护不具有可行性。辩护方案必须是建立在案件证据和刑法的具体规定之上的,任何脱离案件证据和法律的辩护方案,均是空中楼阁,最终将无法得到法律支持。如果根据案件证据和法律的具体规定,可以作无罪辩护或者说无罪辩护具有可行性,辩护律师应该坚持为当事人作无罪辩护,而不能作罪轻辩护。2、得到当事人的同意。律师作罪轻辩护,涉及到当事人自由或者财产这样较高的权益,一定要征求当事人的意见,若不能达成一致,虽然律师有独立的辩护权,律师还是退出辩护为宜。作为当事人,也应该正视现实,强行要求律师不顾现实作无罪辩护并非明智的选择。3、无论是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都不能离开这么几点。1)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和手段及后果及犯罪性质和涉嫌的罪名;2)在犯罪中的作用、主犯或从犯;犯罪时的年龄、故意还是过失;3)犯罪的即遂还是未遂;4)对社会造成的影响;5)无罪或罪轻的证据;6)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和悔改表现;7)犯罪嫌疑人的立功表现和主动退赃或给予赔偿表现;8)刑法的有关规定条款,如:年龄规定、初犯、累犯的规定、是否投案自首、检举他人犯罪、有重大立功表现和具体的刑法条款项的引用;9)被害人的要求。
黄皓浩2019-11-05 22: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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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可以。有规定,律师可以先就定性做辩护,后就量刑就辩护。
    齐斌涛2019-12-03 15:13:13
  • 需要结合案情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五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赵韵韵2019-11-05 23:01:54
  • 做了无罪辩护,就不能做罪轻辩护。因为你就已经为犯罪嫌疑人辩护无罪,反过来再做罪轻辩护,等于自己否定自己,逻辑混乱。等于两次辩护都作废了,法院不会采信你的意见了。
    黄盟盟2019-11-05 22:19:05
  • 刑事犯罪的辩护律师是可以按照自己对案情的理解和把握选择辩护策略的,但是要考虑到当事人可能会解除委托,建议还是和当事人做好沟通,确定辩护策略。
    齐晓晶2019-11-05 22:05:01

相关问答

当然能起到作用。辩护律师的辩护职责:根据具体案件案情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律师可以通过行使以下权利,维护犯罪嫌疑人的权益。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2、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3、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4、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5、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6、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7、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8、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9、律师可以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自行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10、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其辩护的权利依法受到保障。
一、做好会见工作,奠定刑事辩护的基石。会见被告人应当着重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全面细致的听取被告人陈述案件事实。2、认真分析犯罪原因,查清有无排除犯罪的事由。3、了解被告人犯罪的主观态度,区分故意、过失或意外。4、了解是否有自首、立功表现等法定从轻、减轻的情节。5、了解被告人个人及家庭情况二、认真阅卷,全面分析、掌握案情,从中找出问题。 拟好庭上向证人、被告人、被害人发问和质证的提纲,从发问当中揭示对被告人有利的情节和事实。三、精心制作庭审辩护提纲。辩护提纲制作要注意:1、立足全案证据。包括控方的证据和辩方的证据。司法实践中,完全忽视案件的证据、脱离案件证据的辩护方案,没有哪一个法院的法官敢支持,其辩护效果可想而知。2、辩护方案应符合法律规定。刑事辩护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辩护方案涉及实体法、程序法以及证据,无论是无罪辩护还罪轻辩护,都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辩护方案不能脱离法律规定而自行其是。3、注重实效,确保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四、为了提高刑事辩护人在庭审时的应变能力,还要搞好庭前预测,增强庭上抗辩能力。庭前准确预测公诉人的公诉意见,对公诉意见做好有针对性的准备,对刑事辩护人的成功辩护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刑事辩护人的庭前预测应做到“知己知彼”,只有这样方能保证庭上的辩论的“百战不殆”。总之,刑事辩护人的庭前准备工作是刑事辩护人的基础工作,其重要性是毋庸置疑。刑事辩护人只有认真做好庭前准备工作,才能在庭审中做到应付自如,才能更好地体现法律的尊严,更好地履行法律赋予刑事辩护人的神圣职责,最大限度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