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搭建,拆除红筹架构,回归境内上市

齐志宝 2019-11-05 21: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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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相关消息称,爱奇艺、大众点评网、Uber中国等互联网企业都在拆除VIE架构,拟筹备国内上市。最近互联网企业拆VIE红筹回归国内的资金量可能要1000-2000亿,而360财富可以占领很大的市场份额。程欢表示,“目前已经有很多准备拆VIE的互联网企业主动联系我们,希望我们帮助他们募资,包括大众点评、爱奇艺、Uber中国、奇虎360、欢聚时代YY、当当网、唱吧、RoseOnly等等,都在进一步洽谈中。
连云玲2019-11-05 22: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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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美国、欧洲与亚洲,让国内的运营子公司把财务报表,如资产表,与离岸公司的财务报表合并在一起。为什么要做这么复杂的架构呢?是因为中国到现在为止,相关法律的规定是:互联网类、教育类都是不允许海外资金参与。一旦接受美元投资或是在海外空间上市,马上就变成一个海外参与公司,公司的所有执照等就通通不合规了。所有在海外上市的互联网或教育类公司,它们基本属于这种架构。而最近迅速听闻很多的“拆红筹”指的就是拆此架构回归腾达中国,只保留核心部分回到中国进行上市。公司核心利益的保护1、股权讲到投资之前,谈下创始人股份发行、离岸公司的国内股份代持、员工期权。如果想拿到美元投资的话,要到国外重做架构,在国内做好架构是最理想的。这里所指的“做好股权架构”是指把股权架构保持得比较简单,因为股东数目一多,程序就变得复杂。2、员工员工的保密、转让知识产权等协定最好在此阶段进行设定以及签署协议。员工签了这些协议,他的这些劳动成果也是要转让给公司的,防止知识产权方面的归属变得纠缠不清。确立之后再进行融资,这对创业公司有利。在中国的法律之下,有一些劳动成果是归属于雇主的,但涵盖不是百分百。这是在做投资之前,大家要花时间去做一些准备。
    赵颖雪2019-11-05 23:01:55
  • 同学,很高兴为您解答!高顿网校为您解答:10号令对于跨境私募与海外上市的影响深远。10号令出台后,由于增加了海外上市的行政审批环节,海外红筹架构上市对于广大中小民企不再具有太大的吸引力。在业绩的压力下,海外投行与国内中介机构为国内企业设计了一些规避适用10号令的上市架构,如安排外资纯现金收购国内企业、代持、期权等等,但是,严格意义上这些方法都具有法律瑕疵,对国内企业家的法律风险也很大。随着创业板的推出、IPO重启,红筹结构已经很少了,更多的是从红筹结构回归国内上市。欢迎点击红筹股专题。作为全球领先的财经证书网络教育领导品牌,高顿财经集财经教育核心资源于一身,旗下拥有高顿网校、公开课、在线直播、网站联盟、财经题库、高顿部落会计论坛、APP客户端等平台资源,为全球财经界人士提供优质的服务及全面的解决方案。高顿网校将始终秉承"成就年轻梦想,开创新商业文明"的企业使命,加快国际化进程,打造全球一流的财经网络学习平台!高顿祝您生活愉快!如仍有疑问,欢迎向高顿企业知道平台提问。
    齐晨光2019-11-05 22:19:07
  • 之前因为国内资本市场低迷,上市指标管理,部分国内企业寻求国外上市所采用的私募结构叫做红筹架构.改制结束的这类公司就叫红筹架构公司,而互联网业务在我国法律上又归属于“增值电信业务”,聪明的基金为了绕开这些限制,发明了协议控制这种交易架构,后来该架构得到了美国GAPP的认可,专门为此创设了“VIE会计准则”,即可变利益实体准则,允许该架构下将国内被控制的企业报表与境外上市企业的报表进行合并,解决了境外上市的报表问题,故该架构又称“VIE架构”.有说法说是搜狐最先使用了该方法,也有说法说是新浪最先使用了该方法,故有前述两种别称.10号令对于跨境私募与海外上市的影响深远.10号令出台后,由于增加了海外上市的行政审批环节,海外红筹架构上市对于广大中小民企不再具有太大的吸引力.在业绩的压力下,海外投行与国内中介机构为国内企业设计了一些规避适用10号令的上市架构,如安排外资纯现金收购国内企业、代持、期权等等,但是,严格意义上这些方法都具有法律瑕疵,对国内企业家的法律风险也很大.现在随和创业板的推出,IPO重启,红筹结构已经很少了,更多的是从红筹结构回归国内上市。
    车岩鑫2019-11-05 22:05:03

相关问答

实行大企业税收的专业化管理不仅仅指机构设置的专业化,也不仅指重点户的管理,更不是简单的涉税管理。应当以高素质人才为基础,以提高大企业税法遵从度为目标,寓管理于服务,建立集约、专业、高效的大企业税收管理组织和运作体系。我国自2019年开始探索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模式,国家税务总局建立了专门的大企业税收管理司。随着管理实践的不断深入,国家税务总局与省局层面的大企业税收管理团队建设已逐步完善;现阶段,大企业税收管理团队建设在设区市局尤其是县区局层面尚未建立健全,面临较多问题,亟待解决。大企业税收管理团队建设存在的问题管理理念滞后。税务机关尚未完全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理念,甚至认为风险完全来自于企业自身。如果企业按照税法的规定纳税,那么风险自然不会发生。税务机关忽视了由于执法人员对税法理解的偏差等带来的风险,因此,税收征管的创新力度不够,大企业配置的征管资源较少。机构设置不合理。层级式的税收管理模式难以适应大企业税收管理需求。我国税务机关主要实行的是从总局、省局到设区市局、县区局垂直管理的金字塔式从上至下的层级管理结构,难以适应大企业内部扁平化的管理模式。全国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设置不统一,有的地方单独设置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有的地方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与税源管理部门、国际税收管理部门、所得税管理部门职能交错,大大降低了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的效用。管理制度不完善。大企业税收管理制度存在不统一、不完善、没有形成科学体系、随意性较大等问题。全国范围内,关于大企业的定义,尚未形成统一明确的概念性规定。不同层级的税务组织在确定管理对象时,可能会存在交叉、重复的现象。管理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国家税务总局目前出台的两个规范性文件,难以指导复杂性强的大企业税务管理操作。未建立统一有效的大企业专业化管理框架,因此难以形成统一的管理模式和服务标准,用来指导大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目前,税务机关内部仍然实行属地原则下的职能管理,因此在县区局这一层面,大企业税收管理缺乏系统的指导,大企业税收管理缺位,管理层次不明、职责不清。管理人员素质与激励机制有待改善。大企业税收管理人员年龄偏大,精通法律、计算机、财务、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极度缺乏;没有建立一个稳定的大企业税收管理人才库,在人员调动与进行大企业税收管理风险应对时缺乏效率。没有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在基层税收管理工作中,业务型的人才在职位晋升中并没有体现相应的优势。企业和税务机构征纳双方的智力、人力等方面的资源配备较为悬殊。当前,大企业税收管理方面的人才培养滞后于大企业人才培养。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一个权威的、专门针对大企业税收管理的政策答疑咨询平台,往往需要层层请示之后才能予以答复,税企双方没有建立较好的沟通交流机制。整体推进大企业税收管理团队建设要实行大企业税收的专业化管理并不仅仅指机构设置的专业化,大企业税收管理也不仅指重点户的管理,更不是简单的涉税管理。应当以高素质人才为基础,以提高大企业税法遵从度为目标,寓管理于服务,建立集约、专业、高效的大企业税收管理组织和运作体系。主要可以围绕个性化服务和专业化管理来逐步推进高素质大企业管理团队建设。具体到实践层面,应从管理理念、机构设置、管理制度、管理团队人员素质与激励四个方面探讨大企业税收管理团队建设的一些可行性措施。在管理理念方面。税务机关应当树立全新的管理理念,提供形式多样、特色化、有针对性的纳税服务,充分满足大企业个性化的纳税服务需求。特别是要树立税源专业化管理理念,从属地管理职能中分离出来,由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和分级组织实施。在机构设置方面。第一,改进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的设置,借鉴西方先进经验,突破属地管理和行政管理限制,将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按照行业和职能进行分类,以实现对所辖大企业的分类管理,整合和共享各部门各地区开发的信息系统,减少资源浪费,提高运行效率。第二,参考世界各国大部分做法,采用全功能型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模式,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能够拥有对大企业进行税收征管的全部职能,直接负责大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提供全方位的纳税服务。第三,需明确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确定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的管理对象。第四,为适应大企业的纳税服务需求,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实施扁平化管理,整合优化管理资源的配置,提升大企业管理与服务效率。在管理制度方面。第一,界定大企业定义时,建议采用综合性标准,即将定量型主要标准和定性型辅助标准相结合,科学确定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的管理对象。第二,规范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能,尤其是协调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与其他税务专业职能机构的工作关系,以免造成职能交叉。第三,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制度建设,在对已发布的重要规范性文件不断修订完善的基础上,提升其法律效力。第四,建立来自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反馈机制,并及时将这些反馈加以研究、总结,快速形成制度规范,以指导实际管理工作。在大企业税收管理人员素质提高与激励方面。第一,加大税务风险管理人才选拔培养工作力度。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重心和归结点在于税务风险管理人才。对现有税收管理人才优化配置,可建立全国、全省乃至具体到设区市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领军人才库”,在系统内公开选拔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人才。第二,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立体激励机制来触发税收管理人员自觉学习的动力,设置分工合理的专业化岗位,建立考核方法多样化、考核内容全面、科学严谨的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与物质奖励和提拔重用挂钩。第三,针对大企业税收管理方面个性化、差异化需要,可建立适时、顺畅的大企业政策答疑平台,由专人负责,以降低税企沟通不畅的风险。
钢筋混凝土的发展历史钢筋混凝土的发明出现在近代,通常为人认为发明于1848年。1868年一个法国园丁,获得了包括钢筋混凝土花盆,以及紧随其后应用于公路护栏的钢筋混凝土梁柱的专利。1872年,世界第一座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建筑在美国纽约落成,人类建筑史上一个崭新的纪元从此开始,钢筋混凝土结构在1900年之后在工程界方得到了大规模的使用。1928年,一种新型钢筋混凝土结构形式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出现,并于二次世界大战后亦被广泛地应用于工程实践。钢筋混凝土的发明以及19世纪中叶钢材在建筑业中的应用使高层建筑与大跨度桥梁的建造成为可能。钢筋混凝土是当今最主要的建筑材料之一,但它的发明者既不是工程师,也不是建筑材料专家,而是一位法国名叫莫尼埃的园艺师。莫尼埃有个很大的花园,一年四季开着美丽的鲜花,但是花坛经常被游客踏碎。为此,莫尼埃常想:“有什么办法可使人们既能踏上花坛,又不容易踩碎呢?”有一天,莫尼埃移栽花时,不小心打碎了一盆花,花盆摔成了碎片,花根四周的土却仅仅包成一团。噢!花木的根系纵横交错,把松软的泥土牢牢地连在了一起!”他从这件事上得到启发,将铁丝仿照花木根系编成网状,然后和水泥、砂石一起搅拌,做成花坛,果然十分牢固。钢筋混凝土结构是指用配有钢筋增强的混凝土制成的结构。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筋混凝土建造的。包括薄壳结构、大模板现浇结构及使用滑模、升板等建造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建筑物。用钢筋和混凝土制成的一种结构。钢筋承受拉力,混凝土承受压力。具有坚固、耐久、防火性能好、比钢结构节省钢材和成本低等优点。
提出的问题,感觉招投标像是走过场,逻辑上存在问题,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还未开始招标,就已经确定了国外设计单位,再想找一家国内设计单位与国外设计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国内设计院感觉有点像炮灰、傀儡,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保,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针对提出的问题:1、国外设计院方案设计中标后,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应签订书面合同,如果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需要另行招标,国内设计院在招标之前至少要完成与国外设计院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给招标人。2、国外设计院设计方案中标后,可以签订中标合同,建设单位提交定金后,国外设计院开始方案设计,如果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是由国外设计院和国内设计院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必须要等到联合体中标后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如果方案设计是单独招标且应与国内组成联合体投标,那么必须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才能启动,如果是单独招标且不用与国内设计院组成联合体投标,那么国外设计院中标后,建设单位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签订书面合同且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定金,国外设计院方可启动方案设计。国外设计院工作在启动之前必须有建设单位的书面委托设计内容、范围。形成书面合同。特别提醒:一个字一个字的码也不容易,如果对你有帮助,请采纳.......。
新时代我们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目标: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时代我们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任务: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1、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基本前提,在发展过程中必须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基本底线,只有要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理念,只有拥有绿水青山和良好生态环境的现代化才是真正的现代化。2、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不是不发展,而是要通过高质量的绿色发展来实现更高层级的现代化。扩展资料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要求1、通过实施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这四大战略任务来实现新目标。这四大任务作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既继承了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的总要求与工作重点。2、四大战略任务内涵丰富,要求明确,各自形成了“任务系统”。推进绿色发展是动力,生态环境问题归根结底是由发展道路和发展方式导致的,必须走绿色、低碳、循环的发展道路;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是重点,环境问题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是老百姓最关注的问题。3、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是基础,因为生态系统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是关键,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参考资料中国文明网-准确把握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