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公积金贷款十月份买的房,购房合同的付款方式汲期限上有个按揭贷款让我12月付清是怎么回事

辛国良 2020-01-17 20: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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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合同上有签首付以后最后一笔贷款在12月几号付清,如超过日期贷款不下来你违约要赔钱。
黄睦凯2020-01-17 21: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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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

二手房交易最常见、最方便的方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通常情况下,买家会认可首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40%,卖方可以利用买方的首付将剩余贷款付清,然后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进行下一步交易。

注意:买卖双方需要先去了解银行是否对提前还贷有要求。有些银行会对提前还贷有限制,如果卖家不符合提前还贷的条件,或者提前还贷需付违约金,那么依然难以解除房屋抵押。如果买家的首付款小于未还清贷款额,卖家也可以与买家商量提高首付,适当降价的方式协商完成。

2、转按揭(将贷款转移到买家身上)

转按揭是指在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也就是说出售若想有贷款的房子,需要将房子的按揭转给买方,让买方继续偿还卖方的按揭贷款。转按揭的手续流程相当复杂,存在同行转按揭和跨行转按揭的情况,这种方法在使用中受到很多限制,目前能做转按揭的银行很少。

3、再次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

假设以上两种都行不通的情况下,卖家可以考虑用其名下的抵押物(如其他房产)向银行或者资金监管机构申请抵押贷款,以结清按揭贷款。等买家付了房屋全款之后再还清银行抵押贷款,但是需要利息或者手续费。

总结:卖家需注意,如果买家不同意帮卖家赎楼(垫首付),那么卖家一定要把握好提前还贷、解除抵押的时间,以免因耽误了赎楼的时间,而造成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