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有没有文件,如果有,是哪个文件

齐月桥 2019-12-21 18: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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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管理办法自行制定。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南水北调办负责解释。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2019年7月1日施行。
路要通2019-12-21 20: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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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管理办法自行制定。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南水北调办负责解释。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2019年7月1日施行。
    符胜斌2019-12-21 20:40:53
  •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国家档案局2019年4月30日联合印发《南水北调工程征地移民档案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办法全文如下:第一条为规范南水北调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档案征地移民主管部门保管。第十二条各级征地移民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应建立健全征地移民档案收集、整理、保管、移交、鉴定销毁、利用、保密等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第十三条保管征地移民档案应有符合档案保护要求的、满足档案工作需要的库房、设备,档案装具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第十四条征地移民档案验收是南水北调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专项验收的前提。干线设计单元工程的征地拆迁档案验收,应在设计单元完工阶段征迁安置验收前完成;丹江口库区征地移民档案验收,应在库区移民初验前完成。干线工程设计单元完工阶段征地拆迁档案、库区移民初验阶段的征地移民档案验收有关事宜,由省级征地移民主管部门商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确定。项目法人形成的征地移民档案,与工程建设项目档案一并验收。主体工程竣工阶段征地移民档案验收事宜,待主体工程竣工验收事宜确定后,另行明确。第十五条省、市、县级征地移民主管部门应对在征地移民档案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或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本办法的单位或个人,上级主管部门可采取通报批评等方式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改,并负有直接责任的领导和具体负责人,上级主管部门可视具体情况予以处分。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南水北调东中线第一期工程主体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地方各级征地移民主管部门保管的档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移交同级地方国家综合档案馆。征地移民档案移交时必须履行交接手续,确认帐物相符后,双方经手人应在交接凭证上签字。第十七条文物保护项目形成的档案,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第十八条省级征地移民主管部门与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与归档范围一并报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备案。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南水北调办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赵飒飒2019-12-21 20:00:32
  • 南到北引水工程建设用地补偿和安置暂行办法第一章南水北调主体工程,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本地国有企业或设施的搬迁,由省级或副省级主管部门的企业法人或主管单位签订拆迁协议,中央和军队所属的工业企业或专项设施的搬迁由项目法人与企业签订了拆迁协议法人或者该单位的负责人。负责实施项目的法律保护工程库区。第二十三条省级机关签署了合作协议,与省文物主管部门,按照文物保护计划的实施协议组织。省级文物主管部门组织编制保护规划,并纳入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计划。在施工过程中新发现的文物,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理。第24条省级机关各级应及时统计计划的实施,一步一步一个主管部门定期向省当局南方局负责汇总统计和报告国务院,复制到项目法人。第25条项目法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级主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征地补偿和安置文件,以确保文件的完整性数据,准确性和安全性。县级主管部门按照用卡的移民家庭卡中的文件。企业法人或主管单位应该搬迁的企业或特殊设施的设计,实施,验收报告及时报送拆迁协议项目法人或部门负责档案的合同。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建立的考古发掘和文物拆迁档案,并整理发布的信息。第二十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或以上县级应采取切实措施,使土地的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因征地搬迁农村移民按照规划,生产和生活水平低于搬迁前的水平,由已故的支持,以达到以前的水平移动。第五章监督管理第27条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是在所有有关地方政府负责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和督察的监督。要加强管理的行政区域??土地收购和拆迁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各级要加强内部管理,并定期报告,以人民的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审计,监察和财政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资金审计,监测和监督。第28条调查的征地和拆迁安置,补偿,安置资金的现金,村或附近单位及时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的群众第29条,结合省级机关项目法人招标方式确定中介机构,监管,监督执行的安置和生产生活条件。第30条的问题,群众在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过程中,地方人民政府和单位实施,按照“谁组织,谁负责接收”认真解决。第31条移民安置达到阶段性目标和移民安置工作完成后,省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验收,国务院组织的整体验收。南水北调办移民不通过验收,不得在工程竣工验收的主体部分。条征地补偿中存在的问题32发现和重新安置,以及督察,审计,监察,验收,责任单位必须及时整改。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33条规定的“南到北引水工程硕士计划”内的中,下游的工程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参考的规则。以这种方式“第34条的目的,自发布之日。
    齐方洲2019-12-21 19:42:07
  •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南水北调占地后的粮补有没有了?永久占的赔..。
    边冬霞2019-12-21 19: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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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征迁安置政策问答1、在征迁安置工作中各级政府的职责是什么?答:省人民政府对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省内征迁安置工作负总责。有关市人民政府为辖区内征迁安置责任主体,领导辖区内征迁安置工作。有关县人民政府为辖区内征迁安置实施主体,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乡及村组副业恢复与补偿,按“原规模、原标准或恢复原功能”原则进行。所需投资补偿;不需恢复的,可动资产按拆运费计算补偿费。国家明令取缔的工、矿、副业,不得恢复重建。答案补充22、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中所涉专项设施、企事业及村组副业恢复的程序是什么?答:市、县南水北调办根据确定的补偿额,与企业法人签订协议,明确恢复数量、范围与时间要求,由法人负责实施并负责所涉职工的生产生活安置。23、南水北调工程占地后,是否可以进行土地调整?答: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受工程占地影响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余土地不能保证该组织恢复原有生产水平的,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和规划,就近调剂土地或开垦新的耕地确保被占地农民的生产和安置。上述政策均明确,在土地承包期内,南水北调工程沿线村庄因工程占地带来的失地农民,可通过本村或从邻村调整土地的办法解决其生产安置。答案补充24、为什么南水北调工程征占地开始时要发布“停建令”?答: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方案一旦确定,当地人民政府应发布通告,即通常所说的停建令,其主要内容包括:严格控制在工程征地范围内迁入人口、新增建设项目、新建住房、新栽树木等。其目的和意义是减少国家与个人的损失,打击偷机分子,保护广大被占地农民利益。25、对违反“停建令”有关规定的如何处理?答:根据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联合发布的南水北调工程占地区停建令,我市已完成沿线占压实物调查,并经调查者和被调查者共同签字认可,县级人民政府亦签署了确认意见。因此,对未经批准的新增项目,将不予认可和补偿。答案补充26、土地征收与土地市场挂牌交易有什么不同?答: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依据土地法的有关规定,从集体所有土地中征为国有并给予补偿。而土地挂牌交易是指国家对国有土地,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的市场交易,进而确定有偿使用者。两者从目的、标准与使用方式上有本质的不同。南水北调工程占地属国家征收土地。27、农民在南水北调工程征地方面有疑问如何反映?答:农民在征地方面如有疑问,可以到县级征迁主管部门或县国土资源局咨询。28、对征地补偿安置有意见怎么办?答:征迁安置所涉及的单位、个人,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依法向征迁安置主管部门、国土、农业或信访部门反映,征迁安置主管部门及信访部门对反映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核实并妥善处理。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监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