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工程怎么补贴啊

黎湘萍 2019-12-21 18: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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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补?发展受限,养职业全部叫停,山区停耕还林,库区人怎么生活。
车少辉2019-12-21 19: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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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国家政策性范畴之事,他会按一定程序一步一步而实施的。从理念上说,国不亏家。但如果当地政府不规办事,老百姓吃了亏,一旦举报,后果难测。
    黄皓月2019-12-21 20:40:56
  • 一、补偿标准10KVA35KVA50KVA100KVA180KVA250KVA单价13.2420.480.430.510.630.65。
    齐昌盛2019-12-21 20:23:23
  • 一、基本工资: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3100元;正科级3300元;副处级3600元;正处级4000元;副厅级4400元;正厅级5000元;副部级5500元;正部级6000元。办事员三周年按科员对待;科员五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十周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级对待;初次套改以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二、工龄工资:每年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三年一调。三、奖励工资: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三年一调。四、补助工资:1、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工资÷5,逢一进十。2、取暖补助,一年发放一次,标准=基本工资÷3,逢一进十。3、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顾不至每日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0元。三年一调。4、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助,标准=基本工资÷10,按月发放,三年一调。5、地区差别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别工资。除养老、医疗补助按现行政策执行外,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一切现行补助全部废止。五、新参加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确定方法:高中、技校、中专以办事员确定;大专以科员确定;本科以副科级确定;硕士以正科级确定。六、退休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退休生活费=退休前工资×80%。三年一调。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麻硕士2019-12-21 20:00:38
  • 你不知道邓县有句谚语打过三省十一县就你邓县最捣蛋我也那的不是诋毁邓州但是我想说邓县真的好黑干部真TMD的黑。
    边召允2019-12-21 19: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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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征迁安置政策问答1、在征迁安置工作中各级政府的职责是什么?答:省人民政府对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省内征迁安置工作负总责。有关市人民政府为辖区内征迁安置责任主体,领导辖区内征迁安置工作。有关县人民政府为辖区内征迁安置实施主体,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乡及村组副业恢复与补偿,按“原规模、原标准或恢复原功能”原则进行。所需投资补偿;不需恢复的,可动资产按拆运费计算补偿费。国家明令取缔的工、矿、副业,不得恢复重建。答案补充22、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中所涉专项设施、企事业及村组副业恢复的程序是什么?答:市、县南水北调办根据确定的补偿额,与企业法人签订协议,明确恢复数量、范围与时间要求,由法人负责实施并负责所涉职工的生产生活安置。23、南水北调工程占地后,是否可以进行土地调整?答: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受工程占地影响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余土地不能保证该组织恢复原有生产水平的,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和规划,就近调剂土地或开垦新的耕地确保被占地农民的生产和安置。上述政策均明确,在土地承包期内,南水北调工程沿线村庄因工程占地带来的失地农民,可通过本村或从邻村调整土地的办法解决其生产安置。答案补充24、为什么南水北调工程征占地开始时要发布“停建令”?答: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方案一旦确定,当地人民政府应发布通告,即通常所说的停建令,其主要内容包括:严格控制在工程征地范围内迁入人口、新增建设项目、新建住房、新栽树木等。其目的和意义是减少国家与个人的损失,打击偷机分子,保护广大被占地农民利益。25、对违反“停建令”有关规定的如何处理?答:根据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联合发布的南水北调工程占地区停建令,我市已完成沿线占压实物调查,并经调查者和被调查者共同签字认可,县级人民政府亦签署了确认意见。因此,对未经批准的新增项目,将不予认可和补偿。答案补充26、土地征收与土地市场挂牌交易有什么不同?答: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依据土地法的有关规定,从集体所有土地中征为国有并给予补偿。而土地挂牌交易是指国家对国有土地,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的市场交易,进而确定有偿使用者。两者从目的、标准与使用方式上有本质的不同。南水北调工程占地属国家征收土地。27、农民在南水北调工程征地方面有疑问如何反映?答:农民在征地方面如有疑问,可以到县级征迁主管部门或县国土资源局咨询。28、对征地补偿安置有意见怎么办?答:征迁安置所涉及的单位、个人,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依法向征迁安置主管部门、国土、农业或信访部门反映,征迁安置主管部门及信访部门对反映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核实并妥善处理。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监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