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是不是可以投资所有行业啊?覆盖是不是很广?

赵颖飞 2019-11-03 16: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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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国内真正从事受托理财业务的金融机构,根据国家金融监管当局分业管理的要求,已经成功实现信托业与银行业、证券业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信托投资公司可以从事以下业务(包括本外币):

(一)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二)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的动产、不动产以及知识产权等财产、财产权,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三)受托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四)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

(五)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企业债券等债券的承销业务;

(六)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七)代保管业务;

(八)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

(九)以银行存款、同业拆放、融资租赁、贷款或投资方式运用自有资金;

(十)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十一)办理同业拆借;

(十二)金融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另外,信托投资公司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有关规定,接受为下列公益目的而设立的公益信托:救济贫困;救助灾民;扶助残疾人;发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事业;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环境保护事业,维护生态环境;发展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等。

龙安邦2019-11-03 16: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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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很多行业都可以投资的,范围比较广。
    cengdiushou2019-11-10 08:54:30
  • 只要是能投资的都行,信托就是众筹搞投资。
    黄盛怒2019-11-03 16:54:30
  • 目前,我国信托经营范围包括: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
    黄白红2019-11-03 16:36:32

相关问答

我国海外信托业务长期以来主要由外资银行或新加坡香港等独立的信托公司开展,本土机构海外信托服务供应严重不足。本土机构的海外信托业务随着家族信托业务发展才开始兴起,大部分家族信托都是离岸信托结构,2013年年初平安信托 发布了内地第一只家族信托,海外信托起步更晚。除了受信托业整体发展落后影响外,国内信托公司的海外信托发展滞后主要有四点原因:
一是无法设立分支机构。信托机构设立海外子公司一直在构想中,相关法律法规迟迟未出台,目前只有中融信托、中诚信托 、中信信托 、建信信托 、上海信托5家信托机构设立了境外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信托机构的境外子公司新设处于停滞状态。
二是缺乏境外投资经验。我国信托机构2010年才开始布局海外业务,由于缺乏投资经验,初期更多的是与海外投资经验丰富的机构合作,或者是直接和海外机构合作。即便是现在有18家信托机构拿到了QDII 额度,也有不少信托公司把QDII额度直接转卖,真正自己做海外投资业务的信托机构寥寥无几。
三是存在法律监管障碍。海外信托的一切业务都要受海外法律监管,不同的国家法律环境不同,信托监管政策也不尽相同,而国内的信托机构短时间内无法迅速熟悉海外多国的法律法规,连开展海外业务都尚需辅助,更难独立设立海外信托。
四是前期需求不足。设立海外信托大多是为了避税、代际传承等特殊目的,因而海外信托中事务管理类信托居多,而事物管理类信托需求长期不足,2014年之前事务管理类信托占比不足20%,近几年需求才逐步增多,反超传统投融资类信托,占据超过半壁江山。

1、当事人不同。信托的当事人是多方的,从法律上讲,至少有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方,有时受益人还不止一个。而委托代理的当事人,仅有委托人(或被代理人)和受托人(或代理人)双方。

2、行为成立的条件不同。信托是以财产为中心而构成的法律关系。没有信托财产,委托者与受托者就签不成合同,但是委托合同并不一定要有财产,在没有财产的情况下也可以成立,如委托别人去购买房子,或者委托别人代替自己签定买卖合同,这就与信托不一样。

3、财产的占有权变化不同。信托时财产占有权转移到了受托者手中,由受托人代为管理和处理。而委托、代理的财产占有权始终由委托人或被代理人掌握,并不发生占有权的转移。如委托别人出售房子,受托者得到的只是出售权,而不是房子的占有权。

4、权责不同。信托财产的管理和处理权归属于受托人,别人不得干预。如某人要出售房子,先把房子信托给受托人,从这时起,委托者对房子便没有占有权了,能够把房子卖掉的,只是取得了占有权的受托者。而代理时,虽然把代理权交给了代理人,被代理人本人仍然拥有对财产的管理和处理权。

至于委托和代理相比,一般委托中受托者比代理人的权限大。如出售房子,委托时,委托人给了受托者卖掉房子的权限后,至于如何出售,多少价钱,可以由受托者决定。但代理时,代理人只能根据委托人的具体交代去执行。

疫情对信托公司的影响呈现差异化:疫情冲击对于不同信托公司的影响会存在一定差异性。
一是金融科技应用水平高的信托公司受影响小。疫情限制了面对面或者现场开展业务营销,促使信托业务由线下转移为线上,诸如信托产品 销售过程中实现线上签约和双录,将会降低疫情影响;线上办公系统有利于降低疫情隔离的影响。因此,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水平高的信托公司更有优势,有利于缓解对展业的冲击。
二是中小信托公司受到的影响更大。2003年,信托公司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市场规模还是业务范围,都无法与当前同日而语,而当时的非典疫情影响也不具有可参考性。此次疫情所产生的展业困难、资产质量压力和经营业绩考验,对于信托公司是一次较明确的压力测试。总体而言,中小信托公司展业范围小,资本实力有限,对于外部冲击的吸收和抵御能力弱,受到疫情冲击的负面影响会更大。大型信托公司在业务组合调整、风险防控等方面可能会有更强的应对能力和实力。
三是业务集中于疫情重灾区的信托公司受影响更大。一方面,位于疫情重灾区的信托公司,复工时间会进一步延长,展业制约因素会更大,所受到的冲击将会更高。另一方面,服务业、湖北等周边省份经济社会、中小企业受到疫情冲击会更大,而业务及客户集中于上述行业、地域和企业的信托公司,资产质量恶化程度以及风险管控要求都高于其他信托公司,所将面临的经营挑战会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