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T信托产品投资门槛是多少?大家知道不?

黎玉洁 2019-11-03 15: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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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产品是定向投资于发起产品的信托公司项目,换句话说,就是信托公司资金池,因此投资门槛较低,50万起,个别可以低至30万。

信托中的信托,从英文Trust of Trust翻译而来,也就是专门投资信托产品的信托,简称TOT。它主要由银行、信托、券商发行,投资于阳光私募产品。其的操作方式是在信托平台成立一个母信托,然后由母信托再选择已经成立的阳光私募信托计划进行投资配置,形成一个母信托控制多个子信托的信托组合品。因此,其业绩主要取决于子信托的投资的业绩表现。

TOT仅仅是一种产品结构,主要是通过一个信托计划买另一个或多个信托计划。这类产品诞生最重要的意义是,绕开了信托产品的300万以下自然人投资人不能超过50人的规定。在当前信托产品发行量同比放缓,市场需求却大幅增加的情况下,过往很难参与到信托市场中的小额投资者,就可以通过TOT来投资信托产品。同时,对于信托公司而言,则可以通过TOT形成的资金池,保证信托公司的项目得以顺利成立,从而有效提高信托公司的项目效率。

齐晓曼2019-11-03 16: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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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Tot产品是定向投资于发起产品的信托公司项目,换句话说,就是信托公司资金池,因此投资门槛较低,50万起,个别可以低至30万。
    bucaoha2019-11-10 23:01:42
  • 投资门槛低,低至30万起的都有。
    biaoqiaoseng2019-11-10 23:01:42
  • TOT信托产品投资门槛较低,50万起。
    齐春春2019-11-03 16:00:18

相关问答

与类似的法律制度相比较,信托是一项更为有效的进行财产转移与管理的制度设计,它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信托制度有利于长期规划
信托存续具有连贯性,信托不因受托人的死亡、解散、破产、辞任、被解任或者其他情形终止而终止,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长期性,因而更适合于长期规划的财产转移与财产管理。
第二,信托制度运用较为灵活
信托财产多元化,凡具有金钱价值的东西,不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物权还是债权,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都可以作为信托财产设立信托;信托目的自由化,只要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共秩序,委托人可以为各种目的而创设信托;信托应用领域非常宽泛,信托品种繁多。
第三,受益人的利益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
一方面,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与受益权分离。在法律上,信托财产被置于受托人名下。受托人根据法律和信托文件,享有信托财产上的财产权,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委托人和受益人无权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但是,信托所产生的利益归受益人享有。另一方面,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这使信托财产免于委托人或受托人的债权人的追索,从而赋予受益人对信托财产享有优先于委托人或受托人的债权人的权利。最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信托具有保密的功能。
一种黄金类信托产品,是“贷款+黄金质押”的模式,说白了,就是信托公司给黄金公司发放信托贷款,黄金公司用其黄金提供质押担保。这种模式下,所有的法律关系简单明了,典型的借贷关系,唯一需要注意的是,所质押黄金的成色问题、保管问题和保险问题。先说成色,如果黄金成色不足,那未来变现金额覆盖不了贷款的本息,如果黄金保管不善丢失或者意外损毁,黄金质押也就没有什么实际效果了。因此,黄金质押的过程里,一般要求对质押黄金进行鉴定、保管在银行的保管箱并且进行保险。成色鉴定、银行保管、保险,这三件套也不是信托公司强加给黄金公司的,属于黄金行业的惯例。
还有一个黄金类信托产品呢,就比较复杂。信托公司并没有给黄金公司直接融资,而是由信托计划去购买黄金,购买之后,委托黄金公司加工制造成黄金饰品并出售,出售后,所得价款除用于支付信托公司本金及固定收益外,其余用于向黄金公司支付代理加工及委托销售费用。这个模式看似创新,但实质还是给黄金公司融资,虽然信托计划是购买黄金的主体,但信托计划并没有取得黄金加工后的增值部分,取得的还是一个固定利息。但信托公司为什么采取这种交易结构呢?原因采取这种结构之后,信托计划就成了黄金的持有者,可以随时出售黄金。相比于第一种模式,这种模式下,更强调了信托公司对黄金的控制,第一种模式下,信托公司是质权人,要变现黄金还需要通过司法程序,第二种模式下,信托公司是黄金的所有权人,可以不经任何司法程序直接变现黄金。

房地产信托,就是信托投资公司发挥专业理财优势,通过实施信托计划筹集资金。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委托人获取一定的收益。房地产信托是信托产品的一种,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是房地产信托产品的一种表现形式。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亦是当地产证券化的重要手段,就中国而言,尚没有真正国际意义上的REITs。房地产依托机构筹措资金的渠道、方式与银行大不相同,其主要方式有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房地产信托存款、集资信托和代理集资、资金信托、共同投资基金等,形成了房地产信托融资。

房地产信托有几个优势:

1、不受银行贷款约束可以不受通过银行贷款是企业自有资金应不低于开发项目总投资的30%的约束,也能弥补121号文规定的只有主体结构封顶才能按揭所造成的中间消费融资的断裂。

2、创新空间宽广,具有巨大的灵活性。信托具备连接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长夜市场的综合融资平台优势。可以针对房地产企业本身运营需求和具体项目设计个性化的信托产品,突出表现在信托对不同阶段、不同水平的项目都可定做解决方案。

3、具有“一法两规”支持的财产隔离功能。信托设立以后,其财产处于一种“特殊状态”:技能充分体现委托人和受益人的医院、利益和特殊目的,又不记在委托人所有权益项下,独立于委托人其他自由财产而存在;它名义上为受托人所有,但又不失为委托人的自有财产。

可以的。信托的职能概括起来就是“受人之托,履人之嘱,代人理财”

1.信托的基本职能:是财产管理职能。体现在:

① 管理内容上的广泛性:一切财产,无形资产,有形资产;自然人、法人、其他依法成立的组织、国家。

② 管理目的的特定性:为受益人的利益。

③ 管理行为的责任性:发生损失,只要符合信托合同规定,受托人不承担责任;如违反规定的受托人的重大过失导致的损失,受托人有赔偿责任。

④ 管理方法的限制性:受托人管理处分信托财产,只能按信托目的来进行,不能按自己需要随意利用信托财产。

2.信托的派生职能:

① 金融职能即融通资金。信托财产多数表现为货币形态。同时为使信托财产保值增值,信托投资公司必然派生出金融功能。

② 沟通和协调经济关系职能。即代理和咨询。信托业务具有多边经济关系,受托人作为委托人与受益人的中介,是天然的横向经济 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可与经营各方建立互动关系,提供可靠的经济信息,为委托人的财产寻找投资场所,从而加强经济联系与沟通。包括:见证、担保、代理、咨询、监督职能。

③ 社会投资职能。指受托人运用信托业务手段参与社会投资活动的职能,它通过信托投资业务和证券投资业务得到体现。

④ 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的职能。指信托业可以为捐助或资助社会公益事业的委托人服务,以实现其特定目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