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可以在不通知董事长的情况下查账吗

车志杰 2019-10-14 19: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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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可以在不通知董事长的情况下查账。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只要在这个职权范围内的监事不用管董事长的,自己做好自己的活。总体来说监事会、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齐文艺2019-10-14 20: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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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根据现行有效的《公司法》,监事或者监事会的职责如下:是平级的,都归股东会管。
    齐晓巍2019-10-14 20:54:17
  • 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不能担当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监事supervisor,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在中国,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对监事的权责、产生法做了详细的规定,具体如下:第五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第五十三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第五十四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五十五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第五十六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五十七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关于职务或级别的问题:其实法律和政策性文件从未在党派属性、行政级别上对包括监事在内的企业高管人员资格作过什么限定,问题是有关权力机构在决定监事等国企高管人选时以什么作为首要标准。目前许多国企的监事会低效、形同虚设,这与监事的非专业化、职业化和市朝状况有着很大关系,可以说在相当程度上国企监事会“命悬”市朝。现实中,大多数国企监事长期从事行政管理工作,身份一般为公务员、工会主席或党委成员,大多无经营管理经验,无法律、财务等知识,这些能力的欠缺会导致其对信息处理加工的不足,影响其对问题的察觉与判断。监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类似“助理裁判”的角色作用,缺乏能力的监事由于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为什么“举旗”,结果往往干脆不“举旗”或乱“举旗”。同时,大部分内设监事会的成员多数是内部监事,他们的下属地位自然导致他们“人微言轻”,缺乏独立性;而外派的监事中以到龄从领导岗位退居二线的老同志居多,监事岗位被人认为是照顾老同志发挥余热的中转站,他们虽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责任心,但监事角色是组织上的安排,在这新的岗位他们还需要重新学习、摸索经验,而工作3—5年他们就退休了,这就难以作为一项职业来规划。由于内部型的国企监事会中以在企业内任职取薪的居多,独立性很差,工作有效性一直受到质疑。现在国企发展以外派监事为主的内外结合型监事会,监事会的独立性有了保障。内外结合型监事会中的外派监事有着“高配”特色,“高配”指外派到企业的监事会主席有相当级别,至少不亚于董事长或总经理,外派的专职监事也有级别。例如,江苏省国资委向省属19户国企派出了监事会,担任监事会主席和专职监事的人行政职级普遍上调一级;湖北省国资委向16户省属国有独资企业派出监事会,共有成员16人,每个监事会设主席1名,正处级监事1名,其他监事1—2名。由于目前国企高管的行政干部特色,导致外派监事的“高配”是保障监事会工作权威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条件,也是将来一段时期完善出资人外部监督体制的一条重要经验。但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在国企内部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官本位”思想,企业的法人治理还是存在着比较严重的“人治”现象,面临着从“人治”到“法治”的严峻挑战。
    黎盛勇2019-10-14 20:36:10
  • 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查阅会计账簿,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监事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审计。股东无权请第三方审计公司直接查账,你可以先在公司取得监事地位。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黄睿君2019-10-14 20:18:16
  • 股东是只要参股了就是股东,监事的话就是公司成立时必须有的监事,与董事长相对,位置极高,可以说是制衡董事长的。一般股东查账的话不会查很细的,而且公司的详细账目也很少给所有股东看完的,最多看表面数据。监事就不同了,他有权利查看所有细节。
    齐晓彬2019-10-14 20:01:50

相关问答

董事长和主席两者的职位和作用都差不多,只是称呼上的不同而已,两者是不会同时出现于一个公司的。有的公司是成立董事会,而此时董事会的最高代表就称为董事长;而有的公司是成立董事局,而董事局的最高代表就称为主席。董事局的人数规模大于董事会,看各不同企业的实际需要而选择成立董事会还是成立董事局。股东大会选出董事会,董事会选出董事长,董事长召集董事们召开董事会,并且主持董事会。而主席也类似,股东大会选出董事局,董事局选出主席,主席召集董事们召开董事会,并且主持董事会。董事长、主席都是股东,而且往往是大股东,是企业的所有者之一。而CEO、总裁、总经理是企业的管理层,是被董事会雇佣的,是打工的。总裁,总裁有两个意思,一个是企业职位中的总裁,一个是敬称。企业中总裁这个职位是仅此于CEO的第二行政管理负责人,由于总是裁人,因此称为总裁。而总裁也可以是敬称,这一敬称是来源于战后日本新民党对党魁的称呼为新民党总裁和中国国民党对蒋介石的敬称国民党总裁,在这边,总裁指实际控制人。像蒋介石他可以不在国民党中担任任何职位,但是他仍然是国民党的实际控制人,所以称他为国民党总裁。这个敬称后来引入到企业中,就是指企业中的实际控制人。CEO,指首席执行官,是企业的第一行政管理人,直接向董事会负责,在企业中负责确保董事会的意志能够得到实现。而总经理是管理企业各个方面的不局限于行政管理,是企业的最高管理者,CEO的职位也没总经理高,但是CEO能够监督总经理的管理工作并且传达董事会的意志。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CEO和总经理是互相牵制的。在企业中管理层中,总经理是最高管理者;CEO仅此于总经理,但是由于直接向董事会负责因此却可以牵制总经理;总裁是三者中职位最低的,而且对总经理和CEO都没有牵制作用。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对通过特别决议,公司需要多于2/3的股东投赞成票。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至于特别决议,公司只需要得到51%或以上的股份支持就可以顺利通过了。拓展资料:《公司法》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第一百零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