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客户异议处理你们捆绑24个月太长了

黄玥晔 2019-11-05 21:28:00

推荐回答

打10000号咨询,他会告诉你如何取消捆绑业务,好象是发短信到什么号码吧,如果不行就去最近的电信营业厅办理。
龙宇辉2019-11-05 2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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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拿出合约,按照合约进行处理,合约期满以后就可以办理注销手续了。
    符翠莉2019-11-05 23:02:17
  • 有的,可以申请电话同振业务。电话同振是中国电信为客户提供的同城市后付费天翼手机和后付费固定电话同时振铃业务,使得这两个电话终端可以同时接收该固定电话的语音来话,当一个电话接通后另一个电话将同时停止振铃。贵州地区用户关注中国电信贵州客服公众号可微信缴费,一键查话费充值,流量、积分、账单、详单均可自助操作,方便快捷。客服34为你解答。
    齐显峰2019-11-05 22:19:35
  • 电信的捆绑式推销是最恶心的,一堆协议,叫你签的时候说也不说清楚,等后面你用了电信的东西,要注销或者不用了,就会被电信坑死。
    连云玲2019-11-05 22:05:35

相关问答

20日内。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经核查,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提供者、征信机构应当予以更正;确认不存在错误、遗漏的,应当取消异议标注;经核查仍不能确认的,对核查情况和异议内容应当予以记载。扩展资料:《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投诉。受理投诉的机构应当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书面答复投诉人。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自2019年3月15日起,我国首部征信业法规——《征信业管理条例》正式开始实施,自2003年以来,酝酿十年终于尘埃落定。其中,特别值得关注的是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被限定为5年,超过5年将被删除;同时,个人可以每年免费两次向征信机构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对于错误、遗漏信息可以行使异议权和申诉权。征信业管理条例。
公示期为三天,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监察机构都可以的。1、投标人异议和质疑的处理①招标人接到投标人异议和质疑后,应该首先履行接收手续,向投标人书面出具接收证明,或在投标人提供的回执上签字确认。②大多数异议和质疑都是由于投标人不了解全面情况或对一些问题发生误解造成的,招标人应当主动、耐心地向投标人澄清、说明,消除投标人误解。③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招标过程提出异议和质疑的问题确实存在,应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答复投标人;如经核实上述问题损害了投标人的利益、并违反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的规定,但招标人已经无法纠正的,招标人应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情况。④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的异议和质疑,招标人可以请评标委员会提出答复意见,然后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答复意见答复投标人。属于评标委员会的评标错误,评标委员会应纠正错误,并出具评标委员会意见;如果纠正错误导致改变中标结果,招标人应公示改变后的中标结果。如果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标项目的中标结果实行备案或审批管理,招标人还应将评标委员会意见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或审批,然后再答复投标人,并公示纠正的中标结果。⑤给投标人的答复应使用书面形式并在合理的时间内作出。政府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应在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2、投诉的处理行政监督部门负责招标投标的投诉处理。招标人配合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①应该以理解的态度正确对待投标人的投诉。②招标人应当认真研究投标人的投诉事项,配合调查。③如果行政监督部门要求招标人在处理投诉期间暂停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应暂停与拟中标人的合同洽商。若合同已签订,应暂停执行,等待处理结果。④招标人应如实提交处理投诉所需的所有招标投标的相关资料并报告有关情况。⑤处理投诉过程中,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主动与投诉人联系,澄清、说明事实,沟通认识,消除误解。⑥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对投诉处理决定无异议,应执行处理决定;有异议的,有权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扩展资料中标程序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2.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3.中标的标准,法律上规定了两项:第一项是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这里所谓的综合评价标准,就是对投标文件进行总体评估和比较,既按照价格标准又将非价格标准尽量量化成货币计算,评价最佳者中标;第二是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这项标准是与市场经济的原则相适应的,体现了优胜劣汰的原则,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仍然是以投标报价最低的中标作为基础,但又不是简单地去比较价格,而是对投标报价要作评审,在评审的基础上进行比较,这样较为可靠、合理;4.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5.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法定期限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这项规定是要用法定的形式肯定招标的成果,或者说招标人、中标人双方都必须尊重竞争的结果,不得任意改变;6.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这是采用法律形式促使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的一项特定的经济措施,也是保护招标人利益的一种保证措施;7.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这是规定中标人的履约义务,它是招标投标的落脚点,为此中标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中标人可以任意毁约,背弃合同,招标投标便成为一种没有实际结果的交易形式。同时,要禁止中标人转让中标项目的行为,谁中标只能由谁来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是一个特定的市场主体,并不能由他人代替,更要防止在转让时产生的种种弊端,所以禁止转让中标项目;8.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但不得再次分包,分包项目由中标人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承担连带责任,这项规定表明,分包是允许的,但是有严格的条件和明确的责任,有分包行为的应当注意这些规定。中标。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衡量销售人的水平高低关键看销售人能否开发高质量的新客户。要成功开发新客户,首先做好市场调查、客户普查、客户筛选、目标客户确定、开发计划等前期性的开发准备工作。最后关键在于打动客户,消除客户顾虑与异议。但很多销售人却不知道如何消除客户异议。新客户开发过程中,销售人会经常遇到的异议有:1价格太高。2公司政策不灵活。3独家代理权。4市场不景气。5要铺底。我的资金很难周转过来,你们应该支援我一下,铺点底给我。6要保证金。我与你们公司没打过交道,你们应该给我点保证金。7缺乏资金。我现在资金实力有限,不想再考虑其他厂家了。8厂家关系。我与现有厂家感情很好,暂时不考虑引进其他厂家。9朋友关系。我与现有厂家xxx是多年的交情,不好意思再引进其他厂家。10生意小。我们生意做得很小,不方便到你们厂家进货,你们还是找别人吧。11运输。这里离你们厂家太远,运输不方便且运输费用高。12小公司。你们公司是小公司,我们只经营大公司的产品。13厂家约束。我与现有厂家订了合同,等合同到期了再说吧。14专销奖。现有厂家给了我专销奖,我不能再经营其他厂家的产品了。15决策权。经理不在家,我不好做主,等经理回来后再说吧。16历史问题。xxx经营你们公司产品,反映不是很好呀。17市场冲突。你们的产品xxx在经营,他不是卖得很好吗?”以上列举的异议,使销售人与客户的谈判卡壳了,很难进行下去。实际上,以上异议并不一定是客户的真实异议,可能只是客户委婉拒绝的一种方式。客户产生异议的主要原因有:1客户想和厂家讨价还价,还想向厂家争取更加优惠政策。2客户对厂家及厂家产品不了解,缺乏信心。3客户听信了其他人的谗言。4客户心中还有顾虑。5客户没有增加经营厂家或品牌的需求。因此,面对客户的异议销售人不要轻易下结论,首先要分析和判断客户异议的真假及产生的原因,然后对诊下药那么,怎么才能消除客户的异议呢?1.当客户异议产品价格太高时1原因分析。客户提出销售人销售的产品价格太高的异议,可能是厂家产品价格确实要高于其他厂家或品牌的价格,客户则担心产品卖不出去;也可能是担心产品价格太高,自己的利润下降,没有钱赚;还有可能客户是想通过心理战,要求销售人把产品价格进一步下调。2策略与方法。①当你调查获知,你所销售的产品比其他厂家或者品牌差不多,甚至还低时。你认为我们产品价格太高,是与哪个厂家、哪个品牌的哪种规格的产品相比较呢?”“你能不能告诉我,xxx厂家xxx规格的xxx品种是什么价格吗?”“据我了解,我们的价格与xxx品种的价格差不多……。注解:厂家产品价格高,不应简单的与竞争对手比价格,而是应与竞争对手比价值,同时有一整套的推广策略、方案与计划。并将这些道理,通过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告诉客户,引起客户的理解、认可与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