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给我分析一下什么是资金信托?

龙学家 2019-11-05 22: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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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信托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按照委托人数目的不同,资金信托又能分为单独资金信托和集合资金信托。信托公司接受单个委托人委托的即为单独资金信托,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委托人委托的,则为集合资金信托。我国的信托业务主要是资金信托(金钱信托),尤以集合资金信托为多、为大,大多发挥的是融资功能,利用了信托贷款等策略。另外,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房地产信托业务、股权信托业务等等也有开展,只是其中真正的信托业务仍以资金信托为主。
齐明德2019-11-05 23: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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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信托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我国的信托业务主要是资金信托(金钱信托),尤以集合资金信托为多、为大,大多发挥的是融资功能,利用了信托贷款等策略。
    黄石安2019-11-05 23:05:10
  • 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信托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按照委托人数目的不同,资金信托又能分为单独资金信托和集合资金信托。信托公司接受单个委托人委托的即为单独资金信托,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委托人委托的,则为集合资金信托。
    黄睿哲2019-11-05 23:00:33
  • 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信托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齐景发2019-11-05 22:54:34

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律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律师法》于2019年6月1日实行,根据新《律师法》第15条、第16条和第20条的规定,中国的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有:合伙所、个人所和国资所三种组织形式。新律师法实施后,合作所开始退出律师服务历史的舞台。律师事务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行职务进行业务活动的工作机构。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定义编辑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的原则在内部设置若干业务组。律师事务所原则上设在县、市、市辖区,各律师事务所之间没有隶属关系。有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也有律师个人开办的个人所,律师合作开办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前者与法律顾问处的性质相同,只是名称不同而已。后者是在改革、开放中新出现的,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它们从事的法律服务内容没有什么区别。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扩展资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编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设立并取得执业许可证。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开展业务活动,加强内部管理和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活动,不得侵害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第四条司法行政机关依照《律师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律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指导。律师协会依照《律师法》、协会章程和行业规范,对律师事务所实行行业自律。新《办法》规定合伙律师事务所应设立合伙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了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既然律师事务所是用人单位就应当按劳动法的规定雇用劳动者律师事务所是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他所雇用的一切人员均应当按劳动法律法规来操作。如果他没有按劳动法律法规来操作就是违法行为。你说律师是以自己的收入提成来领取酬金的,不应该雇员,这个说法我不认可。好比很多公司招聘的业务员一样,业务员没有底薪,只拿提成,是以自己的收入提成领取酬金,是不是业务员也不是公司的雇员??如果是,那全中国的业务员在工作中发生的一切纠纷都不适用劳动法律法规了。应该说现实生活中很多律师事务所知法犯法,不按法律规定操作,既然雇用了律师来所工作,就应该签劳动合同,约定好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律师是利用律师事务所这个平台来开展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是通过律师的服务来赢利的,律师好比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员一样,双方肯定存在劳动关系。如果不这样操作,律师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不需要向法院起诉。所以律师在进入律师所的时候就应该想到这些,作为一个法律人要善于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也有一定的道理。我也赞同,但实际好些地方都认为律师和律师所不是劳动关系,还真值得探讨啊!!!!向你学习!!!有时间多交流交流!有利于自身水平的提高。
一、信托产品按内容划分
1、政信合作类项目:
融资主题主要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多以地方政府应收款质押、政府的财政收入还款承诺,并辅以土地质押等信用增级手段;
2、工商企业贷款:
融资主体为社会上的各类工商企业,质押物多以融资公司股权、融资公司持有的物业资产、各类应收款等为主,并辅以关联公司担保以及相关法人担保等信用增级手段;
3、房地产信托:
融资主题为各类房地产企业,根据国家调控政策安排,以及出于审慎的风控原则,银监会等信托机构主管单位对房地产信托有着明确严格的要求,从开发商级别资质、融资项目自有资金比例、融资项目证件齐备等角度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因此目前市场上的房地产信托有收益高、风险也相对较低的特点;
4、股权投资:
股权投资是目前相对比较广泛的信托产品,有的信托产品募集资金投向某个有限合伙企业、从而实现间接的股权投资;有的则通过直接质押融资方股权(包括上市公司股权)或者购买股权收益权等方式实现股权投资收入,这类产品也通常辅助有相关的抵押、担保等信用增级措施,实现以股为主、股权+债权的信托产品系列;
5、其他类别:
在近年的信托发展过程中,曾经涌现过类似于艺术品投资、红酒收藏品投资等信托产品。同时,各种信托资金池的产品也开始逐步发展壮大,但因为这些信托产品属于创新型业务,规模以及存续时间等都需要时间来验证,因此暂时归为其他类别;
二、信托产品按形式划分
1、按信托关系建立的方式可分为:任意信托和法定信托
2、按委托人或受托人的性质不同分为:法人信托和个人信托
3、按受益对象的目的不同分为:私益信托和公益信托
4、按受益对象是否是委托人分为:自益信托和他益信托
5、按信托事项的性质不同可分为:商事信托和民事信托
6、按信托目的不同可分为:担保信托和管理信托、处理信托、管理与处理信托
7、按信托涉及的地域可分为:国内信托和国际信托
8、按信托财产的不同可分为: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其他财产信托等
9、按委托人数量不同可分为:单一信托和集合信托
因市场情况、项目情况、投资者经营水平等因素时刻发生变化,投资者在持有信托产品 期间必须全面收集产品信息,及时了解产品动态,以便尽早发现问题并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结合当前的信托实践,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获得信托产品信息:
(1) 向产品发行方获取产品信息
信托产品发行公司当然对产品信息掌握最为透彻与全面,一般来说,信托公司 每个季度都会在其网站发布产品季度管理报告。但是投资者需要了解,信托公司内部部门职能存在较为明确的分工,业务部门一般从事产品设计与运营管理,销售部门(如财富管理中心)则负责产品营销,对产品信息掌握最为全面的实为业务部门的产品设计者、产品后期管理者,因此,投资者最好详细了解其通过销售部门(一般为客户经理)获得的产品信息是否经过了业务部门的筛选、过滤、剔除,了解确定是否隐藏了诸多重要或不利信息。
(2) 向产品推介方获取产品信息
当前诸多产品发行公司并未设立销售部门(如财富管理中心),即使设有销售部门其产品营销能力也极为有限,在此情形下其产品多由外部机构代为销售,如银行、第三方理财机构、券商 等。投资者若是通过外部机构购买信托产品,在持有产品期间则应及时向该机构收集产品信息。但值得投资者注意的是,产品发行方与产品推介方可能会存在沟通不畅的情形,产品发行方向产品推介方提供的产品信息或有瑕疵及隐藏重要信息之虞,甚至存在避重就轻的嫌疑,对此投资者必须十分谨慎。
(3) 通过媒体了解产品信息
信托产品作为高端理财产品 备受媒体关注,尤其是行业领先的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或是信托资金投向热点地区或是热点行业的信托产品。投资者可时常关注《证券时报》、《金融时报》等专业财经类报刊杂志,以便及时了解财经信息 、产品动态;同时,智信网、用益信托网 等专业网站也值得投资者关注,该类网站经常会发布有关信托行业 、信托产品的数据、分析等信息;另外,投资者还应重点关注信托资金投向项目所处行业与地域相关的网站,比如,若投资房地产信托 ,则可通过搜房网、当地房管局网站等了解产品信息,若投资矿产能源信托,则可通过中国煤炭 资源网、当地发改委网站等了解产品信息。
(4) 亲自走访直接获得产品信息
当前很多信托公司在其网站披露的季度管理报告内容大多非常简单,一般仅告知投资者融资主体的资产负债情况、项目当前进展,很少披露融资主体存在的问题、项目面临的风险、可能采取的措施等核心内容,颇有避重就轻之嫌,投资者很难获得有实质价值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