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质证的证据是否可以撤回

赵飞达 2019-11-05 2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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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二审既看事实是否清楚,也看法律适用是否正确,判决是否妥当,毕竟二审不是再审程序,没有严格的限制,如果说你确实是发现很重要的问题,一审判决结果你不服的同样在二审中提出来的,如果足以推翻法院认定事实的,很有可能会发回重审。如果判决结果还没有没出来,你也可以和法官沟通沟通嘛!如果确实是发现重大问题,法官也会考虑的。你可以在上诉状中明确提出原审证据存在的问题,如果你提出的异议成立,上级法院会发回重审,你就有机会了,原审法院肯定会重新组成合议庭审理的,那么你就有机会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连伟才2019-11-05 22: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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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过质证的证据如无相反证据不可撤回。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广义质证通常指在诉讼或仲裁活动中,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对另一方出示的证据的合法性、与本案争议事实的关联性、真实性,是否有证明力,是否可以作为本案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进行的说明、评价、质疑、辩驳、对质、辩论以及用其他方法表明证据效力的活动及其过程。狭义的仅指诉讼活动中,在证据交换程序中或是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的法庭调查阶段,进行的前述活动。是按照举证双方对所举证事实是否负有客观证明责任而做出的划分。本证是指对待证事实负有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提出的、用于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反证则是指对待证事实不负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为证明该事实不存在或不真实而提供的证据。
    黄睿刚2019-11-05 22:05:56
  • 对于经过质证的证据撤回,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承认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不能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这是法律对“撤回承诺”的规定,在法律对证据撤回没有明确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参考“撤回承诺”的规定,正确对照民事诉讼的公平正义和诚实信用基本原则加以审核后作出处理决定。证据撤回的法律后果经过质证的证据被撤回后,应当视为当事人没有举证。但是曾被撤回证据证明的事实是不能改变的,虽然持有证据的一方当事人撤回了证据,但是对方当事人已经了解到证据的存在状态,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对方当事人也不会让对自己有利的证据白白的流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当事人可以根据此规定进行抗辩。
    齐新良2019-11-05 22: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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