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并购中国企业我们设置了何种法律程序

黄璟棠 2019-12-21 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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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并购重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点:妥善处理,可在法律层面降低有关风险,但在现实层面上,并非百分百安全。并购交易中的债务等风险可能潜伏一段时间才暴露,如果转让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转移财产或其偿债能力因客观情况而大大降低,即使转让方承担责任,但无财产清偿,收购方仍将遭受损失。所以,为规避风险和提供交易的安全保障,在可能的情况下,可以设立担保机制,即要求转让方以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抵押、质押或者提供具有代为偿还能力的第三人担保。在转让方没有偿债能力后,可以追索担保人。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齐晓平2019-12-21 1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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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不仅是阿里巴巴和腾讯,几乎所有大的互联网公司注册地全都在开曼群岛、维尔京群岛,对于阿里巴巴的企业性质,国内国外,从民间到官方,一直众说纷纭。阿里巴巴官方承认自己是一家外资企业。阿里巴巴集团注册在开曼群岛,从法律意义上来讲是一家境外企业。股权结构也支持阿里巴巴是一家外资企业。但阿里巴巴的公司控制权掌握在中国公民手里,从这个角度来看的话是一家中国企业。因此国外通常将阿里巴巴定性为中国企业,其他互联网公司也是如此。根据商务部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法》,一方面规定,受外国投资者控制的境内企业视同外国投资者;另一方面规定,外国投资者受中国投资者控制的,其在中国境内的投资可视作中国投资者的投资。一旦该法律生效,阿里巴巴、等公司若能证明其受中国投资者控制,将被视为中国企业。至于你说的外资扮演的角色,因为在创业初期,没人给他们投资,一般都是国外的风投给资金,然后才发展壮大的,可以说没有这些国外的资本,阿里、腾讯等企业也许早就在当年的互联网泡沫中死掉了。至于你说的好与不好的影响,我觉得没有好与不好,现在伟大的企业,都是属于全世界的。比如我们熟悉的美国企业可口可乐、宝洁、英特尔、甲骨文等大型公司的子公司均有在开曼群岛注册。
一兼并有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在地区之间的差异,决定了在并购不同地区相同性质和经营状况的目标公司时,可获得不同的收益。我国现行所得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中,有一类是地区性的优惠:对注册于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半征收所得税;对老少边穷地区的新设立企业,可以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3年;对设在中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在 2001年至 2019年期间,可以减按 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等。并购公司时可以利用我国现行税法中的地区性优惠政策,将目标公司选择在能够享受优惠政策的地区。这样,通过收购可以利用这一优惠将集团利润转移到低税地区,从而降低集团的整体税收负担,为企业节省大量的未来支出。二兼并有亏损的企业盈利企业可以选择那些在一年中严重亏损或连续几年不曾盈利、已拥有相当数量亏损的企业作为兼并对象和目标公司,以亏损企业的账面亏损,冲抵盈利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充分利用盈损互抵减少纳税的优惠政策,使兼并企业所得税税负减轻。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被兼并企业兼并后继续具有独立纳税人资格的,其兼并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在税收法规规定的期限内,由其以后年度的所得逐年延续弥补,不得用兼并企业的所得弥补;被兼并企业在被兼并后不具有独立纳税人资格的,其兼并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在税收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可由兼并企业用以后年度的所得逐年延续弥补。因此,在企业兼并的税收筹划中,取消被兼并企业的独立纳税人资格,可以适用弥补亏损的政策,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扩展资料公司并购的出资方式一现金收购目标公司的股东收到对其所拥有股份的现金支付,就失去了对原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目标公司的股东应就其在转让股权过程中所获得的收益缴纳所得税,以转让股权所得扣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净收益作为计税依据。因此,如果采用现金收购方式,就要考虑到目标公司股东的税收负担,这样势必增加收购成本,若非如此,收购协议可能无法达成。在现金收购方式下,如果采用分期付款的支付方式,可以为目标公司股东提供一个安排期间收益的弹性空间,减轻他们的税收负担。二股票收购股票收购指收购公司通过增发本公司的股票替换目标公司股票或购买目标公司的资产,从而达到收购的目的。采用股票收购一方面收购方不需要支出付大量现金,通过换股兼并,即可达到追加投资和资产多样化的财务管理目的;另一方面目标公司的股东由于既未收到现金,也没有实现资本收益,因而无须因此而支付所得税,同时也不会因此丧失他们的所有者权益。三综合证券收购综合证券收购指收购公司对目标公司的出价为现金、股票、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等多种形式证券的组合。这种出资方式为税收筹划提供了较大的空间。企业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