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家族式企业内耗问题

龚家铭 2019-11-05 21: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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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总部设在北京,在北京、郑州和温州分别设有家族全员持股的主营性子公司,其中董事长占绝对股份,剩余股份由五个子女平均持有。主营型子公司主要负责产品的生产和所辖区域的产品销售。在大连、上海、杭州、山东、广东等地还分别设有由单个家庭子女独资所有的销售型公司,负责所在省份的品牌推广和产品销售工作。其他省份则通过设置办事处进行产品销售,产权归集团所有。鉴于产品治疗效果较好,经过20多年的快速发展,A集团已经成为全国生发行业的领导品牌,目前正全力打造在国际上具有竞争力的中医药品牌,拟于2019年上市。总结A集团的发展历史,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特点:以董事长为核心的决策模式;以家族成员为中心的集团股权构成;以家族为中心的粗放式管理。但是,上述几个特点并不能与“国际中医药品牌和2019年上市”的战略目标相匹配,甚至凸显了目前A集团在公司治理与管理方面的诸多问题。第一,由于是家族企业,鉴于董事长的家长权威和绝对股权,在过去20年的发展过程中,A集团的发展更多的依赖于董事长的个人决策和个人魅力。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如何实现家族企业从第一代领导人到第二代领导人的平稳过渡、保持企业的基业常青是目前A集团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第二,集团的董事会由全体持股家族成员和部分创业元老组成,由于缺乏科学健全的决策机制,集团决策话语权均集中在家族成员手中:一方面其他家族成员的决议经常面临董事长的“一票否决”;另一方面,董事会即家庭会议的混乱导致了家族成员之间议而不决、决策效率低下。第三,家族管理风格比较浓厚,家族执行董事比例过高,所有家族成员集所有权、决策权和关键管理权于一身,使得集团管理层面临较为严重的多头领导。同时管理层多为跟随企业十几、二十年的老员工,虽然有很高的忠诚度,但部分岗位的领导者能力和岗位需求匹配度较低。集团的平均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不高,距离上市公司管理要求有一定差距。未来,A集团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必须实现以领导团队为核心的集体智慧模式、加强集团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对于渡过成长阶段家族企业会面临着成长的瓶颈。仔细深入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家族企业成长的瓶颈往往会源于以下三个方面:控制权争夺中的战略迷失。早期家族企业的成功源于家族创业团队的稳定、家族企业带头人的领导魅力、领导人对市场机会的准确把握等诸多因素。股权是家族企业创业发展的独特标志,在家族企业创业的早期,市场环境的复杂性和动态性使得家族企业随时面临着夭折的危险,而以血缘为基础的家族式创业的团队能够更强的抵御市场的风险。患难见真情,在这环境下发展起来的家族企业更加的坚信了创业者对家族成员的信任,创业成功后,家族成员分享创业的成果,就成就了家族股份为主导的股权成分。当企业的第一代创业者逐渐衰老时,第二代继承人问题便凸现出来。通常中国的传统观念里要“子承父业”,创业者会在第二代子女中进行挑选,这变引发了家族成员内部的继承人的争夺,如果能够从家族内部找到德才兼备的候选人则皆大欢喜。但往往家族企业面临着无法找到合适继承人或者继承人之间兵戎相见的僵局。从本质上而言,这是家族成员所有权与经营权合而为一的矛盾,也就是创业之初,所有者家族成员就是企业的实际经营者,继承者之间的兵戎相见表面上是对经营权的争夺,领导团队对权力的争夺直接体现在家族企业发展战略思想的不统一,导致了家族企业业务战略方向和目标的迷失。快速发展中企业与家族博弈。在家族创业的早期,家族企业中家是大于企业的,也就是说企业的事情说到底都是家里的事情,这种家文化也保障了家族企业在早期创业的稳定性。家族企业在创业早期依靠家族成员、朋友为团队进行创业,血缘和亲情融合组成了强劲的联盟,具备了市场契约模式所不具备的稳定性,这种稳定性成为家族企业早期市场竞争的独特的优势。当家族企业逐步做大后,企业规模扩张带来的对管理和技术人才的需求决定了,以忠诚和信任为第一准则的家族创业成员面临着与企业发展的不匹配。越来越多的家族外员工加入企业,就会出现企业利益与家族利益的冲突,演化为家族利益、企业整体利益和员工利益的三方博弈。引进管理和技术方面的职业经理人成为支持家族企业继续快速发展的重要途径。因此,家族企业首先面临着创业元老何去何从的问题,这些问题加上职业经理人对企业期望,将会出现职业经理人与家族企业水土不服的症状,最终职业经理人只能得到离开企业的失败结局。粗放的内部管理机制。管理机制的无序性是家族企业早期的重要特征,家族企业在早期的创业阶段往往以创业者为核心,其管理方式较为粗放,创业者依靠个人的领导魅力维持着整个企业的管理,管理的层次和幅度较小,管理的核心是创业者对人的管理。这往往由于早期家族企业组织和人员相对扁平化,企业的领导者在很多具体工作上需要事无巨细,企业员工也更多以遵守领导者的号令为准,管理粗放型较强。随着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家族企业的管理幅度和层次逐步扩大,创业者管人和管事的粗放型管理方式与企业的发展出现了不适应。企业粗放型管理对组织的风险控制、组织运行效率方面会产生严重的滞后效应。那么家族企业成长突破的路径在哪里呢?路径之一:寻找合适的继承人家族成员对于控制权的争夺是典型的内耗,处理不好将会导致家族企业走向衰败。解决这一问题可以有两种方法:第一、从家族内部挑选合适的候选人,进行重点培养,这种内部培养的方式具有:时间长、成本高、容易引起家庭内部矛盾的问题。第二、外聘职业经理人,从企业管理的市场而言,中国的职业经理人市场正在逐步的走向成熟;各行业中积累了具有集团管理能力的优秀人才,同时也面临着职业经理人与股东的委托代理、文化融合、与董事会协调能力等问题。同时要建立起科学规范的公司治理机制,保障高层决策的有效性。路径之二:寻找到家族与企业的平衡点第一、引进战略投资者,优化家族企业的股权构成。私募融资在美国企业上市融资过程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进行公募融资前,并非必须进行私募融资。同样,企业在进行私募融资后,也并非一定要进行公募融资。企业完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私募融资或公募融资,或两者一并进行。对于家族企业而言,在保持现有股东股权优势地位的前提下,适度引入私募资金,优化股权构成,根据上市进展调整公司的发展战略第二、合理的家族成员安置计划,解决历史问题。家族成员对于企业业绩发展的历史贡献要给与充分的肯定,同时也要处理好企业未来发展和家族成员能力之间的矛盾。应当在对家族成员能力和意愿进行适当评估的基础上,针对家庭内成员的特点,找到其适合的位置。路径之三:强化关键活动和经理人队伍要实现家族企业的粗放型管理向制度化和现代化的企业管理模式转变,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首先要优化行业和企业的关键业务活动。比如,对于传统制造行业而言,要依据企业确定的战略规划,重点对销售和市场推广工作活动进行系统优化。对经营管理团队采取一引、二退、三授权、四激励的措施,提升家族企业管理团队的竞争力。大力引进职业经理人,形成专业分工的职业经理人队伍;董事会成员逐步退出经理层,实现决策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明晰经理层职责范围并充分授权,同步建立职业经理人激励机制,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最后,以绩效作为机制转变的动力,通过绩效考核和薪酬业绩压力和动力,两方面形成对管理团队未来发展的驱动力。
米培英2019-11-05 22: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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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知你说指的以下内容吗?企业内耗应该是指内部材料的消耗,要控制好内耗就能控制好成本。如果不是就是指以下内容:所谓内耗,它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一种普遍属性,是指事物或系统内部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作用相互干扰、相互冲突、相互抑制,从而使各种有用能量产生相互削弱和相互抵消的现象。企业中的“内耗”:团体内部不团结,不协调所消耗的精力、物力等;大白话就是:部门间或部门内部只顾及局部利益、不以大局为重,使得企业不能做到可持续性发展的一种顽疾。总结出以下几点可能会导致公司“内耗”的形成:1、相互猜疑、将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公司人与人之间不够坦诚,相互猜疑,人前不说真话,人后乱说坏话。猜测领导,又不当着领导的面说实话。很多时候为了显示自己的能耐,把问题复杂化,严重的是在领导面前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导致不良的竞争产生。2、相互不认可具体表现是:谁都看不上谁,相互对比一些没有用的东西,比如所谓能力呀、工作量呀、工作效率呀、他们部门怎么怎么地呀、这个人怎么怎么地呀等等,但并不是正面的比较,而是反面的比较,形成恶性竞争。从而导致别人对一件事做不好或者不会做的时候不是去帮忙,而是在一边说风凉话。甚者雪上加霜,不配合领导与同事的正常工作。3、部门与部门、同事之间达不到精诚合作相互不认可自然也不会相互合作。无论是部门与部门之间还是员工对员工,甚者:部门员工对本部门领导、领导不执行上一级的安排等等。直白点的表现形式就是:个人对一件事添油加醋的把问题扩大化;换一种说法就是:缺乏团队精神。缺乏团队精神,企业内耗就多了,部门间的摩擦、个人间的摩擦等等。这不是一个管理制度或者管理手段的问题,而是一个文化的问题。私心太重,就不会顾全大局;不顾全大局,就学不会妥协;不会妥协,就会有争吵,有争吵就会产生“内耗”。4、私心重、员工没有做大事者的胸怀有句话说一个人的成就有多大,取决于他的胸怀有多大。如果作为公司的一个元老,在公司创立初期做了很大贡献,可是他的心眼特小,私心特重,毫无包容精神,这将会成为他要命的缺点。因为他会永远站在自己的立场去理解任何事情,比如,他会认定他的上级不如他,但是他的上级收入又比她高,他会无法容忍。结果就是他会常跑到上上一级领导那里去说上级的坏话。很难与他的直管领导相处,也导致“内耗”的产生,有人会说:顶多就是我看不上某个人而已,这怎么能叫“内耗”呢?原因很简单:我们是为一个目标工作,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他的包容性如果不提高,他还会再次寻找一切机会攻击他的上级,矛盾还会产生。一段话是这样说的:与自己不喜欢或不喜欢自己的人相处,是对胸怀的一个极大的考验。做大事的人的胸怀都是被反对者撑大的。5.缺乏公司文化性、对公司绝对利益的立场不坚定如果一个企业做不长,做不强,真正原因是缺乏企业文化,那种文化传统所释放出的气质不是想学就学得会的。真正决定一个人命运的是他的性格和态度,也叫文化。所以要加强“沟通能力”、“团队精神”、“心理承受能力”等内在素质,才是决定个人价值的关键。
    粱俊芳2019-11-30 07:19:52
  • 家族化经营的主要弊端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尽管家族企业在创业初始阶段具有明显的优势,但从企业的长期发展来说,这种优势很难长期保持。相反,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经济的发展,企业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外部经济环境也会发生变化,家族化经营的优势却会因市场经济的不断成熟而逐渐丧失,甚至还会反过来阻碍家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家族化经营发展的障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家族企业的封闭障碍。随着市场经济体系逐步发达和经济日益全球化,完全由家族成员掌控的封闭式家族企业管理模式的弊端就会显现出来,家族式企业的生存和成长空间十分有限。一方面,家族企业存在着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封闭性。由于家族化经营本身就是一种封闭性管理模式,特别是在中国,家族观念根深蒂固,家族成员的经营理念往往难以走出家族利益的小圈子,因而常常拒绝非家族成员进入企业管理高层,导致企业的选能用贤渠道不畅通,优秀人才不能进入家族企业。从中国的家族企业看,大多采取特殊的选才用人原则。在这种原则指导下,人力资源得不到优化配置,合理的人才结构更是无从谈起,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发展的大忌。另一方面,家族企业在管理理念方面也存在着封闭性。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都掌握在家族成员手中,容易形成一个以家族成员为核心的狭隘团体,管理层内部缺乏竞争机制和竞争意识,又缺乏同外界的经常性沟通与交流,导致人才、资本和信息技术等方面的障碍,使家族企业缺乏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活力。二是家族的决策障碍。在家族企业中,权力往往集中在以创业者为核心的家族成员手中,这种集权的决策体系缺乏有效的监督、反馈和制约机制,不利于决策的化、民主化,容易造成决策失误。一方面,家族企业的决策者在创业初期取得一定成功之后,很容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随意性,从遇事快半拍到凡事慢半拍,随心所欲,以自我为中心,对外置国家的法令和市场规则而不顾,对内不按章办事,随心所欲。而企业老板的举止,又在员工中产生不良影响,有样学样,产品质量问题增加,客户抱怨投诉得不到快速处理,企业的信誉下降,企业经营危机便开始产生。另一方面,随着企业的,外部环境不断变迁,生意越做越大,投资风险也越来越大,诱惑或者需要考虑的问题也越来越多,老板无法像创业初期那样果敢,一两次失误的损失还可以弥补回来。一旦老板的个人经验失效,那就会一失足成千古恨,后果不堪设想。实践证明,许多家族企业都是由于老板个人的决策失误而导致企业毁于一旦,出现了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现象。三是家族企业的机制障碍。一方面,家族企业普遍存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二为一现象,特别是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权力却更加集中,约束机制又越来越薄弱。许多家族企业的创始人在创业之初形成了独一无二的权威和地位,凡事自己说了算,这种过于集中的决策机制,往往使领导者变得自负、不可一世,天下老子第一,总觉得自己是最能干的,听不进别人的意见,从而使自己渐渐走向极端,将企业致处于危险境地,有“巨人大厦倒塌”的隐患。另一方面,在绝大多数中小型家族企业特别是企业中,往往直接参与管理的都是股东本人,他们实施的都是一窗式管理——即家族化的企业管理模式,大到从原辅材料采购、产品销售、固定资产添置等,小到采购螺帽铁钉、伙食和卫生管理等后勤事务,都是一个人自始而终统一管理。实行这种事无巨细的管理方式,既调动不起基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又使管理者的疲于奔命。企业老板的个人精力毕竟有限,不可能面面俱到,什么都想自己做,又什么都想做好,那是不可能的。同时,随着家族企业的发展状大,其内部还会形成各类利益集团,使得领导者在处理利益关系时往往会带有复杂的感情因素,当利益分配不均衡时,就会导致亲缘、血缘所维系的合作关系危机,进而引发企业的分割和解体。如四川希望集团曾经是最大的私营企业,一个纯粹的家族式企业,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就开始难以为继,四兄弟各自为战,集团一分为四,最终导致企业解体。又如:浙江十大发明企业家之一——祝强企业,当企业蓬勃发展、如日中天之际,却后院起火,原任副总经理的妻舅,以资产分割为由诉至法院,把企业总经理祝强推上被告席,最终导致家族企业走向分裂。类似例子不胜枚举,其根本原因在于家族化经营的弊端。可以说,家族化经营方式既为中国民营经济的发展立下汗马功劳,也会成为制约中国家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四是家族企业的制度障碍。企业管理的好坏,有赖于企业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良好的执行,而在家族化管理中,对规章制度的执行往往会出现违规与碰撞。一方面,由于家族成员角色的多重性和关系的复杂性,难以理顺生活中角色与工作中角色的关系,往往会出现易位现象,家族成员也会经常会陷于种种角色冲突之中。许多家族成员既是企业的员工,是老板、董事长、总经理的下属,需要听从上级的指挥。但他们又是董事长、总经理的亲戚,甚至是长辈,这样错综复杂的关系渗透到企业日常工作中,使企业事务更难协调,员工关系更难处理。特别是随着家族企业的发展壮大,其内部必然会形成各类利益集团,各利益集团都从自己的利益出发,不能顾全大局,力量内耗,形不成合力,这对于企业的管理和发展都是极其不利的。另一方面,在其他员工眼中,家族成员又是特权阶层,往往在执行规章制度时或多或少带有照顾色彩,久而久之,习惯成,最终导致家族企业的各种规章制度流于形式。特别是在劳苦功高的创业者与一般家族成员、一般家族成员与外来人员之间,执行制度往往不能一视同仁,家族成员工作失误时,往往因裙带关系而逃避责任,使企业制度的严肃性受到冲击,进而影响企业的健康发展。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齐方良2019-11-05 23:02:59
  • 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方式和岗位责任制的管理方法,用绩效考核制度的管理机制,就可以减少内耗.关键在于长抓不懈,执行到位,公开公正.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一个经济组织必须参与激烈的市场竞争。商场如战场,战争年代一盘散沙就会任人宰割,建设时期一盘散沙就决不会有综合竞争力。其实,中国人聪明、勤奋,只要能够有效减少内耗,让员工将主要精力放在工作上,企业的竞争力就会大大提高。减少内耗,谈何容易?!”许多人一谈到这个问题就会强烈反问。减少内耗的确是一件艰巨而长期的任务,近年来,赛格集团从组织结构、考核指标、管理理念和企业文化等多方面对内耗进行了综合治理。第一,从组织结构的设计上来减少内耗。他们对企业经营班子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总经理对生产经营活动及完成工作目标负全责。对于决策责任,不同于党委会集体决策,集体负责;董事会集体决策,董事个人负责;总经理办公会集体决策,总经理负责。总经理没有一票肯定权,但有一票否决权。 第二,对企业领导的考核突出生产力标准。他们明确规定:“企业及其主要领导人的考核以业绩为主,重点是年度目标的完成情况。对完成任务好的企业予以表彰,对不能完成任务者坚决红牌罚下。 第三,建立目标导向、注重实效的企业管理理念。 第四,建立具有开放意识和包容心态的企业文化。 第五,建立“小人”无法为所欲为的制度安排。采取有效措施,将小人的负面作用尽可能降低,让小人为其所为付出代价。小人的活动大都躲在暗处,但要能查实就将其曝光。一个美国学者说,所谓伟大的时代,也就是大家都不把小人放在眼里的时代。那么,一个有竞争力的企业,就是小人目的难以得逞,不良行为受到有效制约的组织。 总之,减少内耗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从管理的不同角度和不同层次做大量艰苦而细致的工作。一个企业只要内耗问题解决了,那么这个企业就是一个具有凝聚力和向心力的企业,而一个有凝聚力和向心力的企业。
    米国连2019-11-05 22:20:29
  • 这是对企业文化与企业管理的理性思考,作为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必须理性思考自己的现状,内耗产生根源,如何理性去面对?我们是发展中的小型民营企业,应该规范管理降低内耗,更不应该出现高政治性敏感的内耗。减少内耗确实不易,但是只要规范管理、提升企业文化、加强制度建设,我想只要不出现政治性内耗、感性管理内耗,就一定会得到良好的效果。减少内耗?谈何容易!”许多人一谈到这个问题就会强烈反问。不可否认,减少内耗的确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但它毕竟是可以治理的,事在人为。近年来,赛格集团从组织结构、考核指标、管理理念、企业文化和制度建设等多方面,对内耗进行了综合治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下面是他们提出的具体措施:1.组织结构设计:权责明确赛格集团对企业经营班子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总经理对生产经营活动及完成工作目标情况负全责。副职要积极配合正职搞好工作,相互支持,副职与正职之间的矛盾闹得不可开交时,无条件免除副职。经营班子的决策责任,不同于党委会的集体决策、集体负责,必须落实到人头。董事会集体决策,由董事长个人负责;总经理办公会集体决策,由总经理负责等等。从而形成了职责明确、责权分明、避免内耗的组织管理体系。2.对企业领导的考核突出生产力标准赛格集团明确规定:对企业及其主要领导人的考核以业绩为主,重点是年度目标的完成情况。对完成任务好的企业予以表彰,对不能完成任务者坚决红牌罚下。为什么有许多国有企业不如民营、外资企业?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民营、外资企业决不会允许把企业搞亏、搞垮的领导人继续任职,也不会让不干事的人继续留在企业。赛格集团在改革中砸掉了铁交椅,通过业绩考评,做到干部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员工能进能出。同时坚持对干部考评,任免干部没有工作标准以外的其他标准,提倡领导干部之间没有工作关系以外的其他关系,坚决反对各种形式的小团体主义,在全体员工中树立了一心为企业发展作贡献的正气。3.树立目标导向,注重时效的企业管理理念赛格集团明确提出,在企业内部没有阶级敌人,必须摒弃阶级斗争观念,树立新理念。赛格集团响亮地提出:以自己的好恶简单地评价一个人的好坏,是小学生水平;遇事爱钻牛角尖,怨天尤人,是中学生水平;不以自己的好恶去议论人的好坏,不去纠缠枝节及外部环境的是非对错,竭尽全力实现工作目标,是大学生水平;能够化不利为有利,化消极为积极,化干戈为玉帛,化腐朽为神奇,就像能够在美国西部的拉斯维加斯戈壁滩上建起辉煌那样,要能够在任何艰难困苦的环境中都做出业绩,是研究生水平。刚开始,有许多人不接受这个理念,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认同度越来越高,并且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行为方式,结果中小学生水平的人越来越少,逐步形成了注重时效、团结一心干工作的良好氛围。4.建立具有开放意识和包容心态的企业文化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非常重视矛盾的对立统一,认为时时有矛盾,处处有矛盾,互为前提,相互依存,互为对立,相互转化,这无疑是正确的。但讲到矛盾的解决方式,主要是强调一方压倒一方,一方吃掉一方,这就未免有些偏颇。事实上,矛盾的解决方式应该有多种。我认为,解决矛盾的方式至少应该有四种:一是合二为一。即经过对立斗争达到新的统一。例如,关于光本质的研究,波动说和微粒说相互争论了许多年,最后是波粒二象性最好地解释了光的本质。二是双赢或多赢。即通过良性竞争促进发展。例如,森林里的树木长得又高又粗,是树木竞相长高以便能够享受阳光,获取能量进行光合作用的结果;运动员往往在比赛中才能出最好成绩,是相互竞争的结果。双赢、多赢是当前国际工商企业实践中既典型又普遍存在的现象,也是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追求并且乐于看到的结果。三是离异。彻底分开也是解决矛盾的方式。例如,当夫妻双方闹得不可开交、感情破裂时,离婚后各自可能会过得更好。管理企业也是同样道理。四是一方吃掉一方。在封闭对抗的环境下,此赢必彼输;在战争状态下,此胜必彼败,一方吃掉一方可能是惟一的解决办法。总之,在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社会变革中,革命是惟一的解决方式。但在企业内部人际关系处理上,应争取前两种解决矛盾的方式,实在不行再采取第三种方式,尽量避免采用第四种方式。5.建立“小人”无法为所欲为的制度在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中,很少有人不曾被“小人”所累,几乎没有单位不曾被“小人”污染,许多内耗是由小人挑起。余秋雨先生在分析社会上的小人现象时,曾无可奈何地感叹:“显然没有消除小人的良方,在这个棘手的问题上我们能做的事情很少。如今,尽管在企业内部我们仍然无法消除小人,但可以采取有效措施,将小人的负面作用尽可能降低,让小人为其所为付出代价。小人的活动大都躲在暗处,赛格集团的做法是,一旦查实就将其曝光。小人的所作所为都有其目的,必须设法不让其目的得逞。例如,小人惯用的一种手法就是告黑状,公司明文规定:“纪检、监察工作既要打击违法乱纪者,更要坚决支持改革者……,匿名信一般不查。对被举报的违纪违法事件,一旦立案,就要一查到底,对查实的违纪违法者要严肃处理,同时也要保护好反映情况者,对被诬陷者要还其清白,依法处理诬告者,坚决不让恶意诬告者的目的得逞。在现实生活中,当一个单位面临班子调整,一个干部可能被重用时,告状信常常特别多。这时就要认真甄别,坚决支持干事创业的干部,让小人的目的落空,这样做就会使恶意告状者越来越少。一个美国学者说过,所谓伟大的时代,也就是大家都不把小人放在眼里的时代。同理,一个有竞争力的企业,就是小人目的难以得逞、不良行为受到有效制约的组织。总之,减少企业内耗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从管理的不同角度和不同层次做大量艰苦而细致的工作。一个企业只要内耗问题解决了,这个企业就会是一个具有凝聚力和向心力的战斗集体。而一个有凝聚力和向心力的企业,就是一个有希望办成“百年老店”的企业。
    赵香群2019-11-05 22: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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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制企业如何及时有效地向现代企业提升,是个事关家族制企业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探讨一下家族制企业如何向现代企业转型与提升的问题,希望能为促进家族制企业的不断繁荣,提供一点参考。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作为家庭制企业的“掌门人”,必须以远大的眼光和超前的思维去推动企业的发展。提升家族制企业,使之与现代企业管理相结合,是保持家族制企业长盛不衰之道。1、重视家族制企业的提升经过30余年的高速发展,家族制企业已经完成了以填补市场空白、迅速扩张为主要内容的“量的积累阶段”,进入以企业全面转型和提升为核心任务的“质的提高阶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完善,中国经济越来越多地融入全球经济之际,所有家族制企业都面临着产业选择,资本结构,管理模式的转型提升。家族制企业如何有机地同现代化管理结合,是实现这一转型提升,再造家族制企业辉煌的最根本的问题,事关家族制企业的未来发展前景,也对中国经济发展有着重要影响。一些优秀的家族制企业,意识到这一转型提升极端重要性,并积极推进转型提升的进程。杭州金泰公司近几年来致力于产业结构,资本结构,治理结构和管理模式的转型提升,成功实现了家族制企业机制优势与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化和高技术产业发展要求的有机结合,由传统家族企业迅速发展成为技术先进,制度完善,资本开放的现代企业和中国最大的传动带制造基地。2、重视股权结构从封闭走向开放资本社会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企业要想实现跨越式发展,企业股权结构要从封闭走向开放。资本社会化就是要打破家族所有制的藩篱,引进外部股东,实现自然人产权制度向法人产权制度转变,让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等参于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吸收外部资本投入,企业间的合资合作、合并、兼并,以及股票上市等形式吸纳社会资本来加速企业的发展。家族制企业要做大做强,单靠自我积累的资本集聚方式是缓慢和困难的,必须利用社会资本实现资本的迅速集中,进入资本市场融资可以帮助家族制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还可以促进强化家族企业按现代企业制度进行多层面的提升。家族制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在所有制结构上存在的先天不足,成为上市融资的障碍。要有自我否定和自我超越的勇气,按照现代企业的要求,来战胜困难,消除障碍。我们金泰公司的资本运作,采取从“封闭走向开放,从开放走向社会”两步走的战略。第一步在保持家族制企业以自然人为基础的产权明晰优势的基础上,吸纳融资;第二步,在完善家族制体系的基础上,有机地向现代化企业管理模式转变,按照现代化企业的要求,稳步完成企业体制、所有制结构、股权结构、治理结构的完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促进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和优化,跨入现代企业制度轨道。3、重视管理模式从家族制向现代化企业管理提升企业管理是企业发展永恒的主题和基础,要实现企业跨越式可持续发展,必须在完善家族制管理体系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模式。要积极推进企业管理创新,摒弃家族管理模式,逐步探索现代企业管理模式。资本的社会化要有明晰的产权关系为基础,也对企业的制度提出更高的要求,必须以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企业管理,实现家族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的转变。向现代企业制度的转变实践中,必须因地制宜地完善家族制管理体系,从实际出发,充分地考虑家族化管理模式在创业初期发挥巨大优势的特点。要机制灵活,要适应市场,要适应未来公司发展的需要,从而团结一致,充分调动家族成员的积极性,从“人治”走向“法治”。我们金泰公司,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提升了企业管理模式,改变了过去所有者与经营者合二为一的管理模式,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实现了从投资者管理模式向职业经理人管理模式的转变,基本实现了由家族式管理向专业化管理转变,促进了企业的蓬勃发展。结论家族制企业发展壮大到一定规模,要继续做大做强,向现代企业提升是一条必经之路。因为,家族制企业发展到了一定阶段,其优势基本耗尽,其劣势不断显现,企业机制的承载力到了尽头。有眼光有胆略的家族企业主,就会挑战自我,超越自我,瞄准现代企业发展规律,来改造和提升家族制企业。按着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有步骤的实现家族制企业的转型提升。大胆学习和吸收新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引进或借鉴国内外先进的企业管理模式,使家族制管理模式同现代化企业管理模式有机结合。这样的家族制企业,具备了现代企业的元素,就是一次重生,一次飞跃。在竞争激烈的市场面前,这样的家族制企业才可能立于不败之地。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9〕82号第七条规定:“......境外中资企业未提出居民企业申请的,其中国主要投资者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根据所掌握的情况对其是否属于中国居民企业做出初步判定,层报国家税务总局确认”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规定:“第九条主管税务机关依法对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提出初步认定意见,将据以做出初步认定的相关事实资料、认定理由和结果层报税务总局确认。税务总局认定境外中资企业居民身份的,应当将相关认定结果同时书面告知境内投资者、境内被投资者的主管税务机关。第十条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收到税务总局关于境外中资企业居民身份的认定结果后,应当在10日内向该企业下达《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居民身份认定书》见附件1,通知其从企业居民身份确认年度开始按照我国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规定及本办法规定办理有关税收事项。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实施居民企业认定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号规定:“为完善依据实际管理机构实施居民企业的认定工作,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9〕44号,国家税务总局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9〕82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现公告如下:一、符合《通知》第二条规定的居民企业认定条件的境外中资企业,须向其中国境内主要投资者登记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居民企业认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对其居民企业身份进行初步判定后,层报省级税务机关确认。经省级税务机关确认后抄送其境内其他投资地相关省级税务机关。二、按本公告实施居民企业认定时,经省级税务机关确认后,30日内抄报国家税务总局,由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统一对外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适时开展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责令其纠正。五、本公告适用于2019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如何做好家族企业管理中国有句俗话:“富不过三代”,对于很多家族企业的掌门人来说,这个咒语就像一块大石头压在心里,非常沉重。改革开放30年过去了,许多家族企业都迎来了传班接代的关键时刻,一步不慎就有可能满盘皆输。那么家族企业到底该如何管理呢?管理大师德鲁克老先生历经60年的研究与洞察,最终发现了其中的要诀。这些家族企业管理传承要诀共有四条:第一条规则是,“除非家族成员和任何一个非家族成员的员工一样能干,否则不能在公司内工作。我曾目睹多家已上市公司的董事长,他们积极把自己认识的人安排在重要的部门里,甚至不管股东的抗议,他们大都一意孤行。结果没多久,高管一个接一个离开了公司,最终,这样的家族企业性质的上市公司关门大吉了。也许有人会说,我只不过安排我的外甥从基层做起,也不是安排他去干经理,有什么不对呢?有什么问题呢?但是,实际上,在一个家族企业中,不论家族成员的工作内容或头衔是什么,他们在员工的眼里都是属于“高层管理层”。因为,一到周日,当和董事长一起坐在餐桌前时,他们可以直接与董事长交谈。如果他们的表现优异、诚实、正直,当然能赢得员工们的尊敬,但是,倘若他们狐假虎威、气势凌人,必然会引起多数员工的不满,这对员工而言,是一种侮辱,也会使得员工无法尊敬老板。最终,可能大有作为的员工都离开了公司,留下来的人,很快地就成了溜须拍马的弄臣。像中国台湾地区具有影响力的杂志《天下》刚开始创立的时候,就明确规定,“凡股东的家族成员不得加入本公司工作”,当然逼得公司不得不寻找非家族成员成为未来的接班人。这种做法十分独特,因为这样也可能将有才干、有作为的下一代隔绝于公司之外。这当然是个特例。有些家族企业的老板为了保持股东之间的平衡,只好接受一位懒惰而平庸的第二大股东的家族成员,将其安排在公司内挂个“营销部经理”的头衔,但是另外高薪聘任一位十分能干的专业人士担任“营销部副经理”。老总对那位副经理说:“我堂兄的头衔只是个形式,目的是让他的母亲不要再烦我,毕竟她是公司的大股东。当然,公司都知道你才是真正负责这个部门的人,以后你只要向我负责,不必理会他。事情有这么单纯吗?真的就像老板说得那般轻松,从此就可以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了吗?事实告诉我们,如果这样处理,只会让情况变得更糟,甚至会到不可收拾的境地。因为,只要他堂兄在公司里多待一天,就会多一天的麻烦。如果他既没有能力,又没有好的工作态度,企业留用这样的人,会激起同事的不满和嫉妒,最终,企业的经营会走上不归路,这样,受害的自然是公司。因此,用钱打发一个懒惰而平庸的堂兄所花费的成本,远比留他在公司里就职所耗用的成本要低得多。第二条规则是,“不论有多少家族成员占据了多少公司的管理职位,也不管他们多么能干,都需要保留一席高管的位置给非家族成员的人。比如,李维公司的老板是家族成员,也是公司创始人的后代,但他们的总裁兼总经理却是一位非家族成员的顶尖专业人士。德鲁克举了一个具有启发性的例子。他认识的第一位“公司内部的外人”是一位60年前在英国一家非常大的家族公司中任职的副财务总监。虽然,他和公司家族成员有着亲密的友谊,但他却“从不参加他们家族的聚会或婚礼,他甚至不在他们家族成员出席的乡村俱乐部中打高尔夫”。他曾对德鲁克说:“我所参与的唯一的他们家族的聚会就是他们家的葬礼。第三条规则是,“除了极小型的家族企业之外,家族企业需要非家族成员的专业人士不断补充公司的重要位置。企业聘用的非家族成员的专业人士都应该受到同等的对待,必须让他们在企业内享有“完全的平等权”,而不应该受到差别待遇,否则他们就不会留在公司。第四条规则是,“将继任权的决定权委托给一个既非家族成员又与公司毫无关联的人士。即使忠实地履行上述三条规则的家族企业,仍然会由于企业的继任者问题而引起矛盾,甚至面临企业解体的风险,这是因为企业的需求和家族的需要发生了冲突。针对此类问题,德鲁克提出了精辟而有效的见解:通常,家族企业会一直等到关于继任问题的矛盾变得尖锐时,再请外人协助解决,这样做的话,如果错过了应该决策的时机,就为时已晚了。接班人计划应该与财务、人事等计划相结合,这些计划不可能在一夕之间完成,为此,如今有越来越多的家族企业,在接班人决定之前,就已经预先找好了“合适的仲裁者”。我们常听到老一辈说“富不过三代”,的确是如此。如果没有建立接班人制度的话,纵然有仲裁者,恐怕也不足以解决纷争的问题,最终,企业有可能会付出巨大的代价。中国有很多的百年老店,却没有过百年的企业,更没有百年的跨国企业、百年的世界级企业。家族企业其实依赖的是一种“创业的精神”,因为家族创业对企业的起步十分有利,原因是家族能共患难。又因为中国人的韧性十足,因此在创业之初,成功率较高。但一旦企业的规模扩大之后,问题就来了。为此,家族企业要能永续经营下去,必须忠实地遵循德鲁克的四条法则。德鲁克大师生前曾这样忠告家族企业:“对于家族企业来说,只有家族服务于企业,企业与家族才能同时生存并得到发展,否则将两败俱伤。所以家族企业的管理者们应明白,在“家族企业”这个词中,重要的字眼不是“家族”,而应该是“企业”,二者决不可颠倒,握住了这个核心,也就握住了家族企业健康延续的未来。转载自『中商国际管理研究院,转载请注明。
家族企业文化是指在家族企业中以血缘关系为基础,以家的管理模式为特征的企业文化。其特征主要表现为:1、权威与亲情交织的“家文化”。家是寄托温情的港湾,是存在着家长的绝对权威和相互宽容的组织,是扶助成长和老有所养的依靠。家文化”是家长权威和家族亲情关系的文化。这种企业文化表现为独断、权威、事必亲恭,员工主动性差,一切以听从老板指挥为主。2、家族利益高于一切的“家族主义”。家族至上”的群体意把成员个体完全归属于家族,个人利益服从家族群体利益,追求家族的兴旺、发达和荣耀。这种为了家族的利益,为了光宗耀祖,可以产生强烈的成就动机,促使人们去追求事业的成功。家族主义还表现为家族成员要相亲相爱、相互帮助、相互扶持、同舟共济人,创业依靠家长,成功惠及家族。3、子承父业的“继承制”。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以父家长为中心,以嫡子继承为基本原则在中国延续了数千年。要维持家族的延续,一脉相传,儿子就要传承父辈的事业,并将之发扬光大以振家风,提高家族的社会地位。如果大权旁落在外人手中则被认为是“将祖宗的家业败坏在自己的手上”。4、血缘关系以外的“低信任度”。家族企业中,血缘关系是信赖的基础,信任只存在血亲关系之中,先天的无血缘关系形成了一种很难逾越的隔阂。信任度的高低依据内部成员之间存在的血缘、亲缘、友缘、学缘、地缘等关系的亲密程度进行取舍。家族企业的领导者个人利益,不怕苦、不怕累、不计个人得失,拧成一股绳,共谋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由于成功后的成果是靠亲情进行分配的机制,不能够满不同的家族成员的利益欲望,他们为了追求各自的利益就会形成不同的利益群体与核心层明暗、软硬对抗,矛盾增多,不断激化,离心力加大,企业发展困难。6、建立在家长权威基础上的“独断专行”。一方面,企业领导的独断、权威、事必亲恭,在员工中产生一种惧怕、按老板的指示行事的心理态势;另一方面,由于家族成员掌握着重要的管理位置,家族利益和企业利益高度一致,大家为着共同的目标而努力,所以家族企业容易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政令通达,易于控制与管理。7、家族利益一致基础上的“高保密度”。家族成员身居要职,掌握着企业的核心秘密,由于家族利益和企业利益高度一致,他们会严守秘密,而使自己的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而且家族成员的和睦和信任可以大大降低企业的管理成本。
税收居民身份判定是按照各国国内法,由于住所、居所、成立地、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或者其他类似的标准而进行的税法层面的税收身份界定,它与一国税收管辖权的行使,以及纳税人承担的纳税义务范围密切相关。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我国居民企业和居民个人身份判定分别适用不同的标准。在判定居民企业时,国际通用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注册地原则,二是实际管理机构地原则。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同时采取了以上两种判定标准,即凡是满足其中任何一种情形的,就构成我国的居民企业。第一种情形就是我们所说的注册地原则,主要针对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第二种情形是实际管理机构原则。实际管理机构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适用该原则判定就会产生“境外注册中资控股”这种特殊类型的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认定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的标准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认定为居民企业的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有详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国的个人税收居民也分为两类情形:一类是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侨民,但不包括虽具有中国国籍,却并未在中国大陆定居,而是侨居海外的华侨和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的同胞。其中,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还有一类是在中国境内居住,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离境不超过30天,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天的外国人、海外侨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值得注意的是,税收居民的判定是以各个国家的国内法规定为基础进行的。当纳税人跨国从事经济活动时,有可能因为有关国家奉行的居民判定标准不同而被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税务当局同时判定为本国居民纳税人。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造成该纳税人同时负担两个以上国家的全面纳税义务,造成其税收负担过重。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根据国际税收协定来关于双重居民身份协调处理的方法来重新判断并协商解决。
家族式管理模式的优缺点无论是内地近年成长起来的私人企业,还是港、澳、台及在东南亚久负盛名的华人企业,无一不是从家族式企业起家,他们的管理理念和经营成功的文化底蕴就是中国传统文化。同时,华人在海外的创业环境使他们必须以自我奋斗、依靠家庭成员协作、依靠同族、同乡帮助才能获得成功,所以家族成员、同乡之间自然产生了一种信赖、亲情,管理中也就形成了宽容、仁爱、平均为准则的伦理型管理模式。尽管许多家族企业管理平庸、技术低下,但仍有很强的生存能力和竞争能力,这就是家族式管理模式特有的优点,集中表现在:一是企业的员工多实行终身雇佣制,员工稳定且很少流动,因而人力资源开发投资少,员工培训成本低,且能确保员工的整体素质高。二是职工对企业的依赖性强,企业有较强的凝聚力。终身雇佣和年功工资制使员工不愿离开企业,一旦跳槽到新的企业,工资福利就重新从零开始。因而将员工的利益和命运与企业联在了一起,能提高企业的耐久力和抗风险能力。三是内部人际关系和谐。家族式管理讲求以情动人、以行感人、以德服人,管理者用职位权力较少,用个人权威较多,因而劳资矛盾冲突少,企业的人事纠纷少,不易产生西方企业那种劳资对抗激烈,罢工、示威、成批解雇工人等恶性事件。四是对新技术、新工艺有较强的吸收消化能力,能有效地防止企业机密和技术专利的泄露,其内部技术创新也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五是家族式企业中管理者和员工在感情上存在着“知恩图报”的思想。员工有视管理者为衣食父母的报恩心理,非亲缘员工也会有知遇之情、赏识之亲、重用之恩,他们会以加倍的努力去报答,如若某人忽视或违背了这种伦理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则会引起公众的指责,有时很难在社会上立足。特别推荐:牛津管理评论企业案例大全一企业运营管理文本大全免费下载求职跳槽中的面试技巧与简历大全职场人加薪技巧集锦企业绩效管理与考核文本大全牛津管理评论职场故事集然而,若管理者凭优越感而滥用权力,亲疏分明,就会造成大多数员工有怨言。因而这类企业当成长到一定规模后,其弱点非常明显,常导致企业不攻自破。家族式管理过分重视人情,忽视制度建设和管理。这种管理模式使企业内部人际关系融洽,为企业带来和谐的利益,但企业不是家庭而是一个社会经济组织,其成员的个人目标和利益与企业目标和利益存在一定的差异和冲突,特别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员工之间以及员工与管理者及亲属或亲信之间的利益关系的调整,必须有一个客观公正的标准,用统一的制度和纪律来约束全体成员的行为,才能形成客观公正的管理机制和良好的组织秩序。家族企业管理者的作用非常突出。他们的道德、行为端正,作风严谨,起到了奉公敬业的表率作用,业务素质上也要求有一技之长,他们许多是复合型人才,不仅是某个技术领域的专家,而且也是精明的商人,还是公关能手。由于他们的才能而限制了许多下属作用的发挥,压制人才的成长,形成个人绝对权威。因此这类企业经常会出现“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的现象。同时,当此人不在或退位,组织会出现人才断档、权力真空现象,造成企业一段时期内处于无组织状态。家族式管理任人唯亲现象严重。他们在处理人际关系时按亲疏远近而非因才适用,因此在组织内产生“自己人”和“外人”的差别,造成“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的家族主义氛围。外人为生存也就趋炎附势,拉帮结派,形成“你群”和“我群”的派系。有时为保护“外人”的利益他们会团结起来与管理者或“自己人”抗争,造成企业内讧。因此家族式管理要么凝聚力很强、人际关系融洽,要么内部四分五裂、派系纷争。特别推荐:牛津管理评论企业案例大全一企业运营管理文本大全免费下载求职跳槽中的面试技巧与简历大全职场人加薪技巧集锦企业绩效管理与考核文本大全牛津管理评论职场故事集。
家族企业在现阶段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瓶颈是“富不过三代”一说,在中国家族企业中普遍存在,顺利从第一代手中接下企业的第二代接班人并不多,能够在父辈的基础上带领企业继续发展、壮大的,更是少之又少。解决办法:首先,在经营机制方面,家族式企业需转变思想,建立现代企业管理体制,努力将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老板可以设立董事会,自己做主席,由董事会聘用用能力的职业经理人,慢慢淡化家族企业的痕迹。这是家族式企业革新管理的前提和关键所在。其次,在用人机智方面,家族式企业需真正变“用人唯亲”为“唯才是举”,在企业内部营造出“赛马不相马”、“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的良好用人氛围,真正让有思想,有能力,有干劲的职业经理人进入到企业各个管理岗位,鼓励他们大胆发挥和创新。内部重新考核,如果有能力,可以继续留用,否则该干什么干什么去。我对他的办法非常赞成。加上一点。请大家看看如何。如果是已入股的家庭成员则建议他在家享红利就行。再次,在管理制度方面,家族式企业需真正建立起公平、公开、公正,合情、合理、合法的客观、公平的管理制度,用制度管理企业代替人管理企业。最后,在执法力度方面,企业领导人必须要克服“碍于情面,怕得罪人”的意识,在企业内开展“企业荣则大家荣,企业衰则大家衰”的荣誉观教育,倡导“亲戚有错与庶民同罪”,甚至“亲戚有错罪高庶民”。用统一的制度和纪律来约束全体成员的行为,才能形成客观公正的管理机制和良好的组织秩序。总之,思想有多远,决定走多远。家族式企业的管理并不是高不可攀,家族式企业的发展并不是穷途末路,关键是要看最高领导人自身的思维、能力和创新转型的魄力和决心,能够成功转型就是一个成功的大企业;恪守陈旧或陷于“亲情观”无法自拔,就只能永远是危在旦夕的家庭作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