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刚性兑付是指不会亏的意思吗?

齐春生 2019-11-05 22: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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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刚性兑付”,就是信托产品到期后,信托公司必须分配给投资者本金以及收益,当信托计划出现不能如期兑付或兑付困难时,信托公司需要兜底处理。事实上,我国并没有哪项法律条文规定信托公司进行刚性兑付,这只是信托业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刚性兑付在房地产信托、政府融资类信托等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及银信合作理财产品中被执行,而证券投资类信托并不受此约束。监管层要求确保兑付的初衷是为了推动新业务,让投资者消除疑虑,也是为了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防止因信托投资亏损诱发群体性事件。由于信托资产很难转让,如果不刚性兑付,很多投资者将不敢购买信托产品,这将对信托业造成沉重打击。该分析人士称,大部分信托产品都不能像股票、基金一样能很容易地进行转让。信托资产流动性差、投资起点高,如果没有刚性兑付这一防线,投资者的利益将很难得到保障。这就是为什么尽管媒体对信托行业兑付能力的关心从未放松,但是作为直接利益相关方的信托产品投资者却从没有着急过。所以,有了刚性兑付基本上信托对于投资者来说还是比较低分险的!
黄盟盟2019-11-05 22: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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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托的刚性兑付是对于信托到期无法兑付且无人接盘时,信托公司的资产或股权将在监管部门主导下进行处置,所得款项将用来优先保障投资人的兑付。
    连俊廉2019-11-05 23:03:31
  • 所谓“刚性兑付”,就是信托产品到期后,信托公司必须分配给投资者本金以及收益,当信托计划出现不能如期兑付或兑付困难时,信托公司需要兜底处理。
    齐方洲2019-11-05 22:38:01
  • 就是把本金兑付给投资者。差不多就是保证本金的意思。
    赵香春2019-11-05 22: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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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的律师业病了有关中国律师业的发展一直是个热门的话题,有关《律师法》的修改也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之中,据最新统计:全国现有律师事务所11691家,其中合伙所8024个,合作所1746个、国资所1742个,现在律师人数11.8万人,与1995年的8.3万人相比增加3.5万人,据资料显示,这个数字在2001年就已经达到,也就是说中国律师总人数五年间几乎没有任何的变化,为了搞清楚近几年中国律师总体上的发展情况,我开始搜寻近几年中国律师总人数的变化情况,结果很失望,对这组数据没有专门的统计资料。只是在历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报告中找到了比较权威的统计数据。1995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记载:到1994年底,全国律师人数已达83619人,比1990年增加近一倍,超过了在1995年发展到75000人的预期。全国律师事务所已达6419个,比1993年增加25%。1996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记载:据统计,1996年,全国律师行业从业人员已达到10多万人,比上年增加1.2万人,增长12.6%;律师事务所达到8265家,比上年增加1065家,增长14.8%。1998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记载:中国律师队伍不断壮大,已成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一支重要力量。据统计,全国律师事务所已从1979年的79家发展到1998年底的8600多家,执业律师从212人增加到10万多人。2000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报告记载:目前,全国有律师事务所9500多家,律师11万多人。另查:截止2001年6月,中国律师总人数已达到114892人,其中专职律师达70147人。律师服务机构也由1981年的2023个,上升到各类律师事务所已近一万个。2003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报告记载:截至2003年底,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已发展到2774个,比上年增加356个;工作人员为9457名,增加1172名;2004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报告记载:据统计,截至2004年6月,全国执业律师已达11.45万人,律师事务所已达11691家。从以上资料可以清楚地证明我的判断,从2000年开始中国的律师人数从整体上就没有变化,都维持在11万余人的基础上,也始终没有超过12万人,另据统计,中国目前还有206个县没有律师。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中国的律师业你到底怎么了,难道中国的律师业的发展果真已经到了饱和状态了吗?一个行业整整五年维持从业人数基本不变,也就意味着这个行业失去了吸引力气,没有生机和动力,中国的律师业一定是出问题了,中国的律师业一定是病了。二、中国的律师业病在哪里?中国的律师业已经到了饱和状态了吗?难道中国的律师的从业人数不能超过12万的大关吗?先看看我国与发达国家每一万人的律师比例的比较,美国85万、31.7/10000;英国:9万、15.4/10000;法国:3.6万、6.2/10000;德国:6.2万、8/10000;日本:1.5万、6.2/10000。而中国就是以12万计算才达到0.8/10000。再看看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的发展:北京:2000年,北京市共有律师事务所345家,共有律师5495人,其中专职律师3159人、兼职律师1082人、特邀律师173人,律师助理、行政人员1081人。2001年6月,北京市共有律师事务所419家,共有注册律师5489人,其中专职律师4095人、兼职律师1334人、特邀律师69人。律师助理和行政人员2019人。2002年8月,北京市共有注册的执业律师5834人、实习律师1357人,共计7191人,占全国律师总人数的6%,这意味着全国每17名律师中就有1名在京执业的律师。2003年,北京市共有注册律师8106名。2004年6月,北京市共有注册律师8104名,其中大学本科学历达6110人、法律专业本科达110人、硕士学历达1636人、博士学历达248人。2019年6月14日北京日报以《北京律师昨日突破万人大关》为主标题,:《每万人中有7人是律师,相当于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为副标题。该文是这样报道的:北京共有律师执业机构892家,从业人员13636人,包括一万名执业律师和3636名行政管理人员,总人数约占全国执业律师总数的9%。据统计,万名律师中,外地律师就占三分之一。上海:据《上海的律师事务所管理模式》一书中的相关统计资料显示上海律师:1984年为641人;1985年为1230人;1987年1353人;1994年3647人;1998年4533人;2004年6000余人。另查:截止2003年11月底,本市共有律师事务所538家,执业律师5366人;截止2004年6月,上海全市共有通过年检注册的律师事务所579家,专职和兼职律师5811人,2019年为7000人左右。深圳、广州:据深圳第五届律师代表大会资料显示,至2019年年底深圳已有律师事务事务所208家,律师人数3500余名。而2001年底及2002年初笔者来深圳开办分所时,深圳的律师人数才1800余人,1900人不到,2004年有律师事务所190余家,执业律师近2800人。据统计深圳律师人数以20%的年递增率增长,已成为全国乃至世界律师高增长的城市。深圳市律师四年增加1500多人,如果加上持有外地执业证的律师或公司法务人员,深圳的律师与准律师总人数估计不会低于5000人。同样至2004年3月底,广东省执业律师人数达到10042人,律师队伍规模居全国各省市、区的首位。律师事务所已达1217家,其中广州不到4000人左右,目前在广州有约4500名律师,还有其他暂时未取得执业证,又辅助律师从事法律工作的,总共将近15000人。江苏:2004年13市律师事务所已发展到628家,律师人数达到6669人,2019年年底有律师事务所694家,执业律师7113人。据全国律师协会统计:在全国律师中,广东、北京、江苏、上海和浙江5省市律师人数就占了大约1/3,业务收入占了全国律师业务收入的2/3。从简单地数字就能得出以下结论:1、中国社会整体对律师的需求不足,有关市场经济的法治建设和法律规范远没有跟上经济发展的水准和速度。2、中国律师在总人数不变的情况下,最明显地就是选题由是小城市向大城市转移,由内地向沿海发达地区转移。现有的统计数据看,律师转移的下一个陈地将是上海或者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地区,然后会再向环渤海湾区域转移。3、中国律师业的人才流失现象非常严重,五年来每年至少一万名通过司法考试取得律师资格证书的人才,起码有5万多人游离在律师职业之外;同时也说明新律师的淘汰率比较高,基本上有多少新律师加入就有多少律师退出。4、律师已经被政府、企业、老百姓等在道德上打入了冷宫,这是一个不为全社会看好的行业,律师在社会失去公信,没有了美誉。在中国的社会中一个行业要有较高的公信力和美誉度,必须从做好人好事开始,这也就是说我们律师这么多年所做的不是老百姓眼中的“好人好事”,唯利是图、专门为做坏事的人开脱和辩护,已经是全社会对律师行业心理定位。从上也不难看出,中国律师行业已经遭遇前所未有的发展困境,这是一个非常严峻的现实,律师是一个不为法律人看好的行业,也不为全社会看好的一个行业。但与此同时也可以看到中国律师业发展前景非常广阔,与发达国家还很大的一段距离,而且不是一般的差距。这段距离正是我们律师行业的前景。三、中国律师业的明天在哪里?中国律师行业已经遭遇前所未有的发展困境,中国律师业作为一个行业整体上出了问题,中国律师业作为一个行业已经病了,突破口在哪里?要找到突破口先要找到问题到底出在哪里?问题明摆着,中国的律师业是一支没有力量的队伍,中国的律师事务所是没有力量组织,中国的律师是由一支没有依靠的个人,整个律师队伍是一支没有依靠的部队。如果寄希望于大学的法学院给我们培养一支有力量的律师队伍,指望律师法的修改中国的律师就马上获得强大的力量,指望律师协会或律师管理处来培养一支强大的律师队伍?虽然这些都律师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保障,但律师业最终要发展经强大,需要的是市场的支撑,所以中国的律师要强大,首先要从中国的律师开始,从中国的律师事务所开始。1、向市场要发展,这是律师业的首要问题。很显然,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律师业务应该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律师应该越来越多地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显然律师来如果没有企业来支撑,是不可能得迅速发展的。搂目前的现状我们的律师业一定是在为企业提供的法律服务时出了问题,人家不需要我们的服务或者说不信任我们的服务。难道他们不需要服务吗?我们还是用数据来说明问题,据统计:中国民营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2.9年,中国每年约有100万家民营企业破产倒闭,60%的企业将在5年内破产,85%的企业将在10年内消亡,能够生存3年以上的企业只有10%,大型企业集团的平均寿命也只有7?8年。其中有40%的企业在创业阶段就宣告破产。在中国每天有2740家企业倒闭,每小时就有114家企业破产,每分钟就有两家企业破产。日本企业的平均寿命为30年,是我们的10倍;美国企业平均寿命为40年,为中国的13倍。这也是一组非常可怕的数据,是人家不需要我们律师服务,还是我们律师不会服务、服务的不好,我们的律师至今还没有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有价值的服务。前一段时间笔者在整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管理文集时,并大量在发表相关企业管理文章时,律师同行中居然应者寥寥无几,也就是说中国庞大的律师队伍中真正关心或懂得企业经营管理的人寥寥无几,如果律师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不能与企业的管理实践结合起来,余下了就只有打官司或当“讨债鬼”了,所有的律师都拥挤在这么一个狭窄的业务地带上,怎么可能支撑起一个行业现实的发展和未来。我们的律师只会打官司,不会帮助或教会企业如何在控制、管理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风险或纠纷,如何尽量少打官司。这是一个巨大的律师服务空间,但现在能占领的律师又有几何?从企业自身的利益和长远发展以及正常的经常管理活动的需要来看,没一家企业愿意打官司,只是万不得已才去法院打官司。律师业的现状证明中国的律师现在尚未成为企业真正需要的律师。中国律师业在个人业务尚不发达的今天,只有把目标定位在为企业的经营管理服务,才会有更好的发展,也才会有前途。法律服务生活化、法律服务实用化、法律服务市场化是律师业的最好的出路,中国的律师业在传统的业务基础上,只有创新服务,为企业提供实用而有价值的服务才会有发展、才会有出路。有关法律服务的创新笔者集十余年的积累和探索,也已经到了快开花结果的时候了,也希望有更多的律师朋友加入到这个队列中来。2、向体制要发展目前合伙制为主体的律师事务所体制,只适合小规模的律师事务所的运作和发展,无法进行大规模的投资和公司化运作;国有所、合作所就象原有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一样,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也就不会有活力;个人律师事务所本身就是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发展不相容的。在现有的体制条件下,律师大都以个人为单位对外开展开拓业务、提供服务,这种模式严重制约了律师个人发展空间,尤其是年轻律师在从业之初,不仅得不到支持,反而要与经验丰富,有相当社会资源积累和影响力的老律师,去竞争市场。导致年轻律师执业之初连起码的生存问题都解决不了。如果一个行业对后来者如此地残酷,还能发展吗,还会有前途吗?所以律师事务所必须要走企业化、公司化的道路,必须要有强大资本、业务支撑的实践、学习、交流的平台。在这个行业的既得利益者必须为后来者提供必要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否则这个行业就会先进入这个行业的一群人做小、做死。这只能从体制上着手,企业化、公司化是一条非走不可的路。3、向未来要发展中国律师业的未来是什么?现在还是一片空白,正因为是空白才有文章可做,做什么文章?就是培育市场。中国的律师业必须为自己的未来培育自己需要的市场,这已经到了非重视不可地步,不能不重视的地步了。不把蛋糕做大,就不会有中国律师业的未来和发展。中国有十三亿人口的大国,经济正在高速发展,在传统文化背景下,中国人对法律和律师的依赖度很低,不是他们不需要法律服务,而是他们不知道或者说不习惯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规范日常的生活和生产经营活动。所以中国的律师必须走出事务所、走出庙堂、走出书本、走出法条、走出冲突,走向社会、走向客户、走向市场、走向工世界,去宣传法律的精神和法律的规定,告诉们如何安全、合法地生活、生产和工作,去为全社会做一些好人好事,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改变全社会对律师认识上的偏差和误解,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律师业正面临的困境,治好自己的病。4、向年轻的律师要发展谁都知道,年轻的律师是中国律师业的未来,没有他们的健康发展就没有中国律师业的明天和未来。但是在传统的律师事务所经营模式下,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律师实践型人才的断代,必然会造成一个行业的危机。所以作为老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必然承担起对年轻律师的培养和指导责任,帮助他们迅速提高实践工作能力和社会资源的积累,放弃年轻律师就是放弃未来。四、律师事务所公司化的出路在哪里?讲到公司化,有人在思考、有人在探索、有人在实践,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大城市以及发达地区都有了一定的实践积累。但从实践的效果来看,都不尽人意,问题出在哪里?问题在于,律师事务所在公司化过程中陷入了误区。1、把律师事务所的公司化当作工厂化,工厂是必须要关门生产,把工人限定在工厂内进行作业,而律师事务所则完全不同必须开门生产,要把律师都赶到市场中去,在亲身的社会实践和交往中培养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积累社会资源,律师事务所仅仅是律师的大后方,战场永远是市场。如果律师事务所公司也把律师关在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室中被当作车工或钳工之类的技术工人,哪个人永远是得不到发展的,一旦离开那个工作环境,一切还得从0开始。也没有律师愿意长期地被限制这样的环境中工作。2、律师事务所的公司化不等于100%的商业化,律师事务所的投资者。
在会计证即将取消之季,认清会计行业的发展趋势是非常重要的,找准定位,才能够越走越远,一个人成功不在于他站在什么位置,而在于他面朝的方向。找准会计行业今后发展的方向是非常重要的。对于会计人来说,工作对学习能力的要求特别重要。法在变,制度在变,准则在变……不断的变化,使人无暇他顾。会计人如果想要在这个不断变化的时代里找准位置,首先要对行业发展趋势有所了解,能看到并且抓住机遇。其次也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积极迎接新挑战。那就是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消了,不代表自己会计生涯的结束,而是说自己要向着更高的层次去发展,考取一个注册会计师或者说是中级职称就成为了我们的不二选择。然后未来的发展也不单单只是专业水平上去了就可以了,未来的会计行业更加需要的是全面型的人才,懂管理,懂技术,能够与时俱进。根据目前发展趋势的预测,在不久的将来,基层会计岗位将引进人工智能,可以大量解决这种日常、高频、单一的工作。到时候企业必然会减少相应的财务核算人员,以缩减用工成本。会计人不仅需要担心后来者抢走自己的饭碗,还要担心人工智能也来抢饭碗,可谓前狼后虎。如此新形势下,如若你还不能认清现实,依然守旧,不思进取和提升,最终只能沦为被社会进步所淘汰的弱者。会计行业目前的现状就像是一个金字塔一样,基层会计数量庞大,然而顶层高端的会计人才数量稀少,存在巨大的缺口,如果今后想在会计行业取得更好的发展,现在必须实现自己工作技能的提升,专业素质的提升,以及管理技能和实际操作技能的提升。只有不断地向着金字塔顶端前进,抓住时机,迎接挑战,才能够在会计行业里取得更好的发展。
根据企业融资理论,企业优序融资的顺序首先是内部融资;其次是债务融资;再次为优先股融资;最后是普通股融资。通过对我国上市公司融资偏好的研究,发现我国上市公司融资顺序与优序融资的顺序正好相反。表现出偏好外源融资和股权融资的特点。形成这一融资特征的原因值得探究,其存在的弊端有待在市场体系完善中予以改进。一、融资理论与优序融资理论融资理论是企业制定融资政策的理论基础。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在解释企业融资决策行为的动机及其所秉承的理论基础时,主要存在着两大理论,一是权衡融资理论;二是优序融资理论。权衡融资理论认为,企业在构造长期资本来源的组合时,存在着一个最佳的资本结构,企业将按照事先测算的最佳资本结构来选择资金来源及配置各种不同性质的资金。优序融资理论最早是Modigoliani和Miller1958提出的。理论指出在完善的资本市场中,如果不存在税收、破产成本以及代理成本的影响,那么,企业市场价值将与其资本结构无关。Myers和Majluf1984在《企业知道投资人所不知道信息时的融资和投资决策》一文中,以信息不对称理论为基础,提出企业融资存在一种“啄食顺序原则”。认为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而产生委托代理关系,因为利益不同,内部经营者和股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原因,企业的融资顺序上就形成了一个优序策略。即首先为内部融资,也就是企业的留存收益;其次是长期借款和长期债券;再次是发行优先股融资;最后是发行普通股融资。此外,1989年Baskin以交易成本、个人所得税和控制权的研究角度对优序融资理论作出了解释,指出由于留存收益提供的内部资金不必承担发行成本,也避免了个人所得税,因此内部资金要优于外部资金。与权益性资金相比较,负债融资由于具有节税效应,发行成本低,又不会稀释公司的控制权,所以对外融资来说负债融资又优于权益性融资。Claggett1991利用交叉分类法以验证权衡融资理论和优序融资理论在实践中是否存在。结果发现这两种理论都成立,但优序理论的显著性高于权衡融资理论。因此,Claggett认为无论是权衡理论还是优序理论都过于简化,实际的操作是介于两者之间,故应称为混合理论。在国内,也有一些学者在专题研究融资理论及其实践效应。有的通过实证研究认为我国企业偏好于股权融资,有的认为我国企业融资秩序与优序融资理论的主张正好相反。二、我国企业的融资模式选择一我国企业融资模式的概况根据有关部门对上市公司进行统计分析显示,我国企业的融资模式以外源融资为主。外源融资在企业融资模式中所占的比重高达80%以上,内源融资的比重不到20%,而那些未分配利润为负的上市公司几乎完全依赖外源融资。在外源融资中,有50%来源于股权融资。所以,我国企业以上市公司为代表的融资顺序,首先是股权融资;然后是债券融资;最后才是内源融资。二我国企业融资模式的特点我国上市公司的内源融资与外源融资结构情况大体可以反映出我国企业融资模式选择中的以下几个特点:1.偏好外源融资数据显示,我国上市公司的融资结构中,不管公司经营状况如何,都偏好于外源融资。外源融资比例始终在80%以上。企业内源融资能力差,比例较低。而在发达国家,企业的重要资金来源一般是保留盈余,内源融资在企业融资结构中占很高比例。如1990—1994年,美国内源融资比例高达82.8%,日本为49.3%,英国为68.3%,德国为65.5%。而同期,我国内源融资仅占30%左右,相当于日本20世纪60年代水平。表1990—1994年企业资金来源的国际比较单位:%:①国外数据引自斯蒂芬·A·罗等:《公司理财》,机械工业出版社,2000年,第280页。②中国数据引自陈春霞《企业融资方式选择》,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年,第140页。2.偏好股权融资在外源性融资结构中,股权融资的比例基本上大于债务融资。特别是在未分配利润大于0的上市公司中,这一点更加明显。股权融资占比明显高于债务融资。而在未分配利润小于0的上市公司中,这一现象虽不明显,但从上市公司主观上考察,同样是偏好于股权融资,只是受制于我国股权融资的法律法规限制,而不得不更多地依靠债券融资。从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的比重看,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证券市场的建设初期,股票市场刚刚成立,股权融资还未步入正轨,此时的债券融资多于股权融资。但从1996年开始,股权融资就超过了债券融资,而且两者之比高达3:1。3.企业融资效率低下所谓企业融资效率就是指能够创造企业价值的融资能力。主要从企业的融资成本、所融资金是否被有效利用以及融资给企业所带来的收益这三个方面进行考查。实证检验的结果是,我国企业最为偏好的股权融资中,由于股市长期处于供不应求的稀缺型市场状态,融资方处于相对有利地位,加上信息披露制度、市场交易制度等不健全,融资方往往能较容易地筹集资金,而且可以获取融资收益。因此,股权融资的效率很低,融资行为成为获取融资收益的手段,大量资金被大股东无偿占用,或者在资金使用上不被重视,随意使用,导致资金的回报率极低。而外源性融资的另一重要模式——债务融资同样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银行不能很好地对融资人进行有效监督,加上银行的市场化改革较慢,存在权责不清现象,在业务的拓展中偏好于规模效应、短期效应,降低了对融资人的筛选监督标准,致使融资效率也处于较低状态。三、我国企业融资优序“异象”与效率低下的原因一资本市场发展的不平衡因素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进行改革开放,大力发展经济,到80年代,整个国家的经济已经有了一定的积累,而我国商业银行建立与发展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股票市场的建立与发展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企业股份制改造同样起步于20世纪80—90年代。在这样一种市场背景下,整个信贷市场、股票市场在90年代都成为一种稀缺型市场。在整个市场的发展中,又呈现出一种不均衡现象。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不协调,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不协调。其中以银行为主的货币市场在政策的直接支持下,有了一定的发展,资产迅速壮大,银行成为我国资金市场的主要供应者。在资本市场中,债券市场起步略早于股票市场,发展缓慢,企业债券流通性差,发行受到严格的限制以及存在的利率风险等多方面因素,这些因素导致在债券市场进行大规模的融资很难为广大投资者所接受。而广大投资者对股票投资的偏好使得股权融资相对容易,从而促使大多数上市公司选择股权融资。二融资成本的客观需要企业融资首先考虑的就是融资成本。那么债务融资的成本主要是利息,而股权融资的成本主要有两部分组成。一是隐性成本,即上市以后被收购、管理层被解雇等风险成本;二是显性成本,能确认并计量的成本,即发行费用、股息、信息披露费用等成本。从理论上讲,应该是债务融资成本较低,股票融资成本最高,但在我国的实践中,由于政府对上市公司的隐形保护以及市场发展需求,上市公司在股权融资过程中可将大量显性成本予以转嫁,同时,就我国新股发行市盈率测算,即使上市公司将其当年盈利的全部作为股利发放,融资成本仍低于银行的债务融资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