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回答
税收法律体系的核心是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税法体系指的是全部现行的税收法律规范分类组合成为税收法律子系统而形成的一国税收法律内在和谐统一的有机整体。任何国家的税收法律规范,都是建立在相应的生产关系基础之上,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因此,它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可以构成和谐统一的整体。不同社会历史形态的国家有不同的税法体系;同一社会历史形态国家的税法体系本质相同,但可以有不同的税法体系形式。扩展资料:完备的税法体系应具备以下要求:1、税法的指导思想、原则和基本概念是统一的;2、不同税收法律规范之间应存在纵向的效力从属关系,及层次较低的税收法律规范应不违背层次较高的法律规范或是层次较高的法律规范的具体化;3、同一层次的不同税收法律规范之间应有横向协作关系,即应相互联系、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完备的税法体系应具备以下特征:一是完整性。要求每个税种都具有相应的税法规范予以规制;二是内在的协调一致性。既要求保证税法的指导思想、原则、概念、术语的统一性,还要求下位阶税法规范符合上位阶税法规范,并且同一层次的税法规范间也应当保持协调、一致,不能相互矛盾;三是权威性。要求层次较高的税法规范在整个税法体系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四是科学合理性。要求具有较强的现实操作性,体系内部紧密衔接,具有较强的严密性。税法体系。
龚峰毅2019-11-05 22:02:52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共有18个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烟叶税、关税、船舶吨税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规定,税收基本制度,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税收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范围内普遍适用,具有仅次于宪法的法律效力。
符翠莉2019-11-28 17:01:41
-
目前我国税收分为商品和劳务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和行为税、特定目的税类五大类。中国现行的税种共17个种,分别是: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只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车船税这3个通过全国人大立法,其他绝大多数税收事项都是依靠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来规定。
齐春峰2019-11-05 23:02:36
-
1.法律的涵义。2.我国制定法律的主要方式。3.对社会全体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是法律的特征之一。 理解:列举社会生活中的具体事例,表明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是法律的最重要的特征。能力目标培养初步的抽象思维能力,能正确理解法律、统治阶级、阶级意志等一些较为抽象的概念。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认识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提高遵守法律的自觉性,不做违反法律的事情。教学建议一、教学重点分析1、关于“法律的涵义”的分析因为第一课主要通过讲述什么是法律、法律和道德的联系等内容,使学生在学习我国法律的具体内容前,对什么是法律以及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有一个初步了解。而弄懂什么是法律,则是依法律己、依法办事、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前提,也是学习法律常识的基础。法律的概念是整个法律常识课程最重要和最基本的概念。法律”一词是整个法律知识体系中最重要和最基本的概念。正确理解这一概念,是我们学习法律知识的出发点。重点从五个方面掌握:法律的内容是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并且这些权利与义务是由国家确认和加以保障的。这是法律的一个重要特点。总之,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它是统治阶级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实现阶级统治的必不可少的手段。2、为什么说靠国家强制为保证实施是法律最主要的特征?从法律实施的角度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是法律最主要的特征,是实施法律的必要措施和重要保证。只有弄懂这一问题,才能认识到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才能使人们从根本上做到自觉守法和护法。首先,统治阶级只有依靠国家强制力作后盾,才能迫使被统治阶级遵循、服从法律;其次,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的各种关系,制裁违法犯罪分子,需要国家强制力来保证法律的实施;再次,只有以国家强制力作后盾,才能使人们享有的法定权利得以充分实现,才能使人们应尽的义务得以切实履行。由此可见,国家强制力作后盾也是确保法律其它特征得以落实的重要基础。如果没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法律就会变成一纸空文。二、教学难点分析:如何把握概念“统治阶级”、“阶级意志”、“国家强制力”、“法律”等,对这些概念,教师讲课时不涉及,学生难以理解,要讲讲到什么程度,怎样把握,是教学上的一个难题。学生抱着极大的兴趣学习一门新课程,但一开头就碰到这样的抽象的法律概念,对他们的学习会造成一定困难,因此,怎样才能既讲清一些抽象的内容,又能把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调动起来,也是教学上的难点。
齐智富2019-11-05 22:19:58
-
我国现行税收法律体系是在原有税制的基础上,经过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逐渐完善形成的。现行税收体系包括23个税种,按其性质和作用大致分为七类:流转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主要在生产、流通或者服务业中发挥调节作用。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主要是对因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发挥调节作用。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主要是在国民收入形成后,对生产经营者的利润和个人的纯收入发挥调节作用。特定目的税类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筵席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主要是为了达到特定目的,对特定对象和特定行为发挥调节作用。财产和行为税类包括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屠宰税、契税,主要是对某些财产和行为发挥调节作用。农业税类包括农业税、牧业税,主要是对取得农业或者牧业收入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征收。关税主要对进出我国国境的货物、物品征收。上述税种中的关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管理,其他税种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农业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1996年以前一直由财政机关负责征收管理,1996年以后改由税务机关征收管理。上述23种税,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发布实施外,其他各税种都是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立法,由国务院以暂行条例的形式发布实施的。这23个税收法律、法规组成了我国的税收实体法体系。除税收实体法外,我国对税收征收管理适用的法律制度,是按照税收管理机关的不同而分别规定的: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实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执行;由海关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海关法》及《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上述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构成了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黄盛科2019-11-05 22:06:02